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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6-09,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

1、四川省造价员考试

我有 不个是我买的一本书上的你可以到书店你去买!还有就是我下的:2005 年四川省造价师、造价员资格考试试题 (-) 土建专业 ( 闭卷 )造价师、选价员必作部分一、单项选择题 ( 共 45 题 , 每题 1 分。每题的备应答案中 , 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l 、以下哪项原则不属于仲裁活动的基本原则 () 。A: 自愿原则B: 尊重事实、依据法律的公平合理原则C: 仲裁依法独立进行原则D: 一裁终局原则2 、以下不属于建设工程招标范围的是 () 。A: 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在 l 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B: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C: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家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D: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3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 I5 天内汇总 , 送发包后 () 天内审查完成。A:15 B :20 C :30 D :454 、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 , 以下哪项措施费用 , 不能参与投标竞争 () A: 规费 B: 临时设施费 C: 文明施工费 D: 安全施工费5 、项目经理下设的一些职能机构 , 分别从职能角度对基层进行业务管理 , 这些职能机 构可以在项目经理授权范围内 , 就其主要的管理业务范围 .向下下达命令和指示 , 属于以下哪种组织形式 ()A: 职能制项目组织 B : 直线制项目组织C: 矩阵式项目组织 D: 分权制项目组织6 、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 , 从二 O O 三年七月一日起 , ()应执行该规范。A: 所有建设工程 B : 所有大中型建设工程C: 含有国有投资的建设工程D: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7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试行办法》规定 , 施工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发包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工程量差值在 () 以上或因发 包人原因 , 致使工期延长 () 以上造成措施项目费用增加的应予调整。A:10%,10% B :1 0%,15% C :15%,15% D :15%,1 0%8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 , 能进行独立施工 , 建成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的工程称之为 ()A: 单位工程 B : 单项工程 C: 分项工程 D: 建设项目9 、《合同法》规定 ,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 () 关系的协议 A: 劳动 B : 行政 C: 民事权利义务 D : 承包经营10 、材料预算价格是指材料由其来源地 ( 或交货地点 ) 到达 () 价格。 A: 工地 B : 工地附近的车站 C: 工地仓库堆放地后的出库 D: 施工*作地点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 :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 , 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 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 , 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 , 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 () 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A: 物价管理部门 B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C: 造价工程师协会 D : 咨询机构12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砖基础与墙、柱的划分以 (A: 施工图设计标准为准 B : 设计室内地坪为界 C: ± 0.00 为界 D : 室内外地面高差情况而定13 、以下计算建筑面积错误的规则是 ()A: 跃层式底层车库按外墙上口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B: 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C: 突出屋面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D: 室外楼梯均按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14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以下关于现浇吐柱工程量计算规则错误的是 ()A: 有梁板的柱高 , 应自柱基上表面 ( 或楼板上表面 ) 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B: 无梁板的柱高 , 应自柱基上表面 ( 或楼板上表面 ) 至柱帽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C: 框架柱的柱高 , 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D: 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身体积计算15 、建筑物内的技术层 ( 如设备管道层 ), 层高超过 () 的 , 应计算建筑面积。A : 2.Om B :2.2m C :2.4m D :2.5ml6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以下关于土石方回填计算规则错误的是 (A: 按设计图尺寸以体积计算B: 场地回填按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计算C: 室内回填按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计算D: 基础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内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计算17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以下关于砼及钢筋砼工程说明错误的是 ()A: 现浇或预制搁放佛像的凹凸壁鑫及悬于空中的佛座按斗拱项目执行B: 现烧混凝土杯形基础按现浇混凝土独立基础项目执行 , 人工乘以系数 1.2C: 多棱形柱 , 圆形柱和矩形柱倒隅角者 , 按异形柱项目执行D:" 葫芦檩 " 和 " 檩带挂 " 项目的直径是指上檩的直径或周长18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现浇整体弧形楼梯的折算厚度为 ()A:200mm B :180mm C :160mm D :140mm19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 , 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本定额。A: 全部使用国际投资或国际投资为主B: 全部使用国有投资或全部使用国际投资C: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D: 全部使用银行贷款或以银行贷款为主20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的消耗量标准反映了社会的 ( A: 平均水平 B : 先进水平 C: 中等偏上水平 D: 中等偏下水平21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属于 ()A: 定额机械费 B: 定额综合费 C: 措施费 D:规费22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建筑物场地厚度在± ()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应按平整场地项目计算。A: 15 B: 20 C: 30 D:4023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苗木胸径 ( 干径 ) 应为地表面向上 ()m 高处树干的直径A: 1.0 B: 1.1 C: 1.2 D:1.524 、下列费用中不属于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费的是 () 。 A: 工程定额测定费 B : 材料购置费 C: 总承包服务费 D: 预留金25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绿化工程包括施工点 () 范固内的搬运 , 若超过时 , 另行计算超运距费用。A: 50m B: 100m C: 150m D:200m26 、某一混凝土基础垫层的底面积为 5m × 5m, 挖土深度 l .5m, 则挖基础土方工程量为()A: 47.04 B: 37.5 C: 60.77 D:60.4827 、 100 根 300mm × 300mm 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送入地坪以下1m深处 , 按四川省清单 计价定额计算其送桩工程量为 ()mA: 120 B: 130 C: 140 D:15028 、某现浇整体楼梯 , 共 3 层自然层 , 楼梯间净长 6m, 净宽 4m, 楼梯井宽 450mm, 长3m, 按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计算规则计算 , 该现浇楼梯的混凝土工程量为 ()m2A:22.65 B :24.OO C :67.95 D :72.0029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规定 , 土石方工程量的体积应按挖掘前的 () 计算。