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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4-25,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工程造价服务质量

1、如何提升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水平

3点提升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水平一般的大型项目在设计阶段主要包括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装饰设计等,还包括其它的二次专项设计,这些设计的任务多、难度大、最初标准高和专业性强。 1.规范造价咨询行业的行为 工程造价的咨询服务是经过建筑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它的目的就是为建筑行业提供服务,所以对造价咨询行业进行规范具有重要意义。在规范的过程中需要各级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要不断地完善相关的市场,加大政府对造价咨询行业的监管力度,健全市场准入机制,建立日常的动态监管制度。比如:审查工程咨询材料,就目前我国的情况来看,控制工程造价任然就有局限性,还停留在审核的阶段。因为在产生很多费用的情况下,造价控制确实很难实现投资的大程度节约,经济化程度达不到标准。所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行为对费用的预算、审核和敲定都具有重要意义。在工程建设中,要经常跟踪费用的往来,随之提出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和建设单位共同进行费用的预算估计,工程的总投资大部分为材料设备费用,约占70%,想要提前控制这一项费用就是一项专业的服务。另外,在对建筑行业提供咨询服务的时候还要监管工程咨询企业的日常行为,建立工程造价咨询的市场准入机制,对咨询服务的范围进行规范、规范它的计价工作、规范咨询合同和质量评价体系,这样有利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向着高水平和专业化发展。 2.规范咨询服务范围 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涉及面十分大,一般涉及整个建筑工程的项目。所以它的业务包括从立项到竣工的整个过程。近几年来,我国也出台了各种管理办法,规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中的第二十条阐明:工程建设额项目在预算编制中要与设计方案比选、限额设计等工程造价分析和控制;对于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以进行研究估算、编制项目经济评价报告;在建筑工程项目的规范中明确表明招标工程的编制和审核内容及工程量;合同价的签订,其中包括在工程项目中的洽谈、施工环节中的变更和最后部分的工程结款;工程造价中的经济纠纷的判定和仲裁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工作。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涉及到的领域增加,服务的范围扩大,从原来的工程结算、概算和预算单的单一服务变为提供工程的设计方案、限额设计、优化设计等整个过程的咨询服务。 3.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制度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因此建筑工程造价的咨询服务也离不开法律的约束,一切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都要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之上,并不断进行完善和发展。因此,当今建筑工程造价急需解决的问题就是建立责任赔偿制度和专业的保险制度。使专业的咨询服务机构能够在工作的过程中有法律保障,培养工程造价的专业人士树立赔偿的意识,增强他们的信心和责任心,时刻约束自己的行为。另外,咨询企业应该依靠投资保险来降低企业的风险,不仅仅降低了自身的风险还提高了社会名誉和竞争力,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开拓了更为广阔的国际市场。

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质量标准是什么?

经过两年对川价发〔2005〕248号文的试行以及我省建设中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99〕2255号)及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等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如:四川创信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承担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中期付款、竣工结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复核,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根据本通知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实施收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2、经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

3、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书;

4、向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

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所提供的有偿服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委托方与咨询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使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依法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明确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并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造价咨询单位为有关当事人服务,更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工程造价政策依法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并对其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结果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五、工程造价站解释定额,招投标机构审查标底,投资主管部门审查工程结算不得收费。设计院(所)进行工程设计,不得另行收取该工程概算编制费。

六、符合以上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审核,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收费许可证》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亮证收费,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办法、收费标准等。除地震重建外,凡低于本标准最低限80%以下的收费,属恶意竞争,由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按行业自律公约处理。

七、各级价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对无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并收费,或强行服务收费等违法行为,由同级价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法严肃查处。

八、本通知自二○○八年八月一日起执行。原川价发〔2005〕248号同时废止。国家有新的收费规定,从其规定。  

二00八年七月二十四

附件: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说明:

一、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竣工结算的编制及审核中的钢筋按定额含量,若放样另按第11项钢筋抽筋计算费用。

