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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3-11,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造价咨询服务资料管理

1、如何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和监督

  1、强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方可进行,对无证、无照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要坚决取缔。加强对企业的人员监管,对于大部分以挂靠人员为主的咨询企业,应要求整改,整改不合格也应于取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审批要严格执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9号)及地方的有关规定,严把审批关,对审批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进行实地调查、调研,以防资料作假。并将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布以接受社会监督。2、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管理监督机制对已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单位,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等规定,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活动不定期实施监督检查。并敦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整章建制,建立信息档案制度。对拒不接受检查和违规操作的单位要依据有关规定按管理分工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示。3、建立行业自律制度及责任赔偿制度要建立公开不良记录的制度, 处罚信誉不良的造价咨询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及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徇私舞弊、 滥用职权、收受贿赂或严重失误的,由造价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利用造价信息网络等媒体在“黑名单”上予以公布,并在年检时给与处分,直至取消其资质或执业资格。此外,还可由行业协会根据造价咨询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履约纪录、营业记录、资信情况等进行信用评级,以促进造价咨询人员自觉遵守市场经济秩序, 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 严谨认真的完成工作任务。从行业自律和信誉角度看,还必须建立责任赔偿制度,以增加造价咨询单位的不公正成本,以约束其行为。同时,参照国际惯例,还应建立与此配套的“专业责任保险”制度。因为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以后,造价咨询单位会面临更多的风险,特别是一些新技术含量高、项目特征复杂的工程造价咨询,风险更大。4、正确引导和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目前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普遍实力薄弱,公司规模偏小,技术力量不强,主要的经营范围依然还局限于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标底的编制、结算的审核,专业范围也主要限于土建、安装、市政,面对市场的变化和竞争还不能及时应对。当然,真正要实现这一转变,造价管理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关系是问题的焦点所在,我们只有在这个问题上消除分歧,达成共识,才能为造价咨询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5、加快电子信息化建设。在现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网上上报资料的同时尽快实现将其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等网上备案制度,以便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部门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文件档案的保管期限是多长?

目前其它规定比较模糊,只是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CECA/GC4-2009里面有详细规定:工程造价技术档案过程文件自归档之日起,保存期应为5年;成果文件自归档之日起保存期应为10年。

3、新办造价咨询资质一般需要准备什么资料。需要配备哪些人员?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第四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第五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进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监督管理。第七条 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第二章 资质等级与标准第八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第九条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六)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七)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八)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九)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十一)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十二)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第十条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一)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二)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三)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四)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五)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六)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七)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八)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九)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十)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十一)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第三章 资质许可第十一条 申请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应当向申请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第十二条 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决定。其中,申请有关专业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专业部门审查决定。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三条 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二)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三)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业为其交纳的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四)企业章程、股东出资协议并附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五)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企业营业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七)企业营业执照;(八)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九)有关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的文件;(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五)项、第(六)项所列材料。第十四条 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资质等级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至第(九)项所列资质标准核定为乙级,设暂定期一年。暂定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暂定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换发资质证书。符合乙级资质条件的,由资质许可机关换发资质证书。第十五条 准予资质许可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遗失资质证书的,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补办。第十六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为3年。资质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资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资质有效期延续3年。第十七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确立之日起30日内,到资质许可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第十八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立的,只能由分立后的一方承继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但应当符合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条件。第四章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第十九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不受行政区域限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第二十条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包括:(一)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二)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三)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等;(四)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五)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第二十一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承接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当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以参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二十二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第二十三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一)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三)拟在分支机构执业的不少于3名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四)分支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受备案之日起2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四条 分支机构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负责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分支机构不得以自己名义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第二十五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应当自承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六条 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当事人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

