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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7-18,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工程造价控制原理

1、什么是工程造价管理,其基本内容有哪些,它的基本原理是什么?

工程造价管理: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方法,在统一目标、各负其责的原则下,为确保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和有关各方的经济权益而对建设工程造价及建安工程价格所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符合政策和客观规律的全部业务行为和组织活动。(一)工程造价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l、工程造价管理的目标 工程造价管理的目标是按照经济规律的要求,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利用科学管理方法和先进管理手段,合理地确定造价和有效地控制造价,以提高投资效益和建筑安装企业经营效果。 2、工程造价管理的任务 工程造价管理的任务是:加强工程造价的全过程动态管理,强化工程造价的约束机制,维护有关各方的经济利益,规范价格行为,促进微观效益和宏观效益的统一。 (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 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就是合理地确定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1、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 所谓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就是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合理地确定投资估算、概算造价、预算造价、承包合同价、结算价、竣工决算价。 2、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 所谓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就是在优化建设方案、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措施将工程造价的发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核定的造价限额以内。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应体现以下三项原则: ⑴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 ⑵实施主动控制,以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 ⑶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手段。 (三)工程造价管理的组织 工程造价管理的组织,是指为了实现工程造价管理目标而进行的有效组织活动,以及与造价管理功能相关的有机群体。它是工程造价动态的组织活动过程和相对静态的造价管理部门的统一。具体来说,主要是指国家、地方、部门和企业之间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的划分。 工程造价管理组织有三个系统: 1、政府行政管理系统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造价管理机构在全国范围内行使管理职能,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方面承担的主要职责是: ⑴组织制定工程造价管理有关法规、制度并组织贯彻实施。 ⑵组织制定全国统一经济定额和制订、修订本部门经济定额。 ⑶监督指导全国统一经济定额和本部门经济定额的实施。 ⑷制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制定工程造价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 ⑸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审定全国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其他主管部门的造价管理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行使相应的管理职能;省辖市和地区的造价管理部门在所辖地区内行使相应的管理职能。 2、企事业单位管理系统 企事业单位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属微观管理的范畴。 3、行业协会管理系统 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一些大中城市,先后成立了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对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和造价工程师实行行业管理。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 ⑴研究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行业发展、行业政策、市场准入制度及行为规范等理论与实践问题。 ⑵探讨提高政府和业主项目投资效益、科学预测和控制工程造价,促进现代化管理技术在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运用,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议。 ⑶接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及职业教育等具体工作,研究提出与工程造价有关的规章制度及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资质标准、合同范本、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业标准,并推动实施。 ⑷对外代表我国造价工程师组织和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与国际组织及各国同行组织建立联系与交往,签订有关协议,为会员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对外业务服务。 ⑸建立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系统,编辑、出版有关工程造价方面刊物和参考资料,组织交流和推广工程造价咨询先进经验,举办有关职业培训和国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研讨活动。 ⑹在国内外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中,维护和增进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解决会员和行业间的有关问题,受理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执业违规的投诉,配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并向政府部门和有关方面反映会员单位和工程造价咨询人员的建议和意见。 ⑺指导各专业委员会和地方造价管理协会的业务工作。 ⑻组织完成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委托的其他业务。

2、工程造价控制

机械时间定额=1/50=0.02台班/50块人工时间定额=9*0.02=0.18工日

3、工程造价控制的原理是什么?

