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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5-01,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注册造价师营改增

1、2016造价师考试 营改增怎么办

2016年的还没有出来。但全国造价工程师的合格标准一般都不会变,跟往年一样。提供2015年的合格标准供参考: 建设工程计价 72分(试卷满分120分)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84分(试卷满分140分)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60分(试卷满分卷为100分)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60分(试卷满分卷为100分)

2、工程造价咨询属于营改增吗

程造价咨询不属于“鉴证咨询服务”范围。 根据《关于部分应税服务行业划分问题的通知》 暂不纳入此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的应税服务项目:(十一)工程造价,工程预、决算工程造价,工程预算、决算业务不属于“鉴证咨询服务”范围。

3、营改增后,工程造价的税金是如何调整的?

调整为3.41%。

4、营改增之后对于建筑企业工程造价有何变化

1、解决了建筑业内存在的重复征税问题 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破坏了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链条,严重影响了增值税作用的发挥。建筑工程耗用的主要原材料,如钢材、水泥、砂石等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在建筑企业构建原材料时已经缴纳了增值税,但是由于建筑企业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因此他们购进原材料缴纳的进行税额是不能抵扣。而在计征营业税时,企业购进建筑材料和其他工程物资又是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不但不可以减税,反而还要负担营业税,从而造成了建筑业重复征税的问题,建筑业“营改增”后此问题可以得到有效的解决。 2、有利于建筑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从2009年我国实施消费性增值税模式,企业外购的生产用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在未进行“营改增”之前建筑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而实施后可以大大降低其税负水平。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建筑企业更新设备和技术,同时也可以减少能耗、降低污染,进而提升我国建筑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 1、进项税额抵扣难 当下我国建筑企业普遍存在大而全的经营模式,即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物资采购、机电设备安装、装饰装潢等业务集于一体,建筑企业其自身特点和复杂性就决定了“营改增”的难度,不同行业不同应税劳务之间的进项税额抵扣存在较大的差异。建筑企业所用沙、石、泥土等建筑材料大多采购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经营户,而这些材料的提供上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进而导致进项税额抵扣困难。 2、对企业的现金流量产生较大的影响 “营改增”后企业缴税的税率由原来的营业税税率3%增长到增值税税率11%,一旦纳税义务发生就需要在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款,这将对企业现金流量带来较大压力。企业在支付款项和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考虑两者的时间差,时间差越大,资金占用的机会成本越高,进而影响现金流量和资金成本,企业在“营改增”实施过程中,应该尽量避免这种时间差给企业资金流量带来的不利影响。 3、对企业收入和利润的影响 大多数建筑企业测算“营改增”对企业的收入和利润影响的结果表明,“营改增”会导致企业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减少。营业收入减少是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企业在进行收入确认时,需要将税额扣除。利润减少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营业收入减少,另一方面是因为建筑行业流转环节众多,进项税额抵扣不充分导致税负增加,从而导致利润下降。 4、对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确定的影响 建筑业相对一般行业而言具有自身的独特性,通常其建设周期较长,企业在确认收入时需要根据专业测评出其完工进度,专业测评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目的性,有时也是企业推迟纳税时间、递延纳税收益的一种有效方式。另外,建筑业施工环境比较复杂,工程测量的程序也比较繁琐,对建筑施工的最后计量一般包括工程前的预算、施工中的核算和竣工后的决算,部分项目还审计外部第三方审计机构的介入,因此其纳税义务时间的确定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5、对产品造价的影响 营业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价外税的税收负担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5、营改增后工程造价中的费用怎么确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规定,(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按费用构成要素组成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二)为指导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计算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将建筑安装工程费专用按工程造价形成顺序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这里所说的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当营改增后,税金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建安造价 =(利税前费用属 +利润 +税金)=(利税前除税费用 +进项税额) +利润 +应纳税额 =利税前除税费用 +利润 +(应纳税额 +进项税额)=利税前除税费用 +利润 +销项税额 2016.04.05