4、如何做好造价咨询公司的内部管理.txt

内部风险管理可以使用企业现代管理技巧FMEA,即失败模式与效益分析。也叫潜在失效模式与后果分析(Failure Mode and Effects Analysis,FMEA),是指在产品/过程/服务等的策划设计阶段,对构成产品的各子系统、零部件,对构成过程,服务的各个程序逐一进行分析,找出潜在的失效模式,分析其可能的后果,评估其风险,从而预先采取措施,减少失效模式的严重程序,降低其可能发生的概率,以有效地提高质量与可靠性,确保顾客满意的系统化活动。这一管理方法被扩展到整个企业管理活动中来,就是在企业管理活动过程中,任何可能出错或潜在出错因素或不可确定因素,均对其过程进行后果分析,以求降低风险或损失。另外,危机处理,也是风险管理的一种。企业应该具备随时应对危机处理的能力,但真能做到危机管理机制的还很少,一般只有相对较成熟的企业才会去建设完善这一机制。个人一点浅拙意见,仅供参考。1、做好危机管理首先第一步应该明确危机管理的归属决断部门或人员,理清职责与权限;2、根据企业运营状况,由危机决断部门组织探讨企业存在或可能存在,甚至是可能面临的危机;3、针对所有危机事项,提供针对性解决方案;所有危机案例资料存档并要求具备可追溯性;4、根据危机事项解决方案最终效益,总结成可操作性的危机处理预案;5、根据预案随机应对处理成效,以及危机事项解决方案成功经验,转变思维,以攻为守,探讨建立危机营销方案,将危机变为机遇;6、宣传培训加强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危机管理意识及处理能力;7、总结建立系统的危机管理机制,将危机管理分配到企业的各职能部门、各层级员工,将危机管理提升到企业发展、安全等公司战略层面,加强并明确各层级管理和员工的危机管理职责与权限,实现全员参与,全员管理;8、总结修订完善危机管理机制。