工程造价的直意就是工程的建造价格。工程计价的三要素:量、价、费。广义上工程造价涵盖建设工程造价(土建专业和安装专业),公路工程造价,水运工程造价、铁路工程造价,水利工程造价,电力工程造价,通信工程造价,航空航天工程造价等。工程造价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其核心内容是投资估算、设计概算、修正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等等。工程造价的主要任务:根据图纸、定额以及清单规范,计算出工程中所包含的直接费(人工、材料及设备、施工机具使用)、企业管理费、措施费、规费、利润及税金等等。自《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以国家标准的形式发布以来,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这种新的计价模式,已经在招投标和工程发承包活动中被广泛采用。受此计价模式改革影响的范围较广,有投资者、工程建设和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招投标管理部门、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建筑工程设计、监理单位、施工企业等,其中受影响最大、最直接的应当是投标人,也就是投标中标后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应用《计价规范》的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的工作大至可分为三个阶段:即投标之前的计价报价阶段、中标之后至签订施工合同阶段和签订施工合同之后至竣工结算阶段。投标之前的计价报价,是应用《计价规范》的重要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施工企业必须改变传统的,按照施工图纸和预算定额等依据计价报价的模式。因为此时面对的是与招标文件一同收到的,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在这份清单中,招标人已经按《计价规范》规定的方法和表格,表达出了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和施工措施项目的名称,施工企业只需进行相应的计价报价工作。《计价规范》第4.0.8条规定:“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的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进行编制。”据此,施工企业可以在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采用根据本企业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制定的,供本企业使用的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自主计价报价。这种新的计价模式与传统的计价模式相比有了根本的区别,新的计价模式给予了施工企业发挥自身经营管理能力的舞台,同时也使其承担着一定的竞争风险。因此,施工单位在投标之前必须对以下问题引起足够重视:一、清单有漏项的可能施工企业报价之前,要以设计图纸和《计价规范》为依据,认真核对所有清单项目,看其是否全面反映了拟建工程的全部内容。尽管清单漏项属于招标人责任,以便共同研究补充的办法。否则,投标报价因清单项目不完整而失真,导致工程结算纠纷或经济损失。二、清单项目的特征会存在描述不完整或不准确的情况根据《计价规范》的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只列主体项目,围绕该主体项目施工的附属项目内容,主要*项目特征的描述,随主体项目名称一并反映出来,构成组合并计算综合单价的依据。施工企业据此来确定完成该主体项目所需要的具体的“工程内容”并计价报价。如:市政管网工程管道铺设中的钢管铺设,清单只列主体项目“钢管铺设”,而围绕其主体项目的其他附属工程:垫层、基础、防腐、保温、试验等工程内容,均通过主体项目特征来表达。但限于设计深度和清单编制者对《计价规范》的认识和理解,项目特征描述常会出现不完整或不准确的情况。如果报价之前发现此类问题,也应及时与招标人澄清。否则发承包双方会因部分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是否已经(或应该)包含在主体项目的报价之中存在异议,而发生不必要的结算纠纷。三、“综合单价”的确定必须考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计价规范》第4.0.3条规定:“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同时,在第2.0.3条还规定:“综合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通常,施工企业投标计价时见到的工程量清单,主要是表示主体项目工程数量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表示各项措施项目名称的“措施项目清单”。对此,施工企业不便直接计价报价。计价时必须将每个清单项目,根据其结构特征或施工工序进行分解,直到分解为若干项目具体的“工程内容”(相当于传统的预算定额计价时的分项工程或定额子目)才可以计价。因为根据制定定额的基本原理,不论是企业定额还是预算定额,都是以一个最简单的施工工序,和最基本的计量单位来测算并确定其消耗量的。而清单表达出的却是由若干项“工程内容”综合而成的,某个主体项目的工程数量或措施项目的名称。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在确定“综合单价”的过程中,不但要研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而且还必须研究其“工程内容”和各自的消耗量。这个消耗量应当是企业定额规定的实际施工消耗量,应当包括施工、运输、安装等方面的所有损耗。由此可见,施工企业在应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过程中,科学合理地确定“综合单价”是举足轻重的,它直接关系着投标报价的竞争结果和企业的经营利润。如果报价偏高,则会因不能满足《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中标人的投标应符合“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基本条件,而失去中标机会;如果报价偏低,即使中标也会减少经营利润,甚至还会因报价低于成本,导致因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的规定,而失去竞标机会。施工企业自接到中标通知书,至与招标人(发包方)正式签订施工合同期间,为应用《计价规范》的第二阶段。《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招投标双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村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施工单位在这个阶段,应对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可能最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也就是说,《计价规范》不仅仅作用于投标报价阶段,而且应渗透于确定合同条款的过程之中。施工企业必须掌握利用合同条款的约束力,降低清单计价模式下投标潜在风险的技巧。