6、营改增会给2017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带来哪些变化

您好:首先,造价的计价体系中的计税体系将会发生变化。营业税取消了,我们常说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以后不复存在了,常用的3.41的税率也没有了。进项税纳入抵扣范围之后,增值税的计算变复杂了,这些我们都要适应。其次,教材要变化了!据悉2017年造价工程师教材会改,大纲会变,并且大改。以往的有关营业税的考试题目也不适用了,造价师教材当然会加入营改增的内容了。对于初学者来说问题不大,反正都是新知识,从头开始好好学就行。对于老学员来说,则要快速转变观念,适应新的变化!在做历年真题时,也要注意类似题目的参考意义已经不大了,这时找个专业的机构参加培训、辅导就显得格外重要了!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有哪些: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特点:在会计核算中,其成本不包括增值税。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中设置“进项税额”等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对各环节中新增的价值额征收。在本环节征收时,允许扣除上一环节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已征税款。增值税制的核心是税款的抵扣制。我国增值税采用凭专用发票抵扣,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在计算缴纳应纳税金时,在本单位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增值税实行价外征收。增值税附加在价格以外自动向消费环节转嫁,最终由消费者承担。增值税对工程造价的影响造价各项费用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需调整原有营业税下工程计价定额、价格信息。物资、设备机械大多采用集中采购模式,无法实现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工程行业中存在自管、代管和平级共享三种工程项目建造和管理模式,当出现下述情况时,难以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大量的材料费、机械租赁费以及其他费用等大量成本费用进项,由于各种原因难以取得增值税进项专用发票,从而难以或无法抵扣。计税方法的区别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营业税率(3%)增值税分两种:a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3%)b一般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增值税率(11%)增值税税制下的销售额均指价外税,即不含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与不含税销售额需进行换算。含税销售额就是价税合计。销售额=含税销售额-税额税额=含税销售额÷(1 税率)×税率 或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税率)。价税分离工程造价必须“价税分离”,否则,无法确定进项税额,建企按税前造价交纳增值税。(1)采用“裸价”计入税前造价因税率不同,可抵扣规则也不同,定价、组价、计价、报价和造价就变得异常繁琐。营改增下的计价规则应该“价税分离”,全部采用“裸价”,人工、材料、机械等全部“价税分离”,信息价和市场价采集与发布都要“价税分离”,还须考虑市场价格上行因素,重构计价体系。新计价体系会更加严谨,更加精细,更加复杂。之前,造价税金按综合费率计取为3.41%,已考虑建企的其他附加税。(2)材料价“价税分离”材料价格包含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和保管费等费用。涉及更复杂的换算。实际操作不能这样细分,材料价格一般为综合价格,然后价税分离。(3)机械费“价税分离”机械台班较复杂,包括台班单价、台班折旧费、台班大修费、台班经常性修理费、台班安拆费、台班进出场费、台班人工费、台班燃料动力费等。除人工费,均进行价税分离,以除税价进入造价。计价规则的变革根据建标办[2016]4号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 11%)。11%为增值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规费 措施费(原文件无,此为笔者所加,此项必不可少)。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即全部以“裸价”计算,如果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是含税价格,那么,还得剥离其中的税额。以上的变革想必对17年造价师、助理造价师的考试内容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不仅如此,在工作中,营改增后对造价人员,特别是建筑企业的报价人员要求会更高,必须切实提高定价能力,熟悉营改增的规则,打破思维定势,调整投标策略,根据新税制进行合约规划增强定价、报价和谈价能力!

7、“营改增”后造价信息中公布的材料价格为不含税的价格,老工程怎么处理?

直接用以前的信息价即可。

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

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对现行征收增值税的行业而言,无论在上海还是其他地区,由于向试点纳税人购买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可以得到抵扣,税负也将相应下降。

12万户试点企业中,对3.5万户一般纳税人而言,由于引入增值税抵扣,与原营业税全额征收相比,税负会有所减少甚至大幅降低;对8.5万户小规模纳税人而言,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实行3%的征收率,较原先营业税率要低2个百分点。改革的确存在个别企业税负增加的情况。

(7)注册造价师营改增扩展资料:

营改增转型前后应缴纳税额计算规则:

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征收10%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的增值税。

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10%的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生活服务业:6%。免税项目: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等。

金融业:6%。免税项目: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国债地方政府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等的利息收入等。