A : 夯实的体积 B : 天然密实体积C: 虚方体积 D: 松填体积30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规定 , 满堂基础的挖土方按 () 项目计算。 A: 挖土方 B : 挖基础土方 C: 挖条形基础土方 D: 挖独立基础土方31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规定 , 标准砖墙 3/2 砖 , 其墙体厚度按 () 计算。A: 365 B: 370 C:375 D:24032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混凝土散水、坡谨、按图示尺寸以 () 计算。 A:m2 B :m3 C:m D : 展开面积33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内容 所需的 () 。A: 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B: 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综合费C: 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法定利润D: 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税金34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以下关于楼地面块料面层工程量计算规则错误的是 (A: 楼梯台阶以实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B: 踢脚线 ( 板 ) 以延长米乘以高度按实贴面积计算C: 楼地面金属板条、封口条按延长米计算D: 点缀拼花按点缀实铺面积计算 , 在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 , 扣除点缀拼花所占面积35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单独的外窗台抹灰长度 , 如设计图纸无规定时 , 可按窗洞宽度两边共加 ()mm 计算A: 150 B: 200 C:250 D:30036 、四川省清单计价中 , 整体面层、找平层的计算不扣除垛、间壁墙、烟囱及 0.3m2 以内孔洞、柱所占面积。此处的间壁墙是指厚 () 以内的砌体A: 120mm B: 100mm C:60mm D:53mm37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墙柱面抹灰定额内均不包括 (), 另按相应项目计算。 A: 基层刷素水泥浆工料 B : 门窗的侧壁 C: 空圈侧壁 D: 门窗和空圈顶面38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墙柱面零星抹灰和零星镶贴块料面层定额项目适用于 ( A: 栏板 B : 应阳板 C : 花台 D :0.5m2 以内的少量分散装饰39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以下关于整体面层、找平层、块料面层的说明错误的是 ()A: 整体面层的结合层、找平层的砂浆厚度与定额不同时 , 允许按相应定额项目调整B: 整体面层除楼梯外、定额均未包括踢脚线工料 , 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C: 水磨石楼地面如采用金属嵌条时 , 取消定额中的玻璃条用量D: 块料面层的材料规格不同时 , 定额用量可以调整40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水泥砂浆踢脚线工程量以 () 计算 , 不扣除门洞及空圈所占的面积 , 但门洞、空圈、垛和侧壁亦不增加。 A: 延长米 B : 平方米 C: 平方米乘厚度计算 D : 立方米4l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楼地面块料面层装饰面积按实铺面积计算 , 不扣除 (m2 以内孔洞所占面积。A:0.3 B :0.4 C :0.5 D :0.642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门、窗、门框制作安装工程量 , 按设计门窗洞口尺寸以) 计算 A: 幢 B : 面积 C: 扇 D:I l 框外围43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不锈钢板包门框、门窗套、门窗筒子板按 () 计算 A: 展开面积 B: 延长米 C: 扇 D:门窗洞口面积44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市政中小型机械在 () 以内 , 从甲工地 ( 或基地 ) 至乙工地的搬迁运输费和场内运输费 , 已包括在定额内。 A:l5KM B :20KM C :25KM D :30KM45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桥涵护岸工程现浇混凝土总运距在 ()m 以内时 , 不得计算混凝土半成品运输费。 A:150 B :200 C :300 D :400 二、多项选择题 ( 共 30 题 , 每题 1.5 分。每题的备选答案中 ,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 , 错选 , 该题不得分 ; 少选 , 但选择正确的每个选项得 0.25 分 ) 46 、工程竣工结算方式分为 () A: 分项工程竣工结算 B : 单项工程竣工结算 C: 建设项目竣工结算 D :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 47 、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 , 可遇过下列办法解决 () A: 双方协商确定 B : 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 C: 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D: 向政府机关要求行政复议 48 、国有资产评估的程序是 () A: 申请立项 B : 资产清查 C : 资产预测 D: 验证确认 49、按定额所包含的不同生产要素定额可分为 () A: 劳动定额 B : 施工定额 C: 材料消耗定额 D : 机械台班消耗定额 50 、价值工程的工作程序包括以 F 哪几个阶段 () A: 分析 B : 创新 C: 评价 D : 改进 51 、以下属于不确定分析方法的是 () A: 盈亏平衡分析 B : 敏感性分析 C : 概率分析 D : 决策法 52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 , 按照以下 () 情形分别处理。 A: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B: 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 发包人拖延验收的 , 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C: 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 发包人拖延验收的 , 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后 15 日为竣工日期 D: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 , 发包人擅自使用的 , 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53 、劳动定额测定中 , 工人工作时间可分为定额时间和非定额时间 , 其中定额时间包括 () A: 施工本身造成的停工时间 B: 体息时间 C: 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 D: 多余工作时间 54 、变形缝包括 () A: 温度缝 B : 结构缝 C: 沉降缝 D: 抗震缝 55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下列关于绿化工程的说明正确的有 (A: 树木栽植后的支撑已包括在栽植项目中 , 不另计算 B:" 生长期 " 应为花木种植至起苗的时间 C: 定额中未包括苗木花卉的价格 , 应另行计算 D: 绿化工程已包括施工后绿化地周围 2m 以内的清理工作 56 、一单层建筑净高 9.1m, 室内净面积为 150m2, 按 2004 年四川省清计价定额计算顶棚粉刷搭设满堂脚手架工程量为 ()A: 基本层 150 m2B : 增加层 30OMC: 增加层 450 m2D: 增加层 600 m257 、以下不计算建筑面积的有 () A: 舞台灯光控制室 B : 屋顶花架 C: 缝宽为 500mm 的变形缝 D : 有柱车棚 58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现浇险整体楼梯包括 () A: 休息平台 B : 平台梁、斜梁和楼层板的连接梁 C:600mm 以内的楼梯井 D : 最上层踏步外沿 300mm 以内的板 59 、清单计价定额与 2000 年计价定额相比 , 其作用有所改变 , 主要表现在以下() 几个方面 A: 是强制执行的消耗量标准 B: 是招标人组合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C: 是投标人组合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确定投标报价的参考 D: 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60 、国家规范及定额均说明 , 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量项目施工 , 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 以下 ( ) 属于措施项目费。 A: 人材机 B : 劳动保护费 C: 文明施工费 D: 临时设施费 61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分部 ,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土壤级别的一级和二级土是根据地质资料中的土层构造和土壤物理、力学性能的有关指标 , 参照纯沉桩时间来划分的 B: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项目中未包括桩的现场检验费 C: 现场灌柱桩的充盈量已包含在定额项目内 , 不另计算 D: 本分部的土壤级别仍以普氏分类划分 62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零星砌砖适用于以下 () 项目 A: 台阶、台阶挡墙 B : 阳台栏板 ( 杆 ) 、楼梯栏板 C: 花台、花池 D : 女儿墙 63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现浇险满堂基础适用于 ()A: 有梁式满堂基础 B : 无梁式满堂基础这些在网上都可以下的!