4、什么叫"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从工程造价控制的基本原理上来看,所谓控制就是指行为主体为保证在变化的条件下实现其目标,按照事先拟定的计划和标准,通过采用各种方法,对被控对象在实施中发生的各种实际值与计划值进行对比、检查、监督、引导和纠正的过程。

控制包括三个步骤:即确定目标标准、检查实施状态和纠正偏差。全过程控制分为三个阶段:即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

三个阶段应以事前控制为主,即在项目投入阶段就开始,可以起到事半功倍作用。控制要素包括人力、物力、财力、信息、技术、组织和时间等。控制的状态是动态控制。

一个建设项目从决策到竣工交付使用,其建设程序大体包括以下几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后评价阶段。

为了适应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经济关系的建立,适应项目管理和工程造价控制的要求,需要按照建设阶段多次进行计价: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投标阶段确定承包合同价;

合同实施阶段确定结算价;竣工验收阶段编制竣工决算,如实体现该建设工程的实际造价。整个计价过程由粗到细,由浅到深,最后确定工程实际造价。“四算两价”环环相扣,前者制约后者,后者补充前者。

5、请问什么叫"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一个建设项目从决策到竣工交付使用,其建设程序大体包括以下几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后评价阶段。为了适应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经济关系的建立,适应项目管理和工程造价控制的要求,需要按照建设阶段多次进行计价: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投标阶段确定承包合同价;合同实施阶段确定结算价;竣工验收阶段编制竣工决算,如实体现该建设工程的实际造价。整个计价过程由粗到细,由浅到深,最后确定工程实际造价。“四算两价”环环相扣,前者制约后者,后者补充前者。 所谓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就是在优化建设方案、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在建设程序的各阶段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措施把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批准的造价限额内,以求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工程造价控制的现状 长期以来,我们普遍忽视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的造价控制,而把主要精力放在施工阶段——审核施工图预算、结算建安工程价款,算细账。这固然是必要的、有用的,但我们也要看到,当预决算人员编制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决算时,建设方案和设计图纸都已经确定了。假如项目在经济上不合理,决策存在失误;假如设计方案不是最优,预决算人员就无能为力了。也就是说预决算人员的工作只是事后算账,只能消极地反映已完工程量,只能被动地反映设计和施工,这显然是片面的、不够的,我们必须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控制。 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工程造价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一般分为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具体地说即防止决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估算。实施中可从以下几个阶段进行造价控制。 投资决策阶段:科学编制投资估算,投资估算是一个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主要造价文件,它也是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投资估算对于项目的决策及成败十分重要。投资估算应考虑充分,估算合理,充分估计出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的收益与风险,并提出应对及防范措施,但也要防止过分高估,尽可能做到全面、准确、合理。一个项目若出现前期决策失误,则不管后期建设实施阶段如何努力,也无法弥补其损失。如广州的标致汽车即由于投资决策失误,项目亏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20亿元。 设计阶段:在项目做出投资决策后,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就在于设计。