8、营改增后建筑工程的税金怎么计算

营改增36号文件公布以来,各路大师专家各样解读在朋友圈、论坛等都是刷屏的状态。很多人都提到了建筑业虽然税率增加了,但是可以抵扣17%进项,进项还是高出了6个点,因此整体税负变化不大。当建筑材料的在整个建筑定价中比例为多少时才与原来的税负相等。我的计算过程如下(只考虑增值税和营业税):假设一个项目定价10000万元(含税价)营业税=10000*3%=300万元增值税:假设可以取得进项税额为X,则:增值税=10000/1.11*11%-X=990.99-X如果营改增前后税负不变,则有:990.99-X=300得出:X=690.99万元因此,可以得出如下结论:1、该临界点税负需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占项目定价(含税)的比例=690.99/10000=6.91%因此,只有建筑企业能够取得的进项税额占项目定价比例大于6.91%才会低于营改增前的税负。2、如果企业能取得17%的材料进项,材料占比是多少呢?假设建筑企业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都是17%的税率(其他税率暂不考虑):材料(不含税)=690.99/17%=4064.65万元材料(含税)=4064.65*1.17=4755.64万元材料占项目定价的比例=4755.64/10000=47.55%因此,只有当17%税率的材料大于47.55%(含税)时税负才会低于营改增前。建筑行业的进项能否取得,将直接决定建筑行业营改增后的税负变化。因此,建筑业对于项目采取简易方式还是一般方式,需要结合项目情况及业主单位对增值税专用的需要等进行综合考虑。从上述计算看,钢构企业的税负将会明显降低,因为钢构企业的材料占了很大比例且基本都能取得17%的进项发票。

9、营改增后如果采用简易征收交税计入工程造价的材料费是否为税后价格

营改增后如果采用简易征收交税计入工程造价的材料费是税后价格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采用简易计税方式,增值税不能抵扣,即构成造价的人、机、材、管理费、规费、利润都不能抵扣,即使取得进项增值税票,也不能抵扣,因此采用简易计税方式计价的工程造价和从用营业税计税方式计价的工程造价实质是一样的。只有采用一般计税方式计价的工程造价,材料费以不含税价格计入造价。

1、2016造价师考试 营改增怎么办

2016年的还没有出来。但全国造价工程师的合格标准一般都不会变,跟往年一样。提供2015年的合格标准供参考: 建设工程计价 72分(试卷满分120分)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84分(试卷满分140分)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60分(试卷满分卷为100分)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60分(试卷满分卷为100分)

2、工程造价咨询属于营改增吗

程造价咨询不属于“鉴证咨询服务”范围。 根据《关于部分应税服务行业划分问题的通知》 暂不纳入此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的应税服务项目:(十一)工程造价,工程预、决算工程造价,工程预算、决算业务不属于“鉴证咨询服务”范围。

3、营改增后,工程造价的税金是如何调整的?