2、发承包双方发生工程造价合同纠纷时 采取哪些办法解决

看合同争议内容,若合同争议内容就一种解释方式(即无歧义)则对制定合同条款的有利若合同争议内容含及以上解释方式,则法院会选取对另一方有利。合同争议一般是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满意,可申请法院上诉

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的相关法律依据有哪些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奖罚条件违法公平、有偿的基本原则,显示公平的,应予撤销。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建筑工程造价条款,合法有效。3.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建设方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观点认为,就建设工程质量瑕疵发生的修补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2年普通时效。如《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24条规定。4.发现承包人聘用的管理及施工人员达不到资质,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对承包人已完成的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应适当补偿提前终止合同的损失。5.代建单位迟延交房时间已超出了设计变更可以适当延期的合理期限,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受托方要免除自己的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就必须举证证明迟延是由委托方设计变更造成的,但是设计变更所造成的迟延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6.发包人提前使用未经验收建设工程的,出现质量问题,应自行承担责任。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是否对保修期内出现的其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7.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发包人与第三人合资成立新公司,由新公司继受该项目的,承包人未获得工程款,无权请求原发包人、合资的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8.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顺延工期的条件不明确时,法院可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折算相应工程的工期。9.工程结算鉴定结构已认定了增加施工部分的工程造价的,法院不宜在此基础上,于鉴定结论外增加工程造价款。10.名为购房合同实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认定11.《遗留问题处理通知书》不能否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合格证书的法律效力,工程合格证书应作为法院认定该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的依据。质检部门在作出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或优良等级认定的同时,出具的《遗留问题处理通知书》中开列的质量瑕疵,属于合格工程中存在的需要整改的质量保修范围。当事人提出的工程使用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不能推翻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等级的认定及否定建设工程质检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合格证书的效力。质检部门核发建设工程合格证书的行为属于一种确认性质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12.名为房地产续建合同实为在建工程转让合同的区别和认定。当事人签订的房产续建合同没有约定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内容,而是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确定的补偿款,该续建合同应属于在建工程转让合同的性质。作为在建工程的受让方,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并不需要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格,受让人继续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则应具备此资格。13.从事简单的劳务性工作不需要特殊的施工资质,签订的施工合同系有效合同。14.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实际增加了建筑施工面积,但未约定计费的,依照原合同约定的结算标准计算。15.审计机关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是对建设资金使用的财务监督,不能约束和否定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国家审计署《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办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以未经国家审计部门审定为由,否定双方认定的鉴定单位作出的鉴定结论,依法不能得到支持。16.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认定工程造价不应仅以鉴定结果确定。认定工程造价应以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和预算、决算和还款协议为准,而不应仅以鉴定结果为准。1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审核结算书的条件未成就时,法院委托中介机构对工程量和工程价款进行鉴定,当事人在法院组织下就鉴定结论质证后,未提出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的,可以认定其证明力。1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方对承包方处以罚款,不受法律保护。1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中,承建方在对方拖欠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对延期竣工享有后履行抗辩权。20.双方当事人约定了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违约责任和竣工结算后不支付工程结算款两种情况下的违约责任,所涉工程没有竣工的,应按拖欠工程进度款的违约条款承担责任。2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违约责任的利息未约定付款时间的,应当从当事人主张之日起算。22.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中,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决算审计并非最终决算依据,法院应对审计结果依法审查质证,并根据事实作出判决。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决算审计,是国家对建设单位的一种行政监督,对承担单位并无约束力,也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的合同效力。在诉讼中法院对已经形成的审计结果应作为诉讼证据进行审查,能否采信取决于其是否具备法定要件。当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依法审计的工程价款与当事人已确定的工程价款不一致时,一般应以当事人的约定作为法院的判决依据。23.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方不知道受托方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是支付工程款的义务主体。2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约定工程款结算期限,承包人并未知道或应当知道发包人拒绝支付工程款,承包人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没有起算。25.由建设的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配合费,不是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对有关收费条款的约定对当事人应具有约束力。效力高于有关规章规定的取费标准的效力。26.建设单位未经竣工验收就开始使用工程,应当自其开始使用工程之日起计算利息。27.发包方委托第三人与承包方直接进行工程款决算审核工作而达成的一致意见,可以作为承、发包双方决算工程款的依据。28.鉴定机构根据双方约定按定额取费而计算出的工程造价中已包含当事人的利润、税费等内容,当事人主张增加的,不予支持。29.建设工程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主张返还名为保证金,实为无还款期限的借款的请求,应予支持。3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双方对材料价格有争议时,如有明确约定且已经价格鉴定机构鉴定的,该鉴定结论即有证明力。31.监理单位的意见不能作为已经竣工验收的依据,该验收报告不发生竣工验收的法律效力。32.建设单位为督促施工方尽快施工而向其发函推测工程的形象进度完成状态,不构成诉讼中的自认。33.利息是付款责任的附随义务,属于法定孳息,与当事人应有的付款责任同时产生。34.没有证据和事实推翻合同约定时,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的方式结算工程款。一方当事人抛开合同约定的包干总价,提出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申请,法院不应予以支持。35.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将建设工程全部转包给第三人,应当按照实际施工人资质,据实结算工程款。36.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将建设工程全部转包给第三人,发包人非转包合同签订人,不能请求该转包合同无效。非合同签订人不能请求他人签订的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对合同效力虽有主动审查义务,但是其审查范围应是当事人诉至法院的合同。37.不能以当事人选择适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格式合同文本中的通用条款为据,推定出发包人认可以承包人报送的竣工结算文件为确定工程款数额的依据。当事人应对此作出特别约定。38.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后,又以内部承包合同的形式将由其履行的承建义务转包给当事人,其行为应认定为“转包”性质,当事人符合“实际施工人”的条件。39.自然人同时担任两个企业法定代表人并未该两企业利益签订工程发包合同的,由发包方承担合同责任。一人同时担任两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以其中一个企业的名义签订工程发包合同,同时又为另一企业进行部分牟利,但未告知承包方的,应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40.受害方违约在先的,不能主张逾期营业损失。41.建设施工中形成的债权可以转让,且受让人在有效期限内可以行使该建筑的优先受偿权。42.当事人对款项争议焦点是款项性质及其归属的,属于人民法院应作出裁判的内容,不需鉴定工程费用数额。最高院在审理建工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启动鉴定程序持谨慎态度。如果鉴定机构出具咨询意见就可解决问题的,就不再启动司法鉴定程序。43.法院应当依职权认定名为分包实为转包的合同无效。44.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两份不同版本的合同,发生争议时应以备案的中标合同文本而非以存档合同文本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45.委托代建合同关系中,受托人承担的是过错责任,而不是严格责任。46.招标人与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内容签订施工合同,对签约在先的施工合同不发生变更的效力。47.建设工程造价鉴定结论超出当事人约定的鉴定范围的,不能作为判决的依据。48.已付工程款是建设方应负的合同义务而非损失,在未超额给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以已付工程款利息计算违约赔偿数额没有依据。4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约定工程竣工日期,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应适用《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不应将合同解除日类推为工程竣工日。50.合同内容不明确,相关招标文件的内容具体明确的,可以作为明确双方争议点的依据。51.在缺乏直接有效的工程款结算依据情况下,应综合现有证据、证据责任分担等作出裁判。52.施工单位依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后不再承担赔偿责任。5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包含“最后双方认可的工程总价”内容的让利条款,不是附生效条件的条款。

