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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4-01,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盖章文件造价

1、投标总价封面是造价员签字盖章后还必须经造价工程师签章么?哪个文件有要求,是如何要求的?谢谢

根据百全国造价员管理办法,造价员是没有明确的执业范围的,只是根据项目具体安排从事岗位工作,承担岗位责任,没有投标文件签署权。‍第十条 造价员应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业务文件度上签字、加盖专用章,并承担相应的岗位责任。 第十五条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包括:(二)工程量清单、标底(或者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工程合同价款的签订及变更、调整、回工程答款支付与工程索赔费用的计算;第十六条注册造价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三)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上面是政策依据,具体要看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2、现在,投标报价书必须造价师盖章了吗

最近见过的都是盖俩造价师章,毕竟随便一个咨询公司有俩造价师章也不是难事

3、造价员成果文件有盖章但没签字是否作为废标处理

如果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是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只有签字或盖章不是废标。如果如果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签字并盖章或签字盖章,那就要投标文件中签字和盖章,否则是废标。废标是指政府采购中出现报名参加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报价均超过预算、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时,招标采购单位作出来的全部投标无效的处理。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有效投标人是指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符合投标文件规定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就没有达到采用招标采购方式的基本要求,表明竞争性不强,难以实现招标目标。2.采购的公正性受到影响。在采购活动中,有可能发生下列情形:采购人与供应商为排挤其他供应商而串通;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哄抬价格或者排挤其他供应商;招标文件明显有歧视性条款;招标活动受到了外界强烈干扰等。上述这些情形破坏了招标要求的公正、公平的环境,如果继续下去,将严重损害有关当事人的利益。3.投标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本法第六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其中就包括政府采购项目不得突破预算额度。换句话说,就是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是采购支付的最高限额。一旦各投标人的报价都超过了采购预算,表明投标人的要价超过了采购人的支付能力,采购人不能签订采购合同,为避免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应停止招标活动。4.采购任务取消。政府采购项目一经确立,原则上讲必须开展,不能取消。但在特定情况下,已经确立的采购项目或者已经开始招标的采购项目,必须取消。根据采购实践情况看,这些特定情况包括:因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压缩支出等政策因素,取消了原定的采购项目。如20世纪90年代初期,国家为了控制经济过热,就取消或者暂停了许多在建工程项目。再如,某些配套资金项目,涉及部分融资,在招标过程中采购人得知融资部分不能到位等。招标项目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原因及时通知所有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加盖造价人员印章”中“投标报价文件”指整个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只盖总报价那张?

不清楚,最好每张都盖章!不嫌多,少了就有风险,望采纳

5、招标文件中没有说明是否需要造价员盖章是否合法?

招标文件 如果没有说明 也无所谓的 但是 投标书 肯定还是必须要 造价员盖章并签字的 因为招投标评标规范 里面 明确 规定了 编制人必须盖章并签字 不然 做为废标。。

6、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可以委托造价咨询企业盖章吗

可以啊。。。。一般建设单位是不会参与造价预算的,都是招标代理

7、往年的结算书的封面编制中,要求有一个还是两个造价员盖章呢?

盖了造价员章后,还必须盖造价师执业章,不然属于无效结算。第十条造价员应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业务文件上签字、加盖专用章,并承担相应的岗位责任。

造价材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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