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能否在投标文件上签章
1、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是否必须盖本单位造价员的章
看招标文件要求,正常是要签字盖章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就是废标!
2、招标文件中没有说明是否需要造价员盖章是否合法?
招标文件 如果没有说明 也无所谓的 但是 投标书 肯定还是必须要 造价员盖章并签字的 因为招投标评标规范 里面 明确 规定了 编制人必须盖章并签字 不然 做为废标。。
3、初级造价员章子可以在投标预算上盖吗
根据自己经验描百述:一)投标预算未单独装订成册的情况时(1)查看招标文件要求,如无特殊说明可不加盖度(2)招标文件有要求但未明确表述时,咨询招标代理公司或招标人问(3)招标文件明确表述时,依照招答标文件进行加盖二)投标预算单独装订成册的情况时(1)招标文件未要求或有要求但未内明确表述时,咨询招标代理公司或招标人(2)招标文件明确表述时,依照招容标文件进行加盖
4、投标总价封面是造价员签字盖章后,还必须经造价工程师签章吗?
是的。
根椐人事部、建设部96年下发的《关于建立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建设部75号令《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
国家在工程造价领域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凡是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等单位,必须在计价、评估、审核、审查、控制及管理等岗位配备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
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包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结(决)算、标底价、投标投价的编审;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编审;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其它事项。
1、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对经办的工程造价文件质量负有经济的和法律的责任。
3、及时掌握国内外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发展应用,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制定、修订工程定额提供依据。
4、自觉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积极参加职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5、不得参与与经办工程有关的其他单位有关本项工程的经营活动。
6、严格保守执业中得知的技术和经济秘密。
投标总价编制要点
1、熟悉工程预算的编制方法
工程预算是对建设工程投资进行估算的一种方法。一般而言,工程预算是比较接近于发包单位的标底,对投标单位,它是投标报价最重要的依据。因此,必须熟悉和掌握工程预算的组成、原理、编制原则、依据和方法。这是做好报价工作的基础。
2、善于积累和运用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这项工作主要是把自己的每一项报价投标资料,按不同的结构类型分别加以分析解剖,统计出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如工程内容、工作量、结构特征、实物指标(主要材料)、货币指标(综合造价和单位造价),和形象化指标(占直接费的百分比)等。这项工作一方面可以自核同类型工程价格或投标报价,通过各种指标的对比分析,从宏观上发现其是否合理,另一方面,可以得到一些比较准确的指标,以充实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3、研究报价技巧与策略,提高中标机会
一项工程报价的高低,或一项工程中哪些单价宜高些,哪些单价宜低些,这都要求报价有一定的策略和一定的技巧。以下提供一些经验供参考。
(1)对一项工程而言,投标报价的策略和一般规律是:
1)本单位现阶段任务不足或对某一工程有兴趣时,报价应适当低;反之,报价可适当高些,即采取所谓的“陪标标价”。
2)对于一般性的工程,由于一般单位都能施工,其报价可适当低些;而对于特殊工程,由于一般单位较难施工,其报价可适当高些。
3)对工程量大但技术不复杂的工程,报价宜低些;对于技术较复杂或位于偏远地区,施工条件差的工程报价可高些。
4)竞争对手多的工程报价宜较低;自己有专长又较少竞争对手的工程,报价可较高。
5)对国内建设单位的工程报价宜低些,对外资或中外合资的工程,因现行定额与单价不适用,而且其质量、工期、管理等要求较高,故其报价应适当提高。至于对某一具体工程,究竟以什么样的标价作为投标的正式报价,则应由决策人根据竞争情况和自身条件作出决策。
(2)确定项目单价的技巧。
5、工程初级造价员有无在招标文件上签字权力
第四十条 造价员在下列工程造价业务范围内执业: 1、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2、工程概算、预算、竣工结(决)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或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 3、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 4、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5、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 6、提供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服务; 7、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 造价员必须持证执业,承担与本人取得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相符合的工程造价业务工作。 造价员应当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造价员应承担相应的岗位责任。 造价员注册单位与所签署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单位不一致的,其签署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
6、造价员签章可不可以不盖本单位的章,造价员签章可不
不是一定。一般来说就是投标人自己单位的造价人员。但是投标人若本公司没有造价人员的,可以委托具备响应资质的单位的人员进行该部分工作,盖该人员的章,并且一定要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委托编制商务标的合同。
7、造价员证可以用在别的公司吗,别的公司用来投标标书有一项需要造价员或造价师章
既然是投标,评标的时候是要验证原件的,即使执业章上面没有写明聘用单位,造价员证书上面还是注明了聘用单位,评委一看就知道。而造价员是不允许在二个单位执业的,你说看可以在别公司用来投标不?
8、投标清单上的造价员章只能盖本公司的吗
当然,造价员必须是聘用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不然就属于在2个单位执业。还有一种情况可以:聘用单位是中介机构的造价员可以加盖中介机构的资质章。
9、造价员成果文件有盖章但没签字是否作为废标处理
如果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是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只有签字或盖章不是废标。如果如果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签字并盖章或签字盖章,那就要投标文件中签字和盖章,否则是废标。废标是指政府采购中出现报名参加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报价均超过预算、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时,招标采购单位作出来的全部投标无效的处理。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有效投标人是指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符合投标文件规定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就没有达到采用招标采购方式的基本要求,表明竞争性不强,难以实现招标目标。2.采购的公正性受到影响。在采购活动中,有可能发生下列情形:采购人与供应商为排挤其他供应商而串通;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哄抬价格或者排挤其他供应商;招标文件明显有歧视性条款;招标活动受到了外界强烈干扰等。上述这些情形破坏了招标要求的公正、公平的环境,如果继续下去,将严重损害有关当事人的利益。3.投标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本法第六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其中就包括政府采购项目不得突破预算额度。换句话说,就是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是采购支付的最高限额。一旦各投标人的报价都超过了采购预算,表明投标人的要价超过了采购人的支付能力,采购人不能签订采购合同,为避免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应停止招标活动。4.采购任务取消。政府采购项目一经确立,原则上讲必须开展,不能取消。但在特定情况下,已经确立的采购项目或者已经开始招标的采购项目,必须取消。根据采购实践情况看,这些特定情况包括:因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压缩支出等政策因素,取消了原定的采购项目。如20世纪90年代初期,国家为了控制经济过热,就取消或者暂停了许多在建工程项目。再如,某些配套资金项目,涉及部分融资,在招标过程中采购人得知融资部分不能到位等。招标项目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原因及时通知所有的投标人。
10、投标文件里做技术负责人了,还可以用他的造价员盖章么
当然可以,投标报价主要是看价格,师或员做都无所谓。招标文件对这方面是不做要求。如果是特别工程或政府重点工程,招标文件做特别规定(经济标编制条款)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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