据西方一些国家分析,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寿命周期费用的1%以下,而这1%以下的费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却占75%以上。由此可见,设计质量对整个工程建设的效益是至关重要的。 按照投资估算进行初步设计,合理地编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一经批准,不得任意突破,以确保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严格执行;在批准的概算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准确地编制施工图预算。力求概算不超过估算,预算不超过概算。要明确规定设计单位逐级控制工程造价的责任制,并辅以必要的奖惩制。 在设计一开始就将控制投资的思想根植于设计人员的头脑中,通过在设计阶段开展限额设计、进行设计招标和设计方案竞选、推广标准设计及运用价值工程原理等优化设计方案,提高设计质量,做到技术与经济的统一。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在设计过程中与设计人员要密切配合,及时对项目投资进行分析对比,反馈造价信息,能动地影响设计,优化设计,以保证有效地控制投资。 招投标和施工阶段:通过投标竞争,业主择优选定承包商,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是造价控制的一个重要手段。造价管理人员应根据现行规范、定额和取费标准、施工图纸、现场因素、工期等认真编制标底,并使标底控制在概算或预算内。合理的标底造价是工程质量的保证。高价承包使业主蒙受损失;低价承包会造成承包商不规范施工、安全没保障、延误工期、施工质量隐患重重,增加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后期维修费用。 施工阶段即把设计变成具有使用价值的实体的过程,也是实现工程造价有效控制、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供原始依据的过程。业主可建立项目造价控制责任人制度,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专业人员对项目造价控制负责。严把签证关,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尽量减少变更费用,审核评估相关索赔等。没有项目造价控制责任人签名的签证不得结算工程款,同时对工程付款进度进行控制负责,防止工程款超付。 竣工验收及后评价阶段:工程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合理确定的重要依据,无论施工单位还是业主都十分重视工程价款的审计结算。工程结算书由施工单位编制,经业主委托有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查。编制工程结算不仅直接关系到建设方与施工方之间的利益关系,也关系到项目工程造价的实际结果。工程结算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实事求是进行编制。实践证明,通过对工程项目结算的审查,一般情况下,经审查的工程结算较编制的工程结算价款相差10%左右,有的高达20%,对控制投入节约资金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后评价作为对整个建设项目的一次综合性评价,也是对该项目工程造价的总结。一方面总结在整个项目建设期有效控制、全面管理造价的经验,另一方面分析在控制造价方面的不足,尽可能找出因主观原因而影响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因素,并加以克服。总之,通过建设项目的后评价,可以达到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吸取教训、提出建议、改进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和投资效果的目的,也使得我们的造价控制工作有始有终。 总之,对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控制是工程造价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要有效地控制建设工程造价,就要把控制重点转移到建设前期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尤其应抓住设计这个关键阶段,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要对工程造价的估算、概算、预算、承包合同价、结算价、竣工决算实行“一体化”管理,改变过去分段管理的状况。加强对工程造价的主动控制,强化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和监督,对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效益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国际、国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更好地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1、什么是工程造价管理,其基本内容有哪些,它的基本原理是什么?

