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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19-12-22,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工程造价应急预案

1、山西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山西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是2009-01-06在山西省阳泉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泉中北路21号楼。

山西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403006838066356,企业法人李争瑞,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山西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咨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可以开展相关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咨询业务、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项目担保服务(不含融资担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服务;清洁生产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咨询;环保工程设计;环保咨询;环保技术、节能技术的咨询、开发、应用;新能源技术开发、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山西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44778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1000万 和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107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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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工程怎样谈价格,要详细,谢谢。

例如:1、承包范围: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 2、合同工期开工日期:计划2012年月(以批准开工为准日期)竣工日期: 计划2013年月(以批准开工日期+工期为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40日历天。3、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进场后3天内支付合同价的10%;以后按地基基础完工;一层完工;二层和三层完工;四层完工;五层六层完工;装饰、安装屋顶外墙面砖完工六个形象进度所完成的工程量总造价的80℅支付。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保修金5%(防水5年、土建1年、);余款待审计结论出来后12个天内(以审计报告出文日期为准)支付(保修金除外)。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1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4、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1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3、土建中,HSE费用是什么意思

HSE是health,safety and environment三个单词的缩写。HSE基本费用主要包括安全投入、主要是人员健康投入(包括了环境),比如体检、交保险金等等。 安全投入: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工程安全费用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建筑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4、广东鑫华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广东鑫华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是2015-04-07在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河源市区东城西片区越王大道西边永康大道南边河源市商业中心公寓组团D栋7层D713房。

广东鑫华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416023251816208,企业法人江雪娜,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广东鑫华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建筑工程监理,环境影响评价咨询,应急预案咨询,水土保持咨询,节能减排咨询,清洁生产咨询,项目申报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广东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268930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12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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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通规定的突发事件应急资金预算怎么做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1月13日]1 总则1.1编制目的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 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⑴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⑵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⑶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⑷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国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 工作原则 ⑴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⑵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⑷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⑸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l.6 应急预案体系 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⑴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⑵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⑶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 ⑷突发公共事件地方应急预案。具体包括:省级人民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基层政权组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上述预案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 ⑸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 ⑹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 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国务院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家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相关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国务院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2.2 办事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设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2.3 工作机构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决定事项。 2.4 地方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2.5 专家组 国务院和各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 运行机制 3.1 预测与预警 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 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 应急处置 3.2.1 信息报告 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地区、各部门要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2.2 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在境外发生涉及中国公民和机构的突发事件,我驻外使领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2.3 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国务院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国务院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地区、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需要多个国务院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该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3.2.4 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3.3 恢复与重建 3.3.1 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3.2 调查与评估 要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3.3.3 恢复重建 根据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3.4 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 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 人力资源 公安(消防)、医疗卫生、地震救援、海上搜救、矿山救护、森林消防、防洪抢险、核与辐射、环境监控、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铁路事故、民航事故、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事故处置,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增进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要加强以乡镇和社区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4.2 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4.3 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4.4 基本生活保障 要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5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 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7 治安维护 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4.8 人员防护 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的转移或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9 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 4.10 公共设施 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4.11 科技支撑 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我国公共安全科技水平;注意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5.2 宣传和培训 宣传、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关方面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5.3 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完)

6、建筑工程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工程监理的内容和权限的授权范围。

1、工程监理的内容。

根据《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工程监理的内容可以概括为工程监理单位对承包单位在质量、工期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即实践中所谓的“三控制”。由于工程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之间属委托代理关系。

因此,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内容、监理权限还将取决于双方合同的具体约定,并且该约定要向被监理的承包单位披露。为此,《建筑法》第33条特别强调:“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2、工程监理的权限。

《建筑法》第32条第2款、第3款分别规定了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权限和义务: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7条第2款还规定:“未经家里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6)工程造价应急预案扩展资料:

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这部分投资额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显然,建筑工程为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与建设工程的范围相比,建筑工程的范围相对为窄。

其专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因此也被成为房屋建筑工程。故此,桥梁、水利枢纽、铁路、港口工程以及不是与房屋建筑相配套的地下隧道等工程均不属于建筑工程范畴。

7、铁路工程造价中安全生产费包括哪些内容?是否包含了环境保护、成品保护、安全施工的费用?

不包括环境保护、成品保护 环境保护、成品保护都是其他的措施费用是实实在在的只有保证施工安全的费用只用在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安全生产费支出范围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1,“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防护,防滑设施2,施工场地安全围挡设施3,施工供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等)4,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设置5,隧道瓦斯检测设备6,地质监控设施7,防风,防腐,防火,防尘,防水,防辐射,防雷电,防危险气体等设备设施及备品8,其中机械,提升设备上的各种保护及保险装置9,锅炉,压力器,压缩机的保险和信号装置10,防治边帮滑坡设备11,作业中防止物体,人员跌落设置的安全网,棚,护栏等12,起重,爆破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进行施工,运输作业所增设的防护,隔离,栏挡等设施13,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14,航道临时防护及航标设置等15,安全防护通讯设备16,其他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1,应急照明,通风,抽水设备及锹镐铲,千斤顶等2,防洪,防坍塌,防山体落石,防自然灾害等物资设备3,急救药箱及器械4,应急救援设备,器械(包括救援车等)5,救生衣,圈,船等6,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7,各种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支出8,其他救援器材,设备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1,特种机械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等检查检测费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费用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价,整改,监控支出1,超前地质预报,重大危险源监控费用2,水上及高空作业评估,整改3,危险源辨识与评估(高路堑坚石开挖、瓦斯隧道、既有线隧道评估等)4,重大事故隐患评估5,应急预案措施投入6,自然灾害预警费用7,爆炸物运输,储存,使用时安全监控,防护费用及安全检查与评估费用8,施工便桥安全检测,评估费用9,其他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1,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等2,举办安全生产展览和知识竞赛活动,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3,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4,专职安检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培训5,全员安全及特种(专项)作业安全技能培训6,安全应急救援及预案演练7,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支出8,其他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1,特种作业人员(从事高空,井下,尘毒作业的人员及炊管人员等)体检费用2,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3,办公,生活区的防腐,防毒,防四害,防触电,防煤气,防火患等支出4,与安全员有关的费用支出5,其他

8、工程应急预案中所产生的费用是否己经包含在工程造价中

包括。含在安全生产费用里,这个费用一般在投标时是有限额的,不允许低于限额。

9、考试您好,我是学工程造价的,现在在项目部工经部工作,接到公司通知

劳务员,建筑八大员之一,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劳务管理计划、劳务人员资格审查与培训,劳动合同与工资管理、劳务纠纷处理等工作的专业人员。(1) 参与制定劳务管理计划。(2) 参与组建项目劳务管理机构和制定劳务管理制度。(3) 负责验证劳务分包队伍资质,办理登记备案;参与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对劳务队伍现场施工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价。(4) 负责审核劳务人员身份、资格,办理登记备案。(5) 参与组织劳务人员培训。(6) 参与或监督劳务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及参加社会保险等工作。(7) 负责或监督劳务人员进出场及用工管理。(8) 负责劳内务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参与劳务费的结算。(9) 参与或监督劳务人员工资支付、负责劳务人员工资公示及台帐的建立。(10) 参与编制、实施劳务纠纷应急预案。(11) 参与调解、处理容劳务纠纷和工伤事故的善后工作。(12) 负责编制劳务队伍和劳务人员管理资料。(13) 负责汇总、整理、移交劳务管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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