二、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计算:如第5项审编制竣工结算造价为3000万元,服务收费计算如下:

100万元×3.5‰=0.35万元

(500-100)万元×3.2‰=1.28万元

(1000-500)万元×3.0‰=1.50万元

(3000—1000)万元×2.7‰=5.40万元

合计8.53万元

三、编制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时,其收费系数乘1.25。

四、本标准是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制定的,如系公路、铁路、水、坝等土木工程,收费应降低50%计算。

五、审核竣工结算时,所有基本审核费由委托单位负担。另按审减或审增额度可加收3-5%审核费用(具体幅度由双方在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审增减率在5%以内(含5%),由委托单位负担审核费用;审减率在5%以上的,5%以内(含5%)的审核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超过部分由编制单位承担;审增部分审核费用由编制单位承担。

六、工程造价争议案件鉴定由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暂定资质除外)承担,如因鉴定结论失误造成案件重审的,经省工程造价总站重新鉴定,确认原结论误差在±3%以上的,由原鉴定单位全额退回原收鉴定费。

七、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周期,按施工合同工期加2个月为正常服务期限;非造价咨询单位原因造成超期服务,按以正常服务期限和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收费计算的月均服务乘以超期服务时间计算超期服务费。

八、单独委托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技术改造工程应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

九、本收费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按3000元收取。

十、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原因造成同一项目重复或增加咨询工作量20%以上的,应按本收费标准另行计算增加工作量的费用。

十一、本收费标准为合理工期和正常工作日条件下的费用标准,若委托人要求赶工或占用国家法定休息时间,应增加20-30%的咨询费。

3、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需符合什么标准

质量评定标准 11.3.1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成果文件的格式应符合本标准11.1“成果文件的组成和要求”的相关规定。 11.3.2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的过程文件归档应内容完备并记录真实,符合本标准11.2“过程文件的组成和要求”的相关规定。 11.3.3鉴定成果文件中的鉴定范围和内容必须符合鉴定委托。鉴定成果文件表述的鉴定范围和内容应严格按照委托书的委托,不得作出不符合委托的鉴定表述。 11.3.4在合同约定有效的条件下,鉴定成果文件中该鉴定采用的鉴定方法应符合当事人的合同约定。 11.3.5对于因合同无效、事实不清、证据不力或依据不足且当事人无法达成妥协,导致鉴定机构独立选择鉴定方法或无法确定的项目、部分项目及其造价,鉴定机构应在鉴定报告中逐项提出作出结论或不能做出结论的原因,提交当事人双方的分歧理由,必要时做出估价或估价范围供委托人参考。 11.3.6相同口径下,在同一成果文件中,鉴定成果文件的综合误差率应小于3%。

4、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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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标准是什么?

经过两年对川价发〔2005〕248号文的试行以及我省建设中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99〕2255号)及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等有关规定通知如下:ps<工程造价专业,主要是从事预决算,工程投资概算,成本核算,投资总控等工作。 基于建筑方面所有的基础均是来源与现场,就是造价工程师也要对工地熟悉。(四川创信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成立,始终围绕建设领域,围绕工程项目生命周期,以工程造价为核心,开展(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造价争议鉴定、BIM咨询、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并专注造价实用性人才的培养、输送,为工程造价咨询领域提供完整服务。 目前涵盖建筑专业类讲座及公开课、土建造价类实训项目、安装造价实训项目、员工职业技能课程等领域。>一、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面向社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承担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中期付款、竣工结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复核,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根据本通知规定和要求执行。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实施收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2、经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3、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书;4、向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所提供的有偿服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委托方与咨询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使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依法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明确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并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造价咨询单位为有关当事人服务,更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工程造价政策依法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并对其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结果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五、工程造价站解释定额,招投标机构审查标底,投资主管部门审查工程结算不得收费。设计院(所)进行工程设计,不得另行收取该工程概算编制费。六、符合以上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审核,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收费许可证》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亮证收费,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办法、收费标准等。除地震重建外,凡低于本标准最低限80%以下的收费,属恶意竞争,由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按行业自律公约处理。七、各级价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对无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并收费,或强行服务收费等违法行为,由同级价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法严肃查处。八、本通知自二○○八年八月一日起执行。原川价发〔2005〕248号同时废止。国家有新的收费规定,从其规定。