工程造价管理: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方法,在统一目标、各负其责的原则下,为确保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和有关各方的经济权益而对建设工程造价及建安工程价格所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符合政策和客观规律的全部业务行为和组织活动。(一)工程造价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l、工程造价管理的目标 工程造价管理的目标是按照经济规律的要求,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利用科学管理方法和先进管理手段,合理地确定造价和有效地控制造价,以提高投资效益和建筑安装企业经营效果。 2、工程造价管理的任务 工程造价管理的任务是:加强工程造价的全过程动态管理,强化工程造价的约束机制,维护有关各方的经济利益,规范价格行为,促进微观效益和宏观效益的统一。 (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 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就是合理地确定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1、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 所谓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就是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合理地确定投资估算、概算造价、预算造价、承包合同价、结算价、竣工决算价。 2、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 所谓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就是在优化建设方案、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措施将工程造价的发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核定的造价限额以内。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应体现以下三项原则: ⑴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 ⑵实施主动控制,以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 ⑶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手段。 (三)工程造价管理的组织 工程造价管理的组织,是指为了实现工程造价管理目标而进行的有效组织活动,以及与造价管理功能相关的有机群体。它是工程造价动态的组织活动过程和相对静态的造价管理部门的统一。具体来说,主要是指国家、地方、部门和企业之间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的划分。 工程造价管理组织有三个系统: 1、政府行政管理系统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造价管理机构在全国范围内行使管理职能,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方面承担的主要职责是: ⑴组织制定工程造价管理有关法规、制度并组织贯彻实施。 ⑵组织制定全国统一经济定额和制订、修订本部门经济定额。 ⑶监督指导全国统一经济定额和本部门经济定额的实施。 ⑷制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制定工程造价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 ⑸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审定全国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其他主管部门的造价管理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行使相应的管理职能;省辖市和地区的造价管理部门在所辖地区内行使相应的管理职能。 2、企事业单位管理系统 企事业单位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属微观管理的范畴。 3、行业协会管理系统 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一些大中城市,先后成立了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对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和造价工程师实行行业管理。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 ⑴研究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行业发展、行业政策、市场准入制度及行为规范等理论与实践问题。 ⑵探讨提高政府和业主项目投资效益、科学预测和控制工程造价,促进现代化管理技术在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运用,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议。 ⑶接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及职业教育等具体工作,研究提出与工程造价有关的规章制度及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资质标准、合同范本、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业标准,并推动实施。 ⑷对外代表我国造价工程师组织和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与国际组织及各国同行组织建立联系与交往,签订有关协议,为会员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对外业务服务。 ⑸建立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系统,编辑、出版有关工程造价方面刊物和参考资料,组织交流和推广工程造价咨询先进经验,举办有关职业培训和国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研讨活动。 ⑹在国内外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中,维护和增进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解决会员和行业间的有关问题,受理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执业违规的投诉,配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并向政府部门和有关方面反映会员单位和工程造价咨询人员的建议和意见。 ⑺指导各专业委员会和地方造价管理协会的业务工作。 ⑻组织完成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委托的其他业务。