5、如何做好工程造价资料的积累工作

工程造价资料积累是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对于加强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新形势下,采用科学的方法、完整的管理体系下形成的工程造价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以及工程造价的咨询、纠纷调解等已成为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部分。各类工程建设定额、指标、指数的编制以及工程造价信息的发布都来源于真实可靠的工程造价资料。包括:各类建设工程的投资估算、概算、标底价、投标价、预算、结算、竣工决算等造价资料;建设项目的决策资料;建设工程的人工价格、机械租赁价格、材料价格、设备价格、工具器具及周转材料的租赁价格资料等。下面就工程造价管理谈几点认识。一、工程造价资料的作用1、政府工程投资决策的需要。建筑业近几年来迅速的发展,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政府在城市建设规模的控制以及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上,必然根据财政能力和工程造价水平的发展趋势来确定。而工程造价水平的确定,是依靠长期工程造价资料的积累和科学合理的方法测算的结果,它对城市的建设发展和政府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起着关键作用。同时也对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合理控制造价,提高投资效益起到积极作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造价管理的需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市场行为,引导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只有长期地、系统地、准确地、科学地收集和整理工程造价资料,才能制定出符合当前建设市场发展的工程造价各项法规政策,正确地指导和规范建设市场的发展。3、工程定额编制和管理的需要。定额的编制是在收集大量编制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的,一类资料来源于各类标准规范以及具体的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等,属于定额编制的技术资料;另一类资料来源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结算资料和建筑市场的劳务、建筑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价格等,属于定额编制的经济资料。技术资料是定额编制最基本、最重要的部分,虽然内容繁多,但相对稳定变化性较小。而经济资料,如建筑材料价格、劳务价格、机械的租赁价格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服务价格都会随着供应情况和市场的需求情况进行自动调节变化。因此,工程的结算价格随着时间变化而变化,定额编制所收集的工程造价资料也就不断地变化。我们在定额编制和管理中,应当及时收集工程造价资料,使定额所反映的价格水平贴近于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4、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的需要。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各类造价指数、典型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工程造价实例、清单综合单价以及劳务、建筑材料、机械租赁价格等工程造价信息的收集整理不仅要依靠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法,而且还要有及时全面准确的工程造价资料作基础。因此,工程造价信息的发布单位,只有在充分掌握相关各类造价信息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工程造价的动态控制,更好地为社会服务。5、建设单位投资决策和控制投资的需要。建设单位在在工程建设的决策上不仅要考虑投资达到的目的和效果,还要考虑到投资成本,如何能使投资在经营活动中获取良好的效益,这就需要建设单位不断积累总结在工程建设活动过程中的经验,也就是收集整理自己的工程造价资料和投资形成的经济效果;另一方面,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尽可能地收集整理与自身建设相关的工程造价资料,同时还要及时掌握建设市场的行情,在投资活动中做出正确的决策。6、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工程造价资料是施工企业进行正确经营决策的基础。及时地收集整理工程造价资料能使企业了解建设市场的环境,找出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确定自身发展方向。这样,对于准备参与投标的工程项目可以根据企业经营的需要,合理的确定投标价格;对于在建工程可以及时掌握经营情况,降低成本,取得最大的效益;对于准备结算的已完工程,可以准确计算工程结算造价,收回企业应得的资金。7、造价咨询单位服务的需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向社会提供工程建设方面的咨询服务,工程造价资料的积累起着重要的作用。工程造价资料的积累是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业务经验积累,只有通过长期的积累,才能不断提高造价咨询服务的质量,扩大客户的信任度,在社会上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企业不仅要在咨询服务过程中积累资料,还可以通过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和开展市场调查来充实完善资料,以便及时掌握建设市场的行情和有关工程造价的政策法规,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咨询服务。二、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渠道参与建设市场活动的相关单位既可以自己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又有义务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供工程造价资料。资料的收集主要有以下几个渠道:1、向建设单位收集。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如何在工程建设管理中提高投资效益,需要建设单位不断的积累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编制预算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等过程中形成的有价值的工程造价资料,来满足日益竞争的建设市场环境需要。2、向施工企业收集。施工企业是工程造价资料使用最多和最直接的单位,它们的经营活动,主要依赖于各类工程造价信息。施工企业在经营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的工程建设造价资料,能够真实反映企业的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内部定额和单价。它们是政府造价管理机构对工程造价资料收集的主要对象。3、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收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在建设市场中具有重要作用,造价咨询单位在向客户提供全面的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和技术经济资料,收集整理后具有很高的价值,可为今后企业和行业的发展提供积累资本,还可以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供,广泛服务于社会。4、向建筑材料、机械租赁等供应单位收集。这些单位直接面向市场,最能及时反映建设市场的动态,可以提供大量的市场信息,极大程度的丰富工程造价资料,同时也可以通过了解已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来提高在建设市场竞争中的地位。三、工程造价资料的整理收集的工程造价资料经过整理加工后才能作为有利用价值的工程造价信息,可按以下方法进整理:1、整理方法:①典型测算:当收集的工程造价资料不系统全面不便于使用统计方法时,可以选定条件成熟的典型工程进行分析测算;②统计方法:当收集的工程造价资料完整全面且系统性较好,可以通过统计的方法测算出平均数据;③单项测算:对于较特殊的工程项目,可以对某个单项按要求进行测算。2、整理手段。人工手段整理有价值的工程造价信息数据已经过于落后且得繁杂、效率不高,利用现代的计算机技术来整理数据是今后发展的方向。目前在工程造价资料处理方面对计算机的广泛应用还很落后,应大力发展工程造价应用软件,建立工程造价资料数据库,提高工程造价管理的效率和标准化程度。此外在计算机网络迅速发展的当前社会,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提供各类工程造价资料,扩大收集范围和提高时效性,并且还可以通过专业的计算机网络对造价资料进行及时的处理和造价信息的及时发布及实现资源共享。四、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发布是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责新形势下,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加强建设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积累、分析以及信息发布、储存工作,适应工程造价管理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服务水平。理顺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渠道,全面及时地收集和整理工程造价资料,充分发挥管理和服务职能,及时准确地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测算编制出反映工程建设实际的各类工程定额和计价标准、价格信息及管理法规政策,真正起到引导市场服务社会的作用。同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作为政府管理职能部门,在工程造价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方面具有一定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不仅向社会和政府提供各类工程造价信息,为政府提供投资决策,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而且对建设市场中产生的各类造价纠纷的调解和仲裁,可以充分发挥自已在业务上的专业权威性,利用积累完善的造价计价依据、标准及政策,调解处理好纠纷争议,切实维护建设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竞争的建设市场环境,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和谐的发展。总之,工程造价资料的积累是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只有不断收集,科学的整理工程造价资料,并形成科学完善的制度,才能做好这项工作。新形势对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我们要重视工程造价资料的积累工作,不断适应建设市场的发展。(来源:武汉造价网)

6、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主要工作具体内容是什么 应注意的是什么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1、建设项目百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2、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3、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度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谈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与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等;4、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5、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回或者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应注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二)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答(三)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四)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五)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1、如何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和监督