4、双方对工程结算约定不明确时,怎样处理

工程价款结算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该依照相关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当事人对合同造价有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一)双方协商确定;(二)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三)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5、总承包不付工程款,分包企业可以直接问建设单位要吗?

可以。

但建设单位只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支付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

第十一条 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第十三条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二)工程量计算

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

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三)工程进度款支付

1、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14天内,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

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

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工程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

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5)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扩展资料

关于工程价款的争议处理: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

争议处理

第十八条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接受发包人或承包人委托,编审工程竣工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和实际履约事项认真办理,出具的竣工结算报告经发、承包双方签字后生效。

当事人一方对报告有异议的,可对工程结算中有异议部分,向有关部门申请咨询后协商处理,若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已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其质量争议按该工程保修合同执行。

已竣工未验收且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质量争议,应当就有争议部分的竣工结算暂缓办理。

双方可就有争议的工程委托有资质的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决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其余部分的竣工结算依照约定办理。

解决办法

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

(一)双方协商确定;

(二)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

(三)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6、贷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时,即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根据《仲裁法》第17条规定,结合其他有关司法解释,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可以归纳为: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4.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6.无法实现的仲裁协议。有的仲裁协议规定,争议发生后,提交中国仲裁机构依照美国仲裁协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这种协议是无效的;7.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的,仲裁协议无效;8.仲裁终局性不确定的仲裁协议。有的仲裁协议规定,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某仲裁机构仲裁,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这种协议因违背了仲裁终局性原则而无效。

7、发承包双方发生工程造价合同纠纷时,采取哪些办法解决

发承包双方发生工程造价合同纠纷时,采取以下办法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 争议解决20.1和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20.2调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并按下列约定执行: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一名或三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28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14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选择一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三名首席争议评审员。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评审员报酬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承担一半。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规范、标准、案例经验及商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14天内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本项事项另行约定。20.3.3 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争议评审小组作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不履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0.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8、工程结算甲方审计恶意压价怎么办到那申诉

 工程结算甲方审计恶意压价,这是甲方没有遵循工程结算的法律规定,另外也说明甲方的审计机构没有按照工程结算的审计法规要求办事,审计法规强调指出,审计必须实事求是、必须客观公正;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财建2004年3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三)款工程完工后工程竣工结算结算报告按照金额需用审计时间由下:

一,审计金额与时间:

1,1 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2 ,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3 ,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5,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二,工程竣工价款结算:

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外,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金内扣除;

三,索赔价款结算

发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受损方按合同约定提出索赔,索赔金额按合同约定支付。

四,第二十条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

(一)双方协商确定;

(二)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

(三)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9、活作完了,也投入使用了丽江华的老板就是不给钱我要怎么办?