2、工程造价控制

机械时间定额=1/50=0.02台班/50块人工时间定额=9*0.02=0.18工日

3、工程造价控制的原理是什么?

工程造价的直意就是工程的建造价格。工程计价的三要素:量、价、费。广义上工程造价涵盖建设工程造价(土建专业和安装专业),公路工程造价,水运工程造价、铁路工程造价,水利工程造价,电力工程造价,通信工程造价,航空航天工程造价等。工程造价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其核心内容是投资估算、设计概算、修正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等等。工程造价的主要任务:根据图纸、定额以及清单规范,计算出工程中所包含的直接费(人工、材料及设备、施工机具使用)、企业管理费、措施费、规费、利润及税金等等。自《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以国家标准的形式发布以来,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这种新的计价模式,已经在招投标和工程发承包活动中被广泛采用。受此计价模式改革影响的范围较广,有投资者、工程建设和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招投标管理部门、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建筑工程设计、监理单位、施工企业等,其中受影响最大、最直接的应当是投标人,也就是投标中标后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应用《计价规范》的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的工作大至可分为三个阶段:即投标之前的计价报价阶段、中标之后至签订施工合同阶段和签订施工合同之后至竣工结算阶段。投标之前的计价报价,是应用《计价规范》的重要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施工企业必须改变传统的,按照施工图纸和预算定额等依据计价报价的模式。因为此时面对的是与招标文件一同收到的,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在这份清单中,招标人已经按《计价规范》规定的方法和表格,表达出了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和施工措施项目的名称,施工企业只需进行相应的计价报价工作。《计价规范》第4.0.8条规定:“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的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进行编制。”据此,施工企业可以在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采用根据本企业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制定的,供本企业使用的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自主计价报价。这种新的计价模式与传统的计价模式相比有了根本的区别,新的计价模式给予了施工企业发挥自身经营管理能力的舞台,同时也使其承担着一定的竞争风险。因此,施工单位在投标之前必须对以下问题引起足够重视:一、清单有漏项的可能施工企业报价之前,要以设计图纸和《计价规范》为依据,认真核对所有清单项目,看其是否全面反映了拟建工程的全部内容。尽管清单漏项属于招标人责任,以便共同研究补充的办法。否则,投标报价因清单项目不完整而失真,导致工程结算纠纷或经济损失。二、清单项目的特征会存在描述不完整或不准确的情况根据《计价规范》的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只列主体项目,围绕该主体项目施工的附属项目内容,主要*项目特征的描述,随主体项目名称一并反映出来,构成组合并计算综合单价的依据。施工企业据此来确定完成该主体项目所需要的具体的“工程内容”并计价报价。如:市政管网工程管道铺设中的钢管铺设,清单只列主体项目“钢管铺设”,而围绕其主体项目的其他附属工程:垫层、基础、防腐、保温、试验等工程内容,均通过主体项目特征来表达。但限于设计深度和清单编制者对《计价规范》的认识和理解,项目特征描述常会出现不完整或不准确的情况。如果报价之前发现此类问题,也应及时与招标人澄清。否则发承包双方会因部分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是否已经(或应该)包含在主体项目的报价之中存在异议,而发生不必要的结算纠纷。三、“综合单价”的确定必须考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计价规范》第4.0.3条规定:“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同时,在第2.0.3条还规定:“综合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通常,施工企业投标计价时见到的工程量清单,主要是表示主体项目工程数量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表示各项措施项目名称的“措施项目清单”。对此,施工企业不便直接计价报价。计价时必须将每个清单项目,根据其结构特征或施工工序进行分解,直到分解为若干项目具体的“工程内容”(相当于传统的预算定额计价时的分项工程或定额子目)才可以计价。因为根据制定定额的基本原理,不论是企业定额还是预算定额,都是以一个最简单的施工工序,和最基本的计量单位来测算并确定其消耗量的。而清单表达出的却是由若干项“工程内容”综合而成的,某个主体项目的工程数量或措施项目的名称。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在确定“综合单价”的过程中,不但要研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而且还必须研究其“工程内容”和各自的消耗量。这个消耗量应当是企业定额规定的实际施工消耗量,应当包括施工、运输、安装等方面的所有损耗。由此可见,施工企业在应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过程中,科学合理地确定“综合单价”是举足轻重的,它直接关系着投标报价的竞争结果和企业的经营利润。如果报价偏高,则会因不能满足《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中标人的投标应符合“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基本条件,而失去中标机会;如果报价偏低,即使中标也会减少经营利润,甚至还会因报价低于成本,导致因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的规定,而失去竞标机会。施工企业自接到中标通知书,至与招标人(发包方)正式签订施工合同期间,为应用《计价规范》的第二阶段。《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招投标双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村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施工单位在这个阶段,应对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可能最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也就是说,《计价规范》不仅仅作用于投标报价阶段,而且应渗透于确定合同条款的过程之中。施工企业必须掌握利用合同条款的约束力,降低清单计价模式下投标潜在风险的技巧。

