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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10-04,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烟台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办公室

1、想知道: 烟台市 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在哪

烟台市建设局

2、烟台定额站在什么地方,哪里可以买到"烟台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

烟台建设局对面 莱山观海路海滨小区站即到

3、建设管理办公室是做什么的

财务,办公室,窗口,审批,之类的。好是好的,工资一般不会低。还有一个腐败的问题,做在招投标办公室可以有红包拿,每开一个标只要负责审文件之类的,都会有专家费,按各个地方标准不同,我们那里一般是300. 有的还可能更高。所以一般这个部门的人经常调动吧。你自己把握。

4、烟台市造价办 地址

现在搬到烟台市建设局里了,你可以坐1、5、53、86路等等往莱山区跑的车,在海滨小区下车。貌似6号楼,你可以打听一下,门口有牌子,找找吧

5、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管理工程造价吗

造价由定额站每月发布参考价格,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只负责依法管理招投标的过程,确保招投标的合法性。

6、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管理,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和城市规划的有关工作。(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责任。组织、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四)承担推进城镇化工作的责任。牵头开展推进城镇化战略研究,拟订总体工作规划和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五)承担建立全市科学规范的工程 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地方标准,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办法、经济参数、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六)承担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安全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市中心区红线外基础设施配套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建筑装饰装修市场活动,规范市场行为。(七)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和健全、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负责市级有形建筑市场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起草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工作;负责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统筹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外地进烟建设企业的资质验证、备案登记等管理工作。(八)承担市政府确定的城市建设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组织实施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市级城市建设资金;组织实施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参与大型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工程建设前期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和审批;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按规定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备案管理房屋建筑工程和城市有关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九)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牵头开展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整治和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和中心镇的建设。(十)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参与推进城镇住房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节水等城镇减排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科技项目攻关和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技术引进和技术创新工作。(十二)承担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责任。指导全市并组织开展市中心区的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负责全市商品住宅性能认定。(十三)承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常会议筹办和决策事项督办等工作。(十四)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7、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档案、信息、信访、会务、督办、机要、保密、宣传、安全保卫、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电子政务、计划生育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二、政工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社会治安、人民武装、社团管理等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职业)资格的有关管理工作。三、综合财务审计科(挂招商科牌子)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建设专项资金;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的有关协调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承担有关招商工作。四、政策法规科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分析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承担局机关公文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住房和城市建设方面的普法和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五、建筑节能与科教设计科(挂市抗震办公室牌子)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参与推进城镇住房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节水等城镇减排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开展科技项目攻关和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技术引进和技术创新工作;拟订我市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工作;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和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标准;负责大中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的评审和大中型基建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参与概预算方案的审批;负责工程勘察报告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市区并指导县市墙材基金征缴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初审工作;组织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六、工程建设管理科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省有关标准、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办法、经济参数、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建设监理企业、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建筑活动和健全、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负责市级有形建筑市场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组织拟订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工程结算备案、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并组织执行;负责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统筹管理工作。七、住房保障科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完善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住房保障资金的使用计划,指导资金使用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建立完善多渠道解决住房问题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负责市中心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销售和配租的统一管理工作,对其他县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承担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常会议筹办和决策事项督办等工作。八、城市建设科研究提出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年度重点工程项目计划;负责市政府确定的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城建各类专业规划的编制;参与大型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工程建设前期工作;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职责;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九、城镇化工作科负责牵头组织城镇化战略的研究和实施;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村镇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开展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整治和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和中心镇的建设。承担市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十、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含城中村改造)管理、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开发计划、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发展目标,拟订相关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市中心区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组织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承担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综合开发行业管理和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住宅性能认定和康居示范工程评选工作;组织编制市中心区红线外基础设施配套年度实施计划并督导落实。承担市区房地产开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十一、建筑行业发展科拟订全市建筑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装饰装修等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建筑市场准入、清出,负责外地进烟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认证、备案登记等管理工作;组织建筑企业出境、出省、出市承包工程和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全市建筑业经济运行情况综合分析、行业统计工作。十二、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科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对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投诉;负责制定建筑业技术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管理;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十三、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科拟订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房屋交易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住房置业担保的相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区并指导县市房屋管理和房屋登记工作,落实城市私房政策,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承担市房屋登记及权属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承担市清查市区房地产市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十四、物业行业管理科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规定,拟订全市物业行业管理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物业管理活动和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市中心区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管理和市属物业用房的归集与监管;参与物业服务收费价格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社区物业管理和老、旧、散住宅区的物业管理事宜。十五、房屋安全与维修资金管理科负责编制、审核公房修缮计划;负责公房租金的收缴管理;负责城市危险房屋管理、房屋安全鉴定和房屋虫害防治管理工作;负责监管二次装饰装修市场;贯彻落实房屋维修资金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十六、房屋征迁管理办公室负责城市房屋征收拆迁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拆迁单位资质管理;承担市区拆迁项目的管理工作;依法协调处理房屋征收拆迁方面的投诉和纠纷;负责市区拆迁评估机构的公示。十七、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副处级)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和企业离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1、想知道: 烟台市 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在哪

烟台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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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建设局对面 莱山观海路海滨小区站即到

3、建设管理办公室是做什么的

财务,办公室,窗口,审批,之类的。好是好的,工资一般不会低。还有一个腐败的问题,做在招投标办公室可以有红包拿,每开一个标只要负责审文件之类的,都会有专家费,按各个地方标准不同,我们那里一般是300. 有的还可能更高。所以一般这个部门的人经常调动吧。你自己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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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搬到烟台市建设局里了,你可以坐1、5、53、86路等等往莱山区跑的车,在海滨小区下车。貌似6号楼,你可以打听一下,门口有牌子,找找吧

5、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管理工程造价吗

造价由定额站每月发布参考价格,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只负责依法管理招投标的过程,确保招投标的合法性。

6、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管理,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和城市规划的有关工作。(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责任。组织、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四)承担推进城镇化工作的责任。牵头开展推进城镇化战略研究,拟订总体工作规划和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五)承担建立全市科学规范的工程 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地方标准,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办法、经济参数、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六)承担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安全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市中心区红线外基础设施配套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建筑装饰装修市场活动,规范市场行为。(七)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和健全、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负责市级有形建筑市场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起草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工作;负责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统筹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外地进烟建设企业的资质验证、备案登记等管理工作。(八)承担市政府确定的城市建设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组织实施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市级城市建设资金;组织实施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参与大型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工程建设前期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和审批;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按规定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备案管理房屋建筑工程和城市有关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九)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牵头开展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整治和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和中心镇的建设。(十)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参与推进城镇住房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节水等城镇减排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科技项目攻关和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技术引进和技术创新工作。(十二)承担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责任。指导全市并组织开展市中心区的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负责全市商品住宅性能认定。(十三)承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常会议筹办和决策事项督办等工作。(十四)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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