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一)双方协商确定;(二)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三)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1、四川省造价员考试

我有 不个是我买的一本书上的你可以到书店你去买!还有就是我下的:2005 年四川省造价师、造价员资格考试试题 (-) 土建专业 ( 闭卷 )造价师、选价员必作部分一、单项选择题 ( 共 45 题 , 每题 1 分。每题的备应答案中 , 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l 、以下哪项原则不属于仲裁活动的基本原则 () 。A: 自愿原则B: 尊重事实、依据法律的公平合理原则C: 仲裁依法独立进行原则D: 一裁终局原则2 、以下不属于建设工程招标范围的是 () 。A: 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在 l 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B: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C: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家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D: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3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 I5 天内汇总 , 送发包后 () 天内审查完成。A:15 B :20 C :30 D :454 、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 , 以下哪项措施费用 , 不能参与投标竞争 () A: 规费 B: 临时设施费 C: 文明施工费 D: 安全施工费5 、项目经理下设的一些职能机构 , 分别从职能角度对基层进行业务管理 , 这些职能机 构可以在项目经理授权范围内 , 就其主要的管理业务范围 .向下下达命令和指示 , 属于以下哪种组织形式 ()A: 职能制项目组织 B : 直线制项目组织C: 矩阵式项目组织 D: 分权制项目组织6 、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 , 从二 O O 三年七月一日起 , ()应执行该规范。A: 所有建设工程 B : 所有大中型建设工程C: 含有国有投资的建设工程D: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7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试行办法》规定 , 施工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发包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工程量差值在 () 以上或因发 包人原因 , 致使工期延长 () 以上造成措施项目费用增加的应予调整。A:10%,10% B :1 0%,15% C :15%,15% D :15%,1 0%8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 , 能进行独立施工 , 建成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的工程称之为 ()A: 单位工程 B : 单项工程 C: 分项工程 D: 建设项目9 、《合同法》规定 ,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 () 关系的协议 A: 劳动 B : 行政 C: 民事权利义务 D : 承包经营10 、材料预算价格是指材料由其来源地 ( 或交货地点 ) 到达 () 价格。 A: 工地 B : 工地附近的车站 C: 工地仓库堆放地后的出库 D: 施工*作地点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 :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 , 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 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 , 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 , 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 () 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A: 物价管理部门 B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C: 造价工程师协会 D : 咨询机构12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砖基础与墙、柱的划分以 (A: 施工图设计标准为准 B : 设计室内地坪为界 C: ± 0.00 为界 D : 室内外地面高差情况而定13 、以下计算建筑面积错误的规则是 ()A: 跃层式底层车库按外墙上口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B: 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C: 突出屋面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D: 室外楼梯均按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14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以下关于现浇吐柱工程量计算规则错误的是 ()A: 有梁板的柱高 , 应自柱基上表面 ( 或楼板上表面 ) 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B: 无梁板的柱高 , 应自柱基上表面 ( 或楼板上表面 ) 至柱帽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C: 框架柱的柱高 , 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D: 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身体积计算15 、建筑物内的技术层 ( 如设备管道层 ), 层高超过 () 的 , 应计算建筑面积。A : 2.Om B :2.2m C :2.4m D :2.5ml6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以下关于土石方回填计算规则错误的是 (A: 按设计图尺寸以体积计算B: 场地回填按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计算C: 室内回填按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计算D: 基础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内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计算17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以下关于砼及钢筋砼工程说明错误的是 ()A: 现浇或预制搁放佛像的凹凸壁鑫及悬于空中的佛座按斗拱项目执行B: 现烧混凝土杯形基础按现浇混凝土独立基础项目执行 , 人工乘以系数 1.2C: 多棱形柱 , 圆形柱和矩形柱倒隅角者 , 按异形柱项目执行D:" 葫芦檩 " 和 " 檩带挂 " 项目的直径是指上檩的直径或周长18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现浇整体弧形楼梯的折算厚度为 ()A:200mm B :180mm C :160mm D :140mm19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 , 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本定额。A: 全部使用国际投资或国际投资为主B: 全部使用国有投资或全部使用国际投资C: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D: 全部使用银行贷款或以银行贷款为主20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的消耗量标准反映了社会的 ( A: 平均水平 B : 先进水平 C: 中等偏上水平 D: 中等偏下水平21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属于 ()A: 定额机械费 B: 定额综合费 C: 措施费 D:规费22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建筑物场地厚度在± ()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应按平整场地项目计算。A: 15 B: 20 C: 30 D:4023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苗木胸径 ( 干径 ) 应为地表面向上 ()m 高处树干的直径A: 1.0 B: 1.1 C: 1.2 D:1.524 、下列费用中不属于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费的是 () 。 A: 工程定额测定费 B : 材料购置费 C: 总承包服务费 D: 预留金25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绿化工程包括施工点 () 范固内的搬运 , 若超过时 , 另行计算超运距费用。A: 50m B: 100m C: 150m D:200m26 、某一混凝土基础垫层的底面积为 5m × 5m, 挖土深度 l .5m, 则挖基础土方工程量为()A: 47.04 B: 37.5 C: 60.77 D:60.4827 、 100 根 300mm × 300mm 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送入地坪以下1m深处 , 按四川省清单 计价定额计算其送桩工程量为 ()mA: 120 B: 130 C: 140 D:15028 、某现浇整体楼梯 , 共 3 层自然层 , 楼梯间净长 6m, 净宽 4m, 楼梯井宽 450mm, 长3m, 按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计算规则计算 , 该现浇楼梯的混凝土工程量为 ()m2A:22.65 B :24.OO C :67.95 D :72.0029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规定 , 土石方工程量的体积应按挖掘前的 () 计算。