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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管理合同与造价咨询合同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可以归类为技术合同或者委托合同。 我国合同法分则列出了以下15种合同:买卖合同,抄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百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以上15种在合同法中专门列出的合同,在法学理论上称为“有名合同”。但并不是只有有名合同才是有效的,凡是人们自愿订立的合同,只要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违反社会的公度序良俗,哪怕《合同法》没有专门将它列出也是有效的,同样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的通用条件与专用条件啥意思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合同履行中是否执行通用条款要根据专用条款的约定。如果专用条款没有对通用条款的某一条款作出修改,则执行通用条款,否则按修改后的专用条款执行。 感性的描述一下:你签订合同之后,如果觉得合同的第一条第二款的表达不够清晰,还需修改,你就可以与对方约定再订一条款专门解释第一条第二款,那么之前合同里的条款就是通用条款,后面那个起解释说明作用的那一条款就是专用条款,专用条款约定优先,专用条款对通用条款未修改的部分,未修改的部分任然以通用条款未准。

3、造价咨询合同的俩个问题

通用条款正因为是通用的,所以不能修改,但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而且专用条款的效力高于通用条款 。咨询方失误造成委托方损失,一般只能以酬金额为最大赔偿金额。除非恶意所为,如果是恶意的,就要归刑法管辖了,不是配几个钱的问题。不然你以为能赔偿实际损失?他们赔得起吗?所以要慎重选择咨询单位。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 、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 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 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 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 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 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我国并不禁止专业技术性较强和劳务性的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在实践中,很多建设合同的建设单位(发包方)为了将项目款项专用于投资工程,常常出现发包方指定分包,而通过总承包方、分包方、发包方三方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由总承包方委托发包方付款,发包方以约定的项目管理费的方式,达到发包方以合法手段指定分包、肢解分包的目的。指定分包、肢解分包的违法性在理论与实践中的争议从未平息。

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审核核算》

1、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2、付款方式3、质量违约条件及处罚金额4、工期要求

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监理合同属于合同法中的哪类合同?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属于来技术合同,这里特别介绍一下工程造价信息的官方网站是祖国建材通(www.zgjct.com),可下载造价信息电子版PDF及Excel表格,是工程造价行业权威网站,监理合同属于委托合同。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限长。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当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应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技术人员。技术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全称叫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也简称源为监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单位称委托人、监理单位称受托人。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百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度;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

6、造价咨询要交印花税吗

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

关于技术咨询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有关项目包括:

1、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2、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

3、其他专业项目。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均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

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依据上述规定,公司与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签订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不需要按技术合同缴纳印花税。

(6)造价管理合同与造价咨询合同扩展资料:

性质特点:

(一)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

印花税是单位和个人书立、领受的应税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具有凭证税性质。另一方面,任何一种应税经济凭证反映的都是某种特定的经济行为,因此,对凭证征税,实质上是对经济行为的课税。

(二)征税范围广泛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包括了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的各种应税凭证,凡书立和领受这些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印花税,其征税范围是极其广泛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法制的逐步健全,依法书立经济凭证的现象将会愈来愈普通。因此,印花税的征收面将更加广阔。

(三)税率低、负税轻

印花税与其他税种相比较,税率要低得多,其税负较轻,具有广集资金、积少成多的财政效应。

7、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施工哪个阶段签订

办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备案申请表申请材料及条件:(一)施工(装饰)合同备案1、施工(装饰)合同全部文本(原件);2、中标通知书一份(原件);3、招标资料汇编(原件)或招标文件、中标单位投标书(原件);4、合同中法定代表人未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带授权委托书(原件);5、合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范性文件及招标投标的实质性内容等。(二)劳务合同备案1、劳务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进济施工登记备案证(外地进济企业)(原件);2、已备案的施工合同一份(原件);3、劳务合同全部文本(原件);4、合同中法定代表人未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带授权委托书(原件);5、合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范性文件及已备案的施工合同内容等。(三)造价咨询合同备案1、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三份(标准文本);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执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外地进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还应提供《外地进济备案证明》;3、参与本合同业务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外地进济咨询企业专业人员证书执行暂存制度);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附加条件协议”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工程造价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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