6、如何推动工程造价咨询业的健康发展

目前,该市共有本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98家、外地入青企业15家,2013年完成产值4.3亿元,利税近4000万元,规模和产值均走在了山东省前列。一是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执业规范体系。出台了《青岛市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定》、《青岛市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管理规定》等造价咨询业务规范,明确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执业要求和程序,引导和促进行业健康快速发展。二是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考核制度。制定《青岛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管理办法》,遵循“动态监管、全面评价、重点突出、科学公正”的原则,从工作业绩、服务质量、社会资信等各方面对企业和专业人员进行量化打分,每月初在网上公布实时考核情况,次年初公布上年度考核结果并同时发给市级和各区市财政、审计管理部门,作为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招标入库时的重要参考依据,以此引导企业树立诚信意识,提升执业质量。三是强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日常监管。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核查制度,实施差别化监管,针对不同考核等级企业采取不同的检查频率。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不定期滚动抽查企业资质标准、执业水平、质量控制等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与企业及专业人员的动态考核实时挂钩。对达不到资质标准、执业行为不规范、信誉差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维护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约束和引导企业规范、有序发展。上半年,共有9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10名工程造价人员分别在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概算编制专项检查中被通报批评。四是加强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管理。制定《青岛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动态考核制度,从执业业绩、执业质量、社会资信等方面对全市7000余名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进行综合计分、排名,定期公布考核情况,引导造价专业人员规范执业。每年组织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强化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制意识,着力培养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复合型人才。定期开展全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竞赛活动,以赛促学、以赛促训,引导专业人员加强学习,提高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能力,适应行业发展需要。启用《青岛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手册》,更加直观地反映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执业业绩、继续教育、变更及考核情况。五是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调查研究,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引导行业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逐步形成守法诚信、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竞争氛围。

7、如何提高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

提高招标阶段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的措施1.建立健全造价咨询规章制度健全的造价咨询规章制度是造价咨询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前提,也是造价咨询质量控制的必要保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涉及的范围十分广阔,因此应该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造价咨询规章制度。2.提高造价咨询人员综合素质要想提高招标阶段工程造价咨询的工作质量,提高造价咨询人员综合素质是最根本的途径。高质量的造价咨询工作不仅仅要求造价咨询从业人员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还要求其具有扎实的业务能力,因此必须注重造价咨询人才的培养工作,要加强对造价咨询从业人员专业知识的训练,定期开展有利于提高造价咨询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讲座活动,不断提高其自身素质。此外,还要不断的吸收造价咨询的专业人才。3.提高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工程量清单包括很多部分的内容,相关咨询人员应该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合理的方法提高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首先,在清单子目列项时,应尽量避免错项以及漏项等现象的发生。然后,应该选派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项目清单的编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科学的施工方案。最后,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工作:对于暂列金额,应该依据工程项目的设计特点和周边环境等实际情况,结合业主的意见,按分项工程费用的合理比例计列;

8、工程造价的作用?