A : 夯实的体积 B : 天然密实体积C: 虚方体积 D: 松填体积30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规定 , 满堂基础的挖土方按 () 项目计算。 A: 挖土方 B : 挖基础土方 C: 挖条形基础土方 D: 挖独立基础土方31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规定 , 标准砖墙 3/2 砖 , 其墙体厚度按 () 计算。A: 365 B: 370 C:375 D:24032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混凝土散水、坡谨、按图示尺寸以 () 计算。 A:m2 B :m3 C:m D : 展开面积33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内容 所需的 () 。A: 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B: 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综合费C: 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法定利润D: 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税金34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以下关于楼地面块料面层工程量计算规则错误的是 (A: 楼梯台阶以实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B: 踢脚线 ( 板 ) 以延长米乘以高度按实贴面积计算C: 楼地面金属板条、封口条按延长米计算D: 点缀拼花按点缀实铺面积计算 , 在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 , 扣除点缀拼花所占面积35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单独的外窗台抹灰长度 , 如设计图纸无规定时 , 可按窗洞宽度两边共加 ()mm 计算A: 150 B: 200 C:250 D:30036 、四川省清单计价中 , 整体面层、找平层的计算不扣除垛、间壁墙、烟囱及 0.3m2 以内孔洞、柱所占面积。此处的间壁墙是指厚 () 以内的砌体A: 120mm B: 100mm C:60mm D:53mm37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墙柱面抹灰定额内均不包括 (), 另按相应项目计算。 A: 基层刷素水泥浆工料 B : 门窗的侧壁 C: 空圈侧壁 D: 门窗和空圈顶面38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墙柱面零星抹灰和零星镶贴块料面层定额项目适用于 ( A: 栏板 B : 应阳板 C : 花台 D :0.5m2 以内的少量分散装饰39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以下关于整体面层、找平层、块料面层的说明错误的是 ()A: 整体面层的结合层、找平层的砂浆厚度与定额不同时 , 允许按相应定额项目调整B: 整体面层除楼梯外、定额均未包括踢脚线工料 , 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C: 水磨石楼地面如采用金属嵌条时 , 取消定额中的玻璃条用量D: 块料面层的材料规格不同时 , 定额用量可以调整40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水泥砂浆踢脚线工程量以 () 计算 , 不扣除门洞及空圈所占的面积 , 但门洞、空圈、垛和侧壁亦不增加。 A: 延长米 B : 平方米 C: 平方米乘厚度计算 D : 立方米4l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楼地面块料面层装饰面积按实铺面积计算 , 不扣除 (m2 以内孔洞所占面积。A:0.3 B :0.4 C :0.5 D :0.642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门、窗、门框制作安装工程量 , 按设计门窗洞口尺寸以) 计算 A: 幢 B : 面积 C: 扇 D:I l 框外围43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不锈钢板包门框、门窗套、门窗筒子板按 () 计算 A: 展开面积 B: 延长米 C: 扇 D:门窗洞口面积44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市政中小型机械在 () 以内 , 从甲工地 ( 或基地 ) 至乙工地的搬迁运输费和场内运输费 , 已包括在定额内。 A:l5KM B :20KM C :25KM D :30KM45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桥涵护岸工程现浇混凝土总运距在 ()m 以内时 , 不得计算混凝土半成品运输费。 A:150 B :200 C :300 D :400 二、多项选择题 ( 共 30 题 , 每题 1.5 分。每题的备选答案中 ,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 , 错选 , 该题不得分 ; 少选 , 但选择正确的每个选项得 0.25 分 ) 46 、工程竣工结算方式分为 () A: 分项工程竣工结算 B : 单项工程竣工结算 C: 建设项目竣工结算 D :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 47 、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 , 可遇过下列办法解决 () A: 双方协商确定 B : 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 C: 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D: 向政府机关要求行政复议 48 、国有资产评估的程序是 () A: 申请立项 B : 资产清查 C : 资产预测 D: 验证确认 49、按定额所包含的不同生产要素定额可分为 () A: 劳动定额 B : 施工定额 C: 材料消耗定额 D : 机械台班消耗定额 50 、价值工程的工作程序包括以 F 哪几个阶段 () A: 分析 B : 创新 C: 评价 D : 改进 51 、以下属于不确定分析方法的是 () A: 盈亏平衡分析 B : 敏感性分析 C : 概率分析 D : 决策法 52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 , 按照以下 () 情形分别处理。 A: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B: 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 发包人拖延验收的 , 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C: 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 发包人拖延验收的 , 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后 15 日为竣工日期 D: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 , 发包人擅自使用的 , 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53 、劳动定额测定中 , 工人工作时间可分为定额时间和非定额时间 , 其中定额时间包括 () A: 施工本身造成的停工时间 B: 体息时间 C: 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 D: 多余工作时间 54 、变形缝包括 () A: 温度缝 B : 结构缝 C: 沉降缝 D: 抗震缝 55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下列关于绿化工程的说明正确的有 (A: 树木栽植后的支撑已包括在栽植项目中 , 不另计算 B:" 生长期 " 应为花木种植至起苗的时间 C: 定额中未包括苗木花卉的价格 , 应另行计算 D: 绿化工程已包括施工后绿化地周围 2m 以内的清理工作 56 、一单层建筑净高 9.1m, 室内净面积为 150m2, 按 2004 年四川省清计价定额计算顶棚粉刷搭设满堂脚手架工程量为 ()A: 基本层 150 m2B : 增加层 30OMC: 增加层 450 m2D: 增加层 600 m257 、以下不计算建筑面积的有 () A: 舞台灯光控制室 B : 屋顶花架 C: 缝宽为 500mm 的变形缝 D : 有柱车棚 58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现浇险整体楼梯包括 () A: 休息平台 B : 平台梁、斜梁和楼层板的连接梁 C:600mm 以内的楼梯井 D : 最上层踏步外沿 300mm 以内的板 59 、清单计价定额与 2000 年计价定额相比 , 其作用有所改变 , 主要表现在以下() 几个方面 A: 是强制执行的消耗量标准 B: 是招标人组合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C: 是投标人组合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确定投标报价的参考 D: 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60 、国家规范及定额均说明 , 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量项目施工 , 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 以下 ( ) 属于措施项目费。 A: 人材机 B : 劳动保护费 C: 文明施工费 D: 临时设施费 61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分部 ,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土壤级别的一级和二级土是根据地质资料中的土层构造和土壤物理、力学性能的有关指标 , 参照纯沉桩时间来划分的 B: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项目中未包括桩的现场检验费 C: 现场灌柱桩的充盈量已包含在定额项目内 , 不另计算 D: 本分部的土壤级别仍以普氏分类划分 62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零星砌砖适用于以下 () 项目 A: 台阶、台阶挡墙 B : 阳台栏板 ( 杆 ) 、楼梯栏板 C: 花台、花池 D : 女儿墙 63 、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中 , 现浇险满堂基础适用于 ()A: 有梁式满堂基础 B : 无梁式满堂基础这些在网上都可以下的!