  1、强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方可进行,对无证、无照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要坚决取缔。加强对企业的人员监管,对于大部分以挂靠人员为主的咨询企业,应要求整改,整改不合格也应于取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审批要严格执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9号)及地方的有关规定,严把审批关,对审批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进行实地调查、调研,以防资料作假。并将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布以接受社会监督。2、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管理监督机制对已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单位,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等规定,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活动不定期实施监督检查。并敦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整章建制,建立信息档案制度。对拒不接受检查和违规操作的单位要依据有关规定按管理分工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示。3、建立行业自律制度及责任赔偿制度要建立公开不良记录的制度, 处罚信誉不良的造价咨询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及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徇私舞弊、 滥用职权、收受贿赂或严重失误的,由造价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利用造价信息网络等媒体在“黑名单”上予以公布,并在年检时给与处分,直至取消其资质或执业资格。此外,还可由行业协会根据造价咨询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履约纪录、营业记录、资信情况等进行信用评级,以促进造价咨询人员自觉遵守市场经济秩序, 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 严谨认真的完成工作任务。从行业自律和信誉角度看,还必须建立责任赔偿制度,以增加造价咨询单位的不公正成本,以约束其行为。同时,参照国际惯例,还应建立与此配套的“专业责任保险”制度。因为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以后,造价咨询单位会面临更多的风险,特别是一些新技术含量高、项目特征复杂的工程造价咨询,风险更大。4、正确引导和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目前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普遍实力薄弱,公司规模偏小,技术力量不强,主要的经营范围依然还局限于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标底的编制、结算的审核,专业范围也主要限于土建、安装、市政,面对市场的变化和竞争还不能及时应对。当然,真正要实现这一转变,造价管理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关系是问题的焦点所在,我们只有在这个问题上消除分歧,达成共识,才能为造价咨询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5、加快电子信息化建设。在现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网上上报资料的同时尽快实现将其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等网上备案制度,以便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部门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文件档案的保管期限是多长?

目前其它规定比较模糊,只是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CECA/GC4-2009里面有详细规定:工程造价技术档案过程文件自归档之日起,保存期应为5年;成果文件自归档之日起保存期应为10年。

3、新办造价咨询资质一般需要准备什么资料。需要配备哪些人员?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第四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第五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进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监督管理。第七条 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第二章 资质等级与标准第八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第九条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六)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七)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八)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九)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十一)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十二)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第十条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一)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二)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三)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四)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五)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六)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七)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八)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九)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十)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十一)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第三章 资质许可第十一条 申请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应当向申请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第十二条 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决定。其中,申请有关专业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专业部门审查决定。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三条 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二)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三)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业为其交纳的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四)企业章程、股东出资协议并附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五)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企业营业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七)企业营业执照;(八)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九)有关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的文件;(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五)项、第(六)项所列材料。第十四条 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资质等级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至第(九)项所列资质标准核定为乙级,设暂定期一年。暂定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暂定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换发资质证书。符合乙级资质条件的,由资质许可机关换发资质证书。第十五条 准予资质许可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遗失资质证书的,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补办。第十六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为3年。资质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资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资质有效期延续3年。第十七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确立之日起30日内,到资质许可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第十八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立的,只能由分立后的一方承继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但应当符合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条件。第四章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第十九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不受行政区域限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第二十条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包括:(一)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二)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三)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等;(四)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五)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第二十一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承接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当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以参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二十二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第二十三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一)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三)拟在分支机构执业的不少于3名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四)分支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受备案之日起2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四条 分支机构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负责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分支机构不得以自己名义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第二十五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应当自承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六条 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当事人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