工程造价的作用: ⑴ 工程造价是项目决抄策的工具。在项目决策阶段,建设工程造价是项目财务分析和经济评价的重要袭依据。⑵ 工程造价是制定投资计划和控制投资的有效工具百。⑶ 工程造价是筹集建设资金的依据。当建设资金来源于金融机构的贷款时,金融机构在对项目的偿贷能力进行评估度的基础上,也需要依据工程造价来确定给予投资者的贷款数额。知⑷ 工程造价是合理利益分配和调节产业结构的手段道。⑸ 工程造价是评价投资效果的重要指标。

1、如何提升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水平

3点提升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水平一般的大型项目在设计阶段主要包括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装饰设计等,还包括其它的二次专项设计,这些设计的任务多、难度大、最初标准高和专业性强。 1.规范造价咨询行业的行为 工程造价的咨询服务是经过建筑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它的目的就是为建筑行业提供服务,所以对造价咨询行业进行规范具有重要意义。在规范的过程中需要各级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要不断地完善相关的市场,加大政府对造价咨询行业的监管力度,健全市场准入机制,建立日常的动态监管制度。比如:审查工程咨询材料,就目前我国的情况来看,控制工程造价任然就有局限性,还停留在审核的阶段。因为在产生很多费用的情况下,造价控制确实很难实现投资的大程度节约,经济化程度达不到标准。所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行为对费用的预算、审核和敲定都具有重要意义。在工程建设中,要经常跟踪费用的往来,随之提出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和建设单位共同进行费用的预算估计,工程的总投资大部分为材料设备费用,约占70%,想要提前控制这一项费用就是一项专业的服务。另外,在对建筑行业提供咨询服务的时候还要监管工程咨询企业的日常行为,建立工程造价咨询的市场准入机制,对咨询服务的范围进行规范、规范它的计价工作、规范咨询合同和质量评价体系,这样有利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向着高水平和专业化发展。 2.规范咨询服务范围 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涉及面十分大,一般涉及整个建筑工程的项目。所以它的业务包括从立项到竣工的整个过程。近几年来,我国也出台了各种管理办法,规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中的第二十条阐明:工程建设额项目在预算编制中要与设计方案比选、限额设计等工程造价分析和控制;对于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以进行研究估算、编制项目经济评价报告;在建筑工程项目的规范中明确表明招标工程的编制和审核内容及工程量;合同价的签订,其中包括在工程项目中的洽谈、施工环节中的变更和最后部分的工程结款;工程造价中的经济纠纷的判定和仲裁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工作。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涉及到的领域增加,服务的范围扩大,从原来的工程结算、概算和预算单的单一服务变为提供工程的设计方案、限额设计、优化设计等整个过程的咨询服务。 3.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制度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因此建筑工程造价的咨询服务也离不开法律的约束,一切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都要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之上,并不断进行完善和发展。因此,当今建筑工程造价急需解决的问题就是建立责任赔偿制度和专业的保险制度。使专业的咨询服务机构能够在工作的过程中有法律保障,培养工程造价的专业人士树立赔偿的意识,增强他们的信心和责任心,时刻约束自己的行为。另外,咨询企业应该依靠投资保险来降低企业的风险,不仅仅降低了自身的风险还提高了社会名誉和竞争力,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开拓了更为广阔的国际市场。

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质量标准是什么?

经过两年对川价发〔2005〕248号文的试行以及我省建设中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99〕2255号)及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等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如:四川创信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承担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中期付款、竣工结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复核,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根据本通知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实施收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2、经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

3、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书;

4、向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

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所提供的有偿服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委托方与咨询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使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依法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明确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并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造价咨询单位为有关当事人服务,更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工程造价政策依法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并对其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结果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五、工程造价站解释定额,招投标机构审查标底,投资主管部门审查工程结算不得收费。设计院(所)进行工程设计,不得另行收取该工程概算编制费。

六、符合以上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审核,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收费许可证》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亮证收费,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办法、收费标准等。除地震重建外,凡低于本标准最低限80%以下的收费,属恶意竞争,由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按行业自律公约处理。

七、各级价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对无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并收费,或强行服务收费等违法行为,由同级价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法严肃查处。

八、本通知自二○○八年八月一日起执行。原川价发〔2005〕248号同时废止。国家有新的收费规定,从其规定。  

二00八年七月二十四

附件: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说明:

一、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竣工结算的编制及审核中的钢筋按定额含量,若放样另按第11项钢筋抽筋计算费用。