调整为3.41%。

4、营改增之后对于建筑企业工程造价有何变化

1、解决了建筑业内存在的重复征税问题 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破坏了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链条,严重影响了增值税作用的发挥。建筑工程耗用的主要原材料,如钢材、水泥、砂石等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在建筑企业构建原材料时已经缴纳了增值税,但是由于建筑企业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因此他们购进原材料缴纳的进行税额是不能抵扣。而在计征营业税时,企业购进建筑材料和其他工程物资又是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不但不可以减税,反而还要负担营业税,从而造成了建筑业重复征税的问题,建筑业“营改增”后此问题可以得到有效的解决。 2、有利于建筑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从2009年我国实施消费性增值税模式,企业外购的生产用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在未进行“营改增”之前建筑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而实施后可以大大降低其税负水平。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建筑企业更新设备和技术,同时也可以减少能耗、降低污染,进而提升我国建筑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 1、进项税额抵扣难 当下我国建筑企业普遍存在大而全的经营模式,即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物资采购、机电设备安装、装饰装潢等业务集于一体,建筑企业其自身特点和复杂性就决定了“营改增”的难度,不同行业不同应税劳务之间的进项税额抵扣存在较大的差异。建筑企业所用沙、石、泥土等建筑材料大多采购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经营户,而这些材料的提供上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进而导致进项税额抵扣困难。 2、对企业的现金流量产生较大的影响 “营改增”后企业缴税的税率由原来的营业税税率3%增长到增值税税率11%,一旦纳税义务发生就需要在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款,这将对企业现金流量带来较大压力。企业在支付款项和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考虑两者的时间差,时间差越大,资金占用的机会成本越高,进而影响现金流量和资金成本,企业在“营改增”实施过程中,应该尽量避免这种时间差给企业资金流量带来的不利影响。 3、对企业收入和利润的影响 大多数建筑企业测算“营改增”对企业的收入和利润影响的结果表明,“营改增”会导致企业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减少。营业收入减少是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企业在进行收入确认时,需要将税额扣除。利润减少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营业收入减少,另一方面是因为建筑行业流转环节众多,进项税额抵扣不充分导致税负增加,从而导致利润下降。 4、对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确定的影响 建筑业相对一般行业而言具有自身的独特性,通常其建设周期较长,企业在确认收入时需要根据专业测评出其完工进度,专业测评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目的性,有时也是企业推迟纳税时间、递延纳税收益的一种有效方式。另外,建筑业施工环境比较复杂,工程测量的程序也比较繁琐,对建筑施工的最后计量一般包括工程前的预算、施工中的核算和竣工后的决算,部分项目还审计外部第三方审计机构的介入,因此其纳税义务时间的确定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5、对产品造价的影响 营业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价外税的税收负担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5、营改增后工程造价中的费用怎么确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规定,(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按费用构成要素组成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二)为指导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计算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将建筑安装工程费专用按工程造价形成顺序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这里所说的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当营改增后,税金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建安造价 =(利税前费用属 +利润 +税金)=(利税前除税费用 +进项税额) +利润 +应纳税额 =利税前除税费用 +利润 +(应纳税额 +进项税额)=利税前除税费用 +利润 +销项税额 2016.04.05

6、营改增会给2017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带来哪些变化

您好:首先,造价的计价体系中的计税体系将会发生变化。营业税取消了,我们常说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以后不复存在了,常用的3.41的税率也没有了。进项税纳入抵扣范围之后,增值税的计算变复杂了,这些我们都要适应。其次,教材要变化了!据悉2017年造价工程师教材会改,大纲会变,并且大改。以往的有关营业税的考试题目也不适用了,造价师教材当然会加入营改增的内容了。对于初学者来说问题不大,反正都是新知识,从头开始好好学就行。对于老学员来说,则要快速转变观念,适应新的变化!在做历年真题时,也要注意类似题目的参考意义已经不大了,这时找个专业的机构参加培训、辅导就显得格外重要了!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有哪些: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特点:在会计核算中,其成本不包括增值税。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中设置“进项税额”等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对各环节中新增的价值额征收。在本环节征收时,允许扣除上一环节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已征税款。增值税制的核心是税款的抵扣制。我国增值税采用凭专用发票抵扣,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在计算缴纳应纳税金时,在本单位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增值税实行价外征收。增值税附加在价格以外自动向消费环节转嫁,最终由消费者承担。增值税对工程造价的影响造价各项费用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需调整原有营业税下工程计价定额、价格信息。物资、设备机械大多采用集中采购模式,无法实现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工程行业中存在自管、代管和平级共享三种工程项目建造和管理模式,当出现下述情况时,难以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大量的材料费、机械租赁费以及其他费用等大量成本费用进项,由于各种原因难以取得增值税进项专用发票,从而难以或无法抵扣。计税方法的区别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营业税率(3%)增值税分两种:a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3%)b一般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增值税率(11%)增值税税制下的销售额均指价外税,即不含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与不含税销售额需进行换算。含税销售额就是价税合计。销售额=含税销售额-税额税额=含税销售额÷(1 税率)×税率 或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税率)。价税分离工程造价必须“价税分离”,否则,无法确定进项税额,建企按税前造价交纳增值税。(1)采用“裸价”计入税前造价因税率不同,可抵扣规则也不同,定价、组价、计价、报价和造价就变得异常繁琐。营改增下的计价规则应该“价税分离”,全部采用“裸价”,人工、材料、机械等全部“价税分离”,信息价和市场价采集与发布都要“价税分离”,还须考虑市场价格上行因素,重构计价体系。新计价体系会更加严谨,更加精细,更加复杂。之前,造价税金按综合费率计取为3.41%,已考虑建企的其他附加税。(2)材料价“价税分离”材料价格包含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和保管费等费用。涉及更复杂的换算。实际操作不能这样细分,材料价格一般为综合价格,然后价税分离。(3)机械费“价税分离”机械台班较复杂,包括台班单价、台班折旧费、台班大修费、台班经常性修理费、台班安拆费、台班进出场费、台班人工费、台班燃料动力费等。除人工费,均进行价税分离,以除税价进入造价。计价规则的变革根据建标办[2016]4号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 11%)。11%为增值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规费 措施费(原文件无,此为笔者所加,此项必不可少)。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即全部以“裸价”计算,如果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是含税价格,那么,还得剥离其中的税额。以上的变革想必对17年造价师、助理造价师的考试内容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不仅如此,在工作中,营改增后对造价人员,特别是建筑企业的报价人员要求会更高,必须切实提高定价能力,熟悉营改增的规则,打破思维定势,调整投标策略,根据新税制进行合约规划增强定价、报价和谈价能力!