4、什么叫"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从工程造价控制的基本原理上来看,所谓控制就是指行为主体为保证在变化的条件下实现其目标,按照事先拟定的计划和标准,通过采用各种方法,对被控对象在实施中发生的各种实际值与计划值进行对比、检查、监督、引导和纠正的过程。

控制包括三个步骤:即确定目标标准、检查实施状态和纠正偏差。全过程控制分为三个阶段:即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

三个阶段应以事前控制为主,即在项目投入阶段就开始,可以起到事半功倍作用。控制要素包括人力、物力、财力、信息、技术、组织和时间等。控制的状态是动态控制。

一个建设项目从决策到竣工交付使用,其建设程序大体包括以下几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后评价阶段。

为了适应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经济关系的建立,适应项目管理和工程造价控制的要求,需要按照建设阶段多次进行计价: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投标阶段确定承包合同价;

合同实施阶段确定结算价;竣工验收阶段编制竣工决算,如实体现该建设工程的实际造价。整个计价过程由粗到细,由浅到深,最后确定工程实际造价。“四算两价”环环相扣,前者制约后者,后者补充前者。

5、请问什么叫"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一个建设项目从决策到竣工交付使用,其建设程序大体包括以下几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后评价阶段。为了适应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经济关系的建立,适应项目管理和工程造价控制的要求,需要按照建设阶段多次进行计价: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投标阶段确定承包合同价;合同实施阶段确定结算价;竣工验收阶段编制竣工决算,如实体现该建设工程的实际造价。整个计价过程由粗到细,由浅到深,最后确定工程实际造价。“四算两价”环环相扣,前者制约后者,后者补充前者。 所谓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就是在优化建设方案、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在建设程序的各阶段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措施把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批准的造价限额内,以求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工程造价控制的现状 长期以来,我们普遍忽视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的造价控制,而把主要精力放在施工阶段——审核施工图预算、结算建安工程价款,算细账。这固然是必要的、有用的,但我们也要看到,当预决算人员编制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决算时,建设方案和设计图纸都已经确定了。假如项目在经济上不合理,决策存在失误;假如设计方案不是最优,预决算人员就无能为力了。也就是说预决算人员的工作只是事后算账,只能消极地反映已完工程量,只能被动地反映设计和施工,这显然是片面的、不够的,我们必须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控制。 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工程造价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一般分为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具体地说即防止决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估算。实施中可从以下几个阶段进行造价控制。 投资决策阶段:科学编制投资估算,投资估算是一个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主要造价文件,它也是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投资估算对于项目的决策及成败十分重要。投资估算应考虑充分,估算合理,充分估计出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的收益与风险,并提出应对及防范措施,但也要防止过分高估,尽可能做到全面、准确、合理。一个项目若出现前期决策失误,则不管后期建设实施阶段如何努力,也无法弥补其损失。如广州的标致汽车即由于投资决策失误,项目亏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20亿元。 设计阶段:在项目做出投资决策后,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就在于设计。据西方一些国家分析,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寿命周期费用的1%以下,而这1%以下的费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却占75%以上。由此可见,设计质量对整个工程建设的效益是至关重要的。 按照投资估算进行初步设计,合理地编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一经批准,不得任意突破,以确保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严格执行;在批准的概算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准确地编制施工图预算。力求概算不超过估算,预算不超过概算。要明确规定设计单位逐级控制工程造价的责任制,并辅以必要的奖惩制。 在设计一开始就将控制投资的思想根植于设计人员的头脑中,通过在设计阶段开展限额设计、进行设计招标和设计方案竞选、推广标准设计及运用价值工程原理等优化设计方案,提高设计质量,做到技术与经济的统一。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在设计过程中与设计人员要密切配合,及时对项目投资进行分析对比,反馈造价信息,能动地影响设计,优化设计,以保证有效地控制投资。 招投标和施工阶段:通过投标竞争,业主择优选定承包商,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是造价控制的一个重要手段。造价管理人员应根据现行规范、定额和取费标准、施工图纸、现场因素、工期等认真编制标底,并使标底控制在概算或预算内。合理的标底造价是工程质量的保证。高价承包使业主蒙受损失;低价承包会造成承包商不规范施工、安全没保障、延误工期、施工质量隐患重重,增加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后期维修费用。 施工阶段即把设计变成具有使用价值的实体的过程,也是实现工程造价有效控制、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供原始依据的过程。业主可建立项目造价控制责任人制度,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专业人员对项目造价控制负责。严把签证关,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尽量减少变更费用,审核评估相关索赔等。没有项目造价控制责任人签名的签证不得结算工程款,同时对工程付款进度进行控制负责,防止工程款超付。 竣工验收及后评价阶段:工程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合理确定的重要依据,无论施工单位还是业主都十分重视工程价款的审计结算。工程结算书由施工单位编制,经业主委托有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查。编制工程结算不仅直接关系到建设方与施工方之间的利益关系,也关系到项目工程造价的实际结果。工程结算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实事求是进行编制。实践证明,通过对工程项目结算的审查,一般情况下,经审查的工程结算较编制的工程结算价款相差10%左右,有的高达20%,对控制投入节约资金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后评价作为对整个建设项目的一次综合性评价,也是对该项目工程造价的总结。一方面总结在整个项目建设期有效控制、全面管理造价的经验,另一方面分析在控制造价方面的不足,尽可能找出因主观原因而影响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因素,并加以克服。总之,通过建设项目的后评价,可以达到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吸取教训、提出建议、改进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和投资效果的目的,也使得我们的造价控制工作有始有终。 总之,对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控制是工程造价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要有效地控制建设工程造价,就要把控制重点转移到建设前期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尤其应抓住设计这个关键阶段,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要对工程造价的估算、概算、预算、承包合同价、结算价、竣工决算实行“一体化”管理,改变过去分段管理的状况。加强对工程造价的主动控制,强化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和监督,对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效益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国际、国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更好地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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