二、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计算:如第5项审编制竣工结算造价为3000万元,服务收费计算如下:

100万元×3.5‰=0.35万元

(500-100)万元×3.2‰=1.28万元

(1000-500)万元×3.0‰=1.50万元

(3000—1000)万元×2.7‰=5.40万元

合计8.53万元

三、编制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时,其收费系数乘1.25。

四、本标准是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制定的,如系公路、铁路、水、坝等土木工程,收费应降低50%计算。

五、审核竣工结算时,所有基本审核费由委托单位负担。另按审减或审增额度可加收3-5%审核费用(具体幅度由双方在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审增减率在5%以内(含5%),由委托单位负担审核费用;审减率在5%以上的,5%以内(含5%)的审核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超过部分由编制单位承担;审增部分审核费用由编制单位承担。

六、工程造价争议案件鉴定由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暂定资质除外)承担,如因鉴定结论失误造成案件重审的,经省工程造价总站重新鉴定,确认原结论误差在±3%以上的,由原鉴定单位全额退回原收鉴定费。

七、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周期,按施工合同工期加2个月为正常服务期限;非造价咨询单位原因造成超期服务,按以正常服务期限和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收费计算的月均服务乘以超期服务时间计算超期服务费。

八、单独委托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技术改造工程应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

九、本收费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按3000元收取。

十、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原因造成同一项目重复或增加咨询工作量20%以上的,应按本收费标准另行计算增加工作量的费用。

十一、本收费标准为合理工期和正常工作日条件下的费用标准,若委托人要求赶工或占用国家法定休息时间,应增加20-30%的咨询费。

3、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需符合什么标准

质量评定标准 11.3.1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成果文件的格式应符合本标准11.1“成果文件的组成和要求”的相关规定。 11.3.2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的过程文件归档应内容完备并记录真实,符合本标准11.2“过程文件的组成和要求”的相关规定。 11.3.3鉴定成果文件中的鉴定范围和内容必须符合鉴定委托。鉴定成果文件表述的鉴定范围和内容应严格按照委托书的委托,不得作出不符合委托的鉴定表述。 11.3.4在合同约定有效的条件下,鉴定成果文件中该鉴定采用的鉴定方法应符合当事人的合同约定。 11.3.5对于因合同无效、事实不清、证据不力或依据不足且当事人无法达成妥协,导致鉴定机构独立选择鉴定方法或无法确定的项目、部分项目及其造价,鉴定机构应在鉴定报告中逐项提出作出结论或不能做出结论的原因,提交当事人双方的分歧理由,必要时做出估价或估价范围供委托人参考。 11.3.6相同口径下,在同一成果文件中,鉴定成果文件的综合误差率应小于3%。

4、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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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标准是什么?

经过两年对川价发〔2005〕248号文的试行以及我省建设中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99〕2255号)及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等有关规定通知如下:ps<工程造价专业,主要是从事预决算,工程投资概算,成本核算,投资总控等工作。 基于建筑方面所有的基础均是来源与现场,就是造价工程师也要对工地熟悉。(四川创信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成立,始终围绕建设领域,围绕工程项目生命周期,以工程造价为核心,开展(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造价争议鉴定、BIM咨询、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并专注造价实用性人才的培养、输送,为工程造价咨询领域提供完整服务。 目前涵盖建筑专业类讲座及公开课、土建造价类实训项目、安装造价实训项目、员工职业技能课程等领域。>一、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面向社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承担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中期付款、竣工结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复核,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根据本通知规定和要求执行。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实施收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2、经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3、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书;4、向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所提供的有偿服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委托方与咨询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使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依法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明确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并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造价咨询单位为有关当事人服务,更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工程造价政策依法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并对其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结果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五、工程造价站解释定额,招投标机构审查标底,投资主管部门审查工程结算不得收费。设计院(所)进行工程设计,不得另行收取该工程概算编制费。六、符合以上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审核,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收费许可证》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亮证收费,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办法、收费标准等。除地震重建外,凡低于本标准最低限80%以下的收费,属恶意竞争,由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按行业自律公约处理。七、各级价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对无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并收费,或强行服务收费等违法行为,由同级价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法严肃查处。八、本通知自二○○八年八月一日起执行。原川价发〔2005〕248号同时废止。国家有新的收费规定,从其规定。

