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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8-16,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造价员要继续教育吗

1、造价员和造价工程师是每年都要继续教育的吗

(1)不是每年都需要继续教育。(2)每三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

2、造价员还要继续教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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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造价员如果不继续教育被清库怎么办

(1)、从今年起国家又取抄消了多种资格证书,其中有工程造价员。取消造价员是以后直接报考助理造价工程师,也就是用助理造价工程师来代替之前的造价员。具体的考试大纲、报考条件等还没有出。(2)、对于已经取得造价员证书的,今后如何转为助理造袭价工程师,请密切关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通知。(3)、2016 年 1 月 25 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公布了《关于做好取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后续工作的通知》,强调 2016 年造价员考试将进行改革,各地已展开“现有造价员拟转为助理造价工程师”的过渡衔接工作。所以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都有可能发生变化,而升级为“师”之后,含金量也有肯能增加的。

4、造价员继续教育必须参加吗

是的必须参加,否则后果很严重(除非你不想要造价员证了)。但是‘造价员’证,已经取消了,不知道还继续教育不。至少我单位没接到继续教育的通知。

5、造价员继续教育怎么弄?

去当地的建设资格百培训中心培训,上几节课。在当地的建设资格培训中心网站上会有。造价员是指通过造价员资格考试,取得《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并经登记注册取得从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原指概预算人员。最主要的是专业过关,能熟悉图纸,对现行的价目表、综合及各种定额问、建材的价格必须熟悉,另外对工程量的计算公式、工程的结构做法、隐蔽工程、变更等专业要熟悉运答用,分析材料及计算工程材料;对定额中的子目,套项熟悉,能够与甲方、监理、审计等部门进行沟通;投标时能够综合的对工程的概算及投标的规则掌握;决算不漏项,如何的在工程量、内取费、子目等方面的控制最为关键。并掌握相关专业的知识像审计、会计、材料、设计等方面 ;即是要求能力比容较全面。

6、造价员取消了还需要年审吗?

造价员取消了不需要年审。

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此前分四批取消211项职业资格的基础上,再取消6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位列其中之一。

造价员最主要的是专业过关,能熟悉图纸,对现行的价目表、综合及各种定额、建材的价格必须熟悉,另外对工程量的计算公式、工程的结构做法、隐蔽工程、变更等专业要熟悉运用,分析材料及计算工程材料。

对定额中的子目,套项熟悉,能够与甲方、监理、审计等部门进行沟通;投标时能够综合的对工程的概算及投标的规则掌握;决算不漏项,如何的在工程量、取费、子目等方面的控制最为关键。

并掌握相关专业的知识像审计、会计、材料、设计等方面 ;即是要求能力比较全面。

(6)造价员要继续教育吗扩展资料

工程造价专业是在工程管理专业的基础上发展过来的新的专业,每个工程从开工到竣工都要求有预算员全程参与,开工的预算、工程进度拔款及竣工结算的工作都要求预算员进行预算。从工程投资方和工程承包施工方到工程造价咨询公司都要有自己的造价人员。

1、能够熟悉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工程造价的管理规定,精通本专业理论知识,熟悉工程图纸,掌握工程预算定额及有关政策规定,为正确编制和审核预算奠定基础。

2、负责审查施工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依据其记录进行预算调整。

3、协助领导做好工程项目的立项申报,组织招投标,开工前的报批及竣工后的验收工作。

4、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进行竣工工程的决算工作,并报处长签字认可。

5、参与采购工程材料和设备,负责工程材料分析,复核材料价差,收集和掌握技术变更、材料代换记录,并随时做好造价测算,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7、造价工程师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吗?

根据建设部第百150号部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要求,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重新修订了《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1、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度60学时的继续教育。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应按照每两年完成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的要求,组织注册造价回工程师参加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学习。2、继续教育必修课以中价协确定答的学习内容和编制的培训教材为主,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可适当补充学习内容;选修课学习内容及培训教材由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自行确定,并提前报送中价协备案。

8、关于造价员继续教育问题

继续教育 第十六条继续教育是指提高业务素质,更新知识,学习新技能,掌握新方法所进行的业务培训、专业教育等。 第十七条各管理机构和各专委会负责本地区或本行业的继续教育教材的编制及组织培训工作。 第十八条造价员每三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各管理机构和各专委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第五章 资格证书管理 第十九条《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上每三年验证一次,由各管理机构和各专委会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十条《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的内容为本人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业绩、继续教育情况、职业道德等。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 * 无工作业绩的; * 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 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 (四)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 (五)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 (六)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 (七)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执业的。 第六章自律规定 第二十二条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忠于职守,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第二十三条应遵守工程造价行业的技术规范和规程,保证工程造价业务文件的质量。 第二十四条应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五条不准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执业。 第二十六条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时,应当主动回避。 第二十七条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计价行为,有权向国家有关部门举报。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各管理机构和各专委会应根据本办法,制订本地区、本行业的实施细则,报中价协备案。 第三十条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遇有关问题,请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中价协,本办法由中价协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至于培训你就去你当地的造价信息造价信息网 查查都有的 各地的情况都不一样

9、全国造价员证没有参加继续教育会不会作废

不会作废的,在限期整改时限内,参加就好。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注销资格证书及从业印章:(一)验证不合格且限期整改未达到要求的;(二)有本办法第二十四条列举行为之一的;(三)信用档案信息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五)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的;(六)其他导致证书失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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