2、发承包双方发生工程造价合同纠纷时 采取哪些办法解决

看合同争议内容,若合同争议内容就一种解释方式(即无歧义)则对制定合同条款的有利若合同争议内容含及以上解释方式,则法院会选取对另一方有利。合同争议一般是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满意,可申请法院上诉

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的相关法律依据有哪些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奖罚条件违法公平、有偿的基本原则,显示公平的,应予撤销。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建筑工程造价条款,合法有效。3.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建设方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观点认为,就建设工程质量瑕疵发生的修补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2年普通时效。如《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24条规定。4.发现承包人聘用的管理及施工人员达不到资质,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对承包人已完成的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应适当补偿提前终止合同的损失。5.代建单位迟延交房时间已超出了设计变更可以适当延期的合理期限,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受托方要免除自己的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就必须举证证明迟延是由委托方设计变更造成的,但是设计变更所造成的迟延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6.发包人提前使用未经验收建设工程的,出现质量问题,应自行承担责任。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是否对保修期内出现的其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7.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发包人与第三人合资成立新公司,由新公司继受该项目的,承包人未获得工程款,无权请求原发包人、合资的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8.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顺延工期的条件不明确时,法院可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折算相应工程的工期。9.工程结算鉴定结构已认定了增加施工部分的工程造价的,法院不宜在此基础上,于鉴定结论外增加工程造价款。10.名为购房合同实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认定11.《遗留问题处理通知书》不能否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合格证书的法律效力,工程合格证书应作为法院认定该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的依据。质检部门在作出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或优良等级认定的同时,出具的《遗留问题处理通知书》中开列的质量瑕疵,属于合格工程中存在的需要整改的质量保修范围。当事人提出的工程使用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不能推翻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等级的认定及否定建设工程质检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合格证书的效力。质检部门核发建设工程合格证书的行为属于一种确认性质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12.名为房地产续建合同实为在建工程转让合同的区别和认定。当事人签订的房产续建合同没有约定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内容,而是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确定的补偿款,该续建合同应属于在建工程转让合同的性质。作为在建工程的受让方,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并不需要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格,受让人继续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则应具备此资格。13.从事简单的劳务性工作不需要特殊的施工资质,签订的施工合同系有效合同。14.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实际增加了建筑施工面积,但未约定计费的,依照原合同约定的结算标准计算。15.审计机关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是对建设资金使用的财务监督,不能约束和否定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国家审计署《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办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以未经国家审计部门审定为由,否定双方认定的鉴定单位作出的鉴定结论,依法不能得到支持。16.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认定工程造价不应仅以鉴定结果确定。认定工程造价应以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和预算、决算和还款协议为准,而不应仅以鉴定结果为准。1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审核结算书的条件未成就时,法院委托中介机构对工程量和工程价款进行鉴定,当事人在法院组织下就鉴定结论质证后,未提出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的,可以认定其证明力。1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方对承包方处以罚款,不受法律保护。1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中,承建方在对方拖欠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对延期竣工享有后履行抗辩权。20.双方当事人约定了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违约责任和竣工结算后不支付工程结算款两种情况下的违约责任,所涉工程没有竣工的,应按拖欠工程进度款的违约条款承担责任。2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违约责任的利息未约定付款时间的,应当从当事人主张之日起算。22.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中,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决算审计并非最终决算依据,法院应对审计结果依法审查质证,并根据事实作出判决。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决算审计,是国家对建设单位的一种行政监督,对承担单位并无约束力,也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的合同效力。在诉讼中法院对已经形成的审计结果应作为诉讼证据进行审查,能否采信取决于其是否具备法定要件。当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依法审计的工程价款与当事人已确定的工程价款不一致时,一般应以当事人的约定作为法院的判决依据。23.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方不知道受托方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是支付工程款的义务主体。2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约定工程款结算期限,承包人并未知道或应当知道发包人拒绝支付工程款,承包人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没有起算。25.由建设的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配合费,不是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对有关收费条款的约定对当事人应具有约束力。效力高于有关规章规定的取费标准的效力。26.建设单位未经竣工验收就开始使用工程,应当自其开始使用工程之日起计算利息。27.发包方委托第三人与承包方直接进行工程款决算审核工作而达成的一致意见,可以作为承、发包双方决算工程款的依据。28.鉴定机构根据双方约定按定额取费而计算出的工程造价中已包含当事人的利润、税费等内容,当事人主张增加的,不予支持。29.建设工程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主张返还名为保证金,实为无还款期限的借款的请求,应予支持。3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双方对材料价格有争议时,如有明确约定且已经价格鉴定机构鉴定的,该鉴定结论即有证明力。31.监理单位的意见不能作为已经竣工验收的依据,该验收报告不发生竣工验收的法律效力。32.建设单位为督促施工方尽快施工而向其发函推测工程的形象进度完成状态,不构成诉讼中的自认。33.利息是付款责任的附随义务,属于法定孳息,与当事人应有的付款责任同时产生。34.没有证据和事实推翻合同约定时,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的方式结算工程款。一方当事人抛开合同约定的包干总价,提出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申请,法院不应予以支持。35.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将建设工程全部转包给第三人,应当按照实际施工人资质,据实结算工程款。36.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将建设工程全部转包给第三人,发包人非转包合同签订人,不能请求该转包合同无效。非合同签订人不能请求他人签订的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对合同效力虽有主动审查义务,但是其审查范围应是当事人诉至法院的合同。37.不能以当事人选择适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格式合同文本中的通用条款为据,推定出发包人认可以承包人报送的竣工结算文件为确定工程款数额的依据。当事人应对此作出特别约定。38.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后,又以内部承包合同的形式将由其履行的承建义务转包给当事人,其行为应认定为“转包”性质,当事人符合“实际施工人”的条件。39.自然人同时担任两个企业法定代表人并未该两企业利益签订工程发包合同的,由发包方承担合同责任。一人同时担任两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以其中一个企业的名义签订工程发包合同,同时又为另一企业进行部分牟利,但未告知承包方的,应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40.受害方违约在先的,不能主张逾期营业损失。41.建设施工中形成的债权可以转让,且受让人在有效期限内可以行使该建筑的优先受偿权。42.当事人对款项争议焦点是款项性质及其归属的,属于人民法院应作出裁判的内容,不需鉴定工程费用数额。最高院在审理建工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启动鉴定程序持谨慎态度。如果鉴定机构出具咨询意见就可解决问题的,就不再启动司法鉴定程序。43.法院应当依职权认定名为分包实为转包的合同无效。44.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两份不同版本的合同,发生争议时应以备案的中标合同文本而非以存档合同文本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45.委托代建合同关系中,受托人承担的是过错责任,而不是严格责任。46.招标人与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内容签订施工合同,对签约在先的施工合同不发生变更的效力。47.建设工程造价鉴定结论超出当事人约定的鉴定范围的,不能作为判决的依据。48.已付工程款是建设方应负的合同义务而非损失,在未超额给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以已付工程款利息计算违约赔偿数额没有依据。4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约定工程竣工日期,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应适用《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不应将合同解除日类推为工程竣工日。50.合同内容不明确,相关招标文件的内容具体明确的,可以作为明确双方争议点的依据。51.在缺乏直接有效的工程款结算依据情况下,应综合现有证据、证据责任分担等作出裁判。52.施工单位依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后不再承担赔偿责任。5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包含“最后双方认可的工程总价”内容的让利条款,不是附生效条件的条款。