6、如何推动工程造价咨询业的健康发展

目前,该市共有本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98家、外地入青企业15家,2013年完成产值4.3亿元,利税近4000万元,规模和产值均走在了山东省前列。一是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执业规范体系。出台了《青岛市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定》、《青岛市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管理规定》等造价咨询业务规范,明确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执业要求和程序,引导和促进行业健康快速发展。二是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考核制度。制定《青岛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管理办法》,遵循“动态监管、全面评价、重点突出、科学公正”的原则,从工作业绩、服务质量、社会资信等各方面对企业和专业人员进行量化打分,每月初在网上公布实时考核情况,次年初公布上年度考核结果并同时发给市级和各区市财政、审计管理部门,作为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招标入库时的重要参考依据,以此引导企业树立诚信意识,提升执业质量。三是强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日常监管。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核查制度,实施差别化监管,针对不同考核等级企业采取不同的检查频率。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不定期滚动抽查企业资质标准、执业水平、质量控制等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与企业及专业人员的动态考核实时挂钩。对达不到资质标准、执业行为不规范、信誉差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维护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约束和引导企业规范、有序发展。上半年,共有9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10名工程造价人员分别在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概算编制专项检查中被通报批评。四是加强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管理。制定《青岛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动态考核制度,从执业业绩、执业质量、社会资信等方面对全市7000余名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进行综合计分、排名,定期公布考核情况,引导造价专业人员规范执业。每年组织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强化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制意识,着力培养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复合型人才。定期开展全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竞赛活动,以赛促学、以赛促训,引导专业人员加强学习,提高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能力,适应行业发展需要。启用《青岛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手册》,更加直观地反映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执业业绩、继续教育、变更及考核情况。五是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调查研究,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引导行业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逐步形成守法诚信、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竞争氛围。

7、如何提高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

提高招标阶段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的措施1.建立健全造价咨询规章制度健全的造价咨询规章制度是造价咨询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前提,也是造价咨询质量控制的必要保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涉及的范围十分广阔,因此应该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造价咨询规章制度。2.提高造价咨询人员综合素质要想提高招标阶段工程造价咨询的工作质量,提高造价咨询人员综合素质是最根本的途径。高质量的造价咨询工作不仅仅要求造价咨询从业人员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还要求其具有扎实的业务能力,因此必须注重造价咨询人才的培养工作,要加强对造价咨询从业人员专业知识的训练,定期开展有利于提高造价咨询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讲座活动,不断提高其自身素质。此外,还要不断的吸收造价咨询的专业人才。3.提高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工程量清单包括很多部分的内容,相关咨询人员应该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合理的方法提高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首先,在清单子目列项时,应尽量避免错项以及漏项等现象的发生。然后,应该选派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项目清单的编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科学的施工方案。最后,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工作:对于暂列金额,应该依据工程项目的设计特点和周边环境等实际情况,结合业主的意见,按分项工程费用的合理比例计列;

8、工程造价的作用?

工程造价的作用: ⑴ 工程造价是项目决抄策的工具。在项目决策阶段,建设工程造价是项目财务分析和经济评价的重要袭依据。⑵ 工程造价是制定投资计划和控制投资的有效工具百。⑶ 工程造价是筹集建设资金的依据。当建设资金来源于金融机构的贷款时,金融机构在对项目的偿贷能力进行评估度的基础上,也需要依据工程造价来确定给予投资者的贷款数额。知⑷ 工程造价是合理利益分配和调节产业结构的手段道。⑸ 工程造价是评价投资效果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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