7、“营改增”后造价信息中公布的材料价格为不含税的价格,老工程怎么处理?

直接用以前的信息价即可。

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

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对现行征收增值税的行业而言,无论在上海还是其他地区,由于向试点纳税人购买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可以得到抵扣,税负也将相应下降。

12万户试点企业中,对3.5万户一般纳税人而言,由于引入增值税抵扣,与原营业税全额征收相比,税负会有所减少甚至大幅降低;对8.5万户小规模纳税人而言,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实行3%的征收率,较原先营业税率要低2个百分点。改革的确存在个别企业税负增加的情况。

(7)注册造价师营改增扩展资料:

营改增转型前后应缴纳税额计算规则:

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征收10%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的增值税。

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10%的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生活服务业:6%。免税项目: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等。

金融业:6%。免税项目: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国债地方政府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等的利息收入等。

8、营改增后建筑工程的税金怎么计算

营改增36号文件公布以来,各路大师专家各样解读在朋友圈、论坛等都是刷屏的状态。很多人都提到了建筑业虽然税率增加了,但是可以抵扣17%进项,进项还是高出了6个点,因此整体税负变化不大。当建筑材料的在整个建筑定价中比例为多少时才与原来的税负相等。我的计算过程如下(只考虑增值税和营业税):假设一个项目定价10000万元(含税价)营业税=10000*3%=300万元增值税:假设可以取得进项税额为X,则:增值税=10000/1.11*11%-X=990.99-X如果营改增前后税负不变,则有:990.99-X=300得出:X=690.99万元因此,可以得出如下结论:1、该临界点税负需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占项目定价(含税)的比例=690.99/10000=6.91%因此,只有建筑企业能够取得的进项税额占项目定价比例大于6.91%才会低于营改增前的税负。2、如果企业能取得17%的材料进项,材料占比是多少呢?假设建筑企业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都是17%的税率(其他税率暂不考虑):材料(不含税)=690.99/17%=4064.65万元材料(含税)=4064.65*1.17=4755.64万元材料占项目定价的比例=4755.64/10000=47.55%因此,只有当17%税率的材料大于47.55%(含税)时税负才会低于营改增前。建筑行业的进项能否取得,将直接决定建筑行业营改增后的税负变化。因此,建筑业对于项目采取简易方式还是一般方式,需要结合项目情况及业主单位对增值税专用的需要等进行综合考虑。从上述计算看,钢构企业的税负将会明显降低,因为钢构企业的材料占了很大比例且基本都能取得17%的进项发票。

9、营改增后如果采用简易征收交税计入工程造价的材料费是否为税后价格

营改增后如果采用简易征收交税计入工程造价的材料费是税后价格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采用简易计税方式,增值税不能抵扣,即构成造价的人、机、材、管理费、规费、利润都不能抵扣,即使取得进项增值税票,也不能抵扣,因此采用简易计税方式计价的工程造价和从用营业税计税方式计价的工程造价实质是一样的。只有采用一般计税方式计价的工程造价,材料费以不含税价格计入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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