4、如何做好造价咨询公司的内部管理.txt

内部风险管理可以使用企业现代管理技巧FMEA,即失败模式与效益分析。也叫潜在失效模式与后果分析(Failure Mode and Effects Analysis,FMEA),是指在产品/过程/服务等的策划设计阶段,对构成产品的各子系统、零部件,对构成过程,服务的各个程序逐一进行分析,找出潜在的失效模式,分析其可能的后果,评估其风险,从而预先采取措施,减少失效模式的严重程序,降低其可能发生的概率,以有效地提高质量与可靠性,确保顾客满意的系统化活动。这一管理方法被扩展到整个企业管理活动中来,就是在企业管理活动过程中,任何可能出错或潜在出错因素或不可确定因素,均对其过程进行后果分析,以求降低风险或损失。另外,危机处理,也是风险管理的一种。企业应该具备随时应对危机处理的能力,但真能做到危机管理机制的还很少,一般只有相对较成熟的企业才会去建设完善这一机制。个人一点浅拙意见,仅供参考。1、做好危机管理首先第一步应该明确危机管理的归属决断部门或人员,理清职责与权限;2、根据企业运营状况,由危机决断部门组织探讨企业存在或可能存在,甚至是可能面临的危机;3、针对所有危机事项,提供针对性解决方案;所有危机案例资料存档并要求具备可追溯性;4、根据危机事项解决方案最终效益,总结成可操作性的危机处理预案;5、根据预案随机应对处理成效,以及危机事项解决方案成功经验,转变思维,以攻为守,探讨建立危机营销方案,将危机变为机遇;6、宣传培训加强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危机管理意识及处理能力;7、总结建立系统的危机管理机制,将危机管理分配到企业的各职能部门、各层级员工,将危机管理提升到企业发展、安全等公司战略层面,加强并明确各层级管理和员工的危机管理职责与权限,实现全员参与,全员管理;8、总结修订完善危机管理机制。