4、双方对工程结算约定不明确时,怎样处理

工程价款结算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该依照相关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当事人对合同造价有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一)双方协商确定;(二)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三)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5、总承包不付工程款,分包企业可以直接问建设单位要吗?

可以。

但建设单位只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支付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

第十一条 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第十三条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二)工程量计算

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

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三)工程进度款支付

1、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14天内,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

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

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工程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

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5)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扩展资料

关于工程价款的争议处理: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

争议处理

第十八条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接受发包人或承包人委托,编审工程竣工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和实际履约事项认真办理,出具的竣工结算报告经发、承包双方签字后生效。

当事人一方对报告有异议的,可对工程结算中有异议部分,向有关部门申请咨询后协商处理,若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已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其质量争议按该工程保修合同执行。

已竣工未验收且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质量争议,应当就有争议部分的竣工结算暂缓办理。

双方可就有争议的工程委托有资质的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决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其余部分的竣工结算依照约定办理。

解决办法

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

(一)双方协商确定;

(二)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

(三)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6、贷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时,即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根据《仲裁法》第17条规定,结合其他有关司法解释,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可以归纳为: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4.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6.无法实现的仲裁协议。有的仲裁协议规定,争议发生后,提交中国仲裁机构依照美国仲裁协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这种协议是无效的;7.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的,仲裁协议无效;8.仲裁终局性不确定的仲裁协议。有的仲裁协议规定,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某仲裁机构仲裁,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这种协议因违背了仲裁终局性原则而无效。

7、发承包双方发生工程造价合同纠纷时,采取哪些办法解决

发承包双方发生工程造价合同纠纷时,采取以下办法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 争议解决20.1和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20.2调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并按下列约定执行: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一名或三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28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14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选择一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三名首席争议评审员。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评审员报酬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承担一半。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规范、标准、案例经验及商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14天内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本项事项另行约定。20.3.3 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争议评审小组作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不履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0.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8、工程结算甲方审计恶意压价怎么办到那申诉

 工程结算甲方审计恶意压价,这是甲方没有遵循工程结算的法律规定,另外也说明甲方的审计机构没有按照工程结算的审计法规要求办事,审计法规强调指出,审计必须实事求是、必须客观公正;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财建2004年3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三)款工程完工后工程竣工结算结算报告按照金额需用审计时间由下:

一,审计金额与时间:

1,1 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2 ,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3 ,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5,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二,工程竣工价款结算:

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外,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金内扣除;

三,索赔价款结算

发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受损方按合同约定提出索赔,索赔金额按合同约定支付。

四,第二十条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

(一)双方协商确定;

(二)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

(三)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9、活作完了,也投入使用了丽江华的老板就是不给钱我要怎么办?

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一)双方协商确定;(二)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三)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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