5、如何做好工程造价资料的积累工作

工程造价资料积累是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对于加强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新形势下,采用科学的方法、完整的管理体系下形成的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以及工程造价的咨询、纠纷调解等已成为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部分。各类工程建设定额、指标、指数的编制以及工程造价信息的发布都来源于真实可靠的工程造价资料。包括:各类建设工程的投资估算、概算、标底价、投标价、预算、结算、竣工决算等造价资料;建设项目的决策资料;建设工程的人工价格、机械租赁价格、材料价格、设备价格、工具器具及周转材料的租赁价格资料等。下面就工程造价管理谈几点认识。一、工程造价资料的作用1、政府工程投资决策的需要。建筑业近几年来迅速的发展,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政府在城市建设规模的控制以及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上,必然根据财政能力和工程造价水平的发展趋势来确定。而工程造价水平的确定,是依靠长期工程造价资料的积累和科学合理的方法测算的结果,它对城市的建设发展和政府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起着关键作用。同时也对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合理控制造价,提高投资效益起到积极作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造价管理的需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市场行为,引导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只有长期地、系统地、准确地、科学地收集和整理工程造价资料,才能制定出符合当前建设市场发展的工程造价各项法规政策,正确地指导和规范建设市场的发展。3、工程定额编制和管理的需要。定额的编制是在收集大量编制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的,一类资料来源于各类标准规范以及具体的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等,属于定额编制的技术资料;另一类资料来源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结算资料和建筑市场的劳务、建筑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价格等,属于定额编制的经济资料。技术资料是定额编制最基本、最重要的部分,虽然内容繁多,但相对稳定变化性较小。而经济资料,如建筑材料价格、劳务价格、机械的租赁价格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服务价格都会随着供应情况和市场的需求情况进行自动调节变化。因此,工程的结算价格随着时间变化而变化,定额编制所收集的工程造价资料也就不断地变化。我们在定额编制和管理中,应当及时收集工程造价资料,使定额所反映的价格水平贴近于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4、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的需要。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各类造价指数、典型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工程造价实例、清单综合单价以及劳务、建筑材料、机械租赁价格等工程造价信息的收集整理不仅要依靠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法,而且还要有及时全面准确的工程造价资料作基础。因此,工程造价信息的发布单位,只有在充分掌握相关各类造价信息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工程造价的动态控制,更好地为社会服务。5、建设单位投资决策和控制投资的需要。建设单位在在工程建设的决策上不仅要考虑投资达到的目的和效果,还要考虑到投资成本,如何能使投资在经营活动中获取良好的效益,这就需要建设单位不断积累总结在工程建设活动过程中的经验,也就是收集整理自己的工程造价资料和投资形成的经济效果;另一方面,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尽可能地收集整理与自身建设相关的工程造价资料,同时还要及时掌握建设市场的行情,在投资活动中做出正确的决策。6、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工程造价资料是施工企业进行正确经营决策的基础。及时地收集整理工程造价资料能使企业了解建设市场的环境,找出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确定自身发展方向。这样,对于准备参与投标的工程项目可以根据企业经营的需要,合理的确定投标价格;对于在建工程可以及时掌握经营情况,降低成本,取得最大的效益;对于准备结算的已完工程,可以准确计算工程结算造价,收回企业应得的资金。7、造价咨询单位服务的需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向社会提供工程建设方面的咨询服务,工程造价资料的积累起着重要的作用。工程造价资料的积累是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业务经验积累,只有通过长期的积累,才能不断提高造价咨询服务的质量,扩大客户的信任度,在社会上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企业不仅要在咨询服务过程中积累资料,还可以通过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和开展市场调查来充实完善资料,以便及时掌握建设市场的行情和有关工程造价的政策法规,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咨询服务。二、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渠道参与建设市场活动的相关单位既可以自己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又有义务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供工程造价资料。资料的收集主要有以下几个渠道:1、向建设单位收集。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如何在工程建设管理中提高投资效益,需要建设单位不断的积累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编制预算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等过程中形成的有价值的工程造价资料,来满足日益竞争的建设市场环境需要。2、向施工企业收集。施工企业是工程造价资料使用最多和最直接的单位,它们的经营活动,主要依赖于各类工程造价信息。施工企业在经营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的工程建设造价资料,能够真实反映企业的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内部定额和单价。它们是政府造价管理机构对工程造价资料收集的主要对象。3、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收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在建设市场中具有重要作用,造价咨询单位在向客户提供全面的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和技术经济资料,收集整理后具有很高的价值,可为今后企业和行业的发展提供积累资本,还可以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供,广泛服务于社会。4、向建筑材料、机械租赁等供应单位收集。这些单位直接面向市场,最能及时反映建设市场的动态,可以提供大量的市场信息,极大程度的丰富工程造价资料,同时也可以通过了解已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来提高在建设市场竞争中的地位。三、工程造价资料的整理收集的工程造价资料经过整理加工后才能作为有利用价值的工程造价信息,可按以下方法进整理:1、整理方法:①典型测算:当收集的工程造价资料不系统全面不便于使用统计方法时,可以选定条件成熟的典型工程进行分析测算;②统计方法:当收集的工程造价资料完整全面且系统性较好,可以通过统计的方法测算出平均数据;③单项测算:对于较特殊的工程项目,可以对某个单项按要求进行测算。2、整理手段。人工手段整理有价值的工程造价信息数据已经过于落后且得繁杂、效率不高,利用现代的计算机技术来整理数据是今后发展的方向。目前在工程造价资料处理方面对计算机的广泛应用还很落后,应大力发展工程造价应用软件,建立工程造价资料数据库,提高工程造价管理的效率和标准化程度。此外在计算机网络迅速发展的当前社会,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提供各类工程造价资料,扩大收集范围和提高时效性,并且还可以通过专业的计算机网络对造价资料进行及时的处理和造价信息的及时发布及实现资源共享。四、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发布是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责新形势下,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加强建设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积累、分析以及信息发布、储存工作,适应工程造价管理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服务水平。理顺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渠道,全面及时地收集和整理工程造价资料,充分发挥管理和服务职能,及时准确地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测算编制出反映工程建设实际的各类工程定额和计价标准、价格信息及管理法规政策,真正起到引导市场服务社会的作用。同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作为政府管理职能部门,在工程造价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方面具有一定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不仅向社会和政府提供各类工程造价信息,为政府提供投资决策,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而且对建设市场中产生的各类造价纠纷的调解和仲裁,可以充分发挥自已在业务上的专业权威性,利用积累完善的造价计价依据、标准及政策,调解处理好纠纷争议,切实维护建设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竞争的建设市场环境,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和谐的发展。总之,工程造价资料的积累是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只有不断收集,科学的整理工程造价资料,并形成科学完善的制度,才能做好这项工作。新形势对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我们要重视工程造价资料的积累工作,不断适应建设市场的发展。(来源:武汉造价网)

6、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主要工作具体内容是什么 应注意的是什么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1、建设项目百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2、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3、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度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谈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与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等;4、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5、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回或者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应注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二)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答(三)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四)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五)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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