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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5-27,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造价案例分析前面计算错误

1、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那个讲的好?

备考过程中一定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个人推荐左红军,造价案例的名师,他的网络图秒定法”,也叫标号法,能非常快速的确定关键线路和工期等考试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学起来也简单。

2、2017年造价师考试教材案例分析第六章案例十三是不是有错误?

明显错误,编书的人太不负责任。还有好多错误勘误也没发现。

3、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教材上内容有错误的吗?

之前左红军教授说过了,百说是教材发生了变化,其实案例教材真正变化的部分还不到15%,也就是说至少有85%的内容是没有改变的,那么这部分内度容是我们之前就反复学习过的,所以不用因为教材变化再去学一遍了,按照整体的复习计划按部就知班进行就可以,新增的案例题代表了新的题目类型、新的考试方向,我们不仅要重点去学习,还要以此为基础把相关联的知识点都学透、学精,这样考道试时遇到相关题型我们才会更加有把握。第三章到第六章共增加了六道案例题,大家尤其要注意第五章新增的两道横道图处理索赔的题目回以及第六章增值税计算的题目,这三道题从考点到解题思路,以前案例考试基本从不涉及,是完全新的考答试题型,而且较难理解,需要我们重点学习下。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考试与前三门有关系吗

前三门没搞懂,最后一个永远理解不了而且今年的出题的趋势,不只是量的问题了,必须各个知识点要非常熟悉和逻辑能力十足才能考试通过

5、造价案例分析要把索赔事件放一起看吗

案例一:工程施工合同的变更采用口头形式是不妥当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一方事后不承认则很可能对另一方不利,即使诉诸法律也因无证据而不会予以支持;本案中暂停施工和验收质量引起的延期事实双方均予承认,但对口头约定有出入。因甲方原因的暂停施工,甲方认为乙方同意不顺延工期不合乎常理又无证据支持,因此应当顺延工期一个月并补偿乙方因暂停施工产生的经济损失;乙方验收质量问题以抢工期为理由,依法、依合同均不予支持,应当承担延期两个月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此所谓,桥归桥路归路,什么都得有证据支持才予以支持。案例二:1、本案为业主提供地质勘察报告与实际不符造成,属于业主过错事件,可以据此提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2、这个问题没看懂,时间与内容是什么逻辑关系呀,呵呵。具体一点说,本案包括因地质报e5a48de588b67a643133333769告不符引起的工期提前(注:可能迫使承包商施工计划方案被打乱,导致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施工材料无法及时跟进,或者跟进后导致费用增加)、因地质报告引起的工期延误(注:工期延误导致出工期延长外,增加人工费及其涨价、机械费及其涨价、管理费、周转材料费、材料涨价费、履约担保费、保险费、现场经费、劳保费等一系列费用的额外增加)、因业主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引起的不必要的雨季施工(注:除第二项事件索赔工期、费用外,还包括因雨季施工导致的增加费)等三项索赔事件。需要注意的是,你说的实际生产效率问题。该项损失是实际存在,也应当属于索赔内容之一。但是,理论研究和索赔的实践还是有相当的差距,关键在于该项损失费用索赔计算的往往是理论上的,很难拿出实际的证据,即使做得到也往往会花费很大的精力和费用,因为承包商的报价一般都采用不平衡报价或者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实际测算非常困难,除非该项费用值得投入去做。当然了,索赔的时候肯定是要提出来的,白白放弃也太可惜了,至少可以当作讨价还价的筹码。3、索赔的证据一般包括以下几类:1)事实证据:用以证明索赔事件,签证联系单、技术联系单、会议纪要、照片、录像、物证、地质报告、气象记录等等;2)合同证据:用以证明索赔的合同依据,合同、中标书、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合同变更文件等,也包括由合同性质的其他文件;3)法律证据:同意支持索赔,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鉴定文书等;4)经济证据:用以支持费用索赔的依据,计价依据、合同报价、费用签证、市场价格取证文件、其他证明经济费用及其属性的文件。5)技术证据:用以支持索赔理由或费用的技术性证据,费用或造价鉴定报告、技术标准规范、专家证言等。6)其他证据:上述未包括的,呵呵!

6、全国造价工程师的案例分析科目总共有几个案例题

造价师案例分析考试不能带清单计价规范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题型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3个科目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回收。造价师是指由国家授予资格并准予注册后执业,专门接受某个部门或某个单位的指定、委托或聘请,负责并协助其进行工程造价的计价、定价及管理业务,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工程经济专业人员。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造价师价业务工作满6年。(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三)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四)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在《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下属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一)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二)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三)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7、2008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试题二正确答案。 我发现有关参考书上的答案有错。 答得好加分= =

今年考试,现在看真题,我也发现和楼主一样的问题答案好像是错误了。第二问:每天需额外增加多少费用,应该是乘以120%而不是20%但如果按这个答案,第五问就很搞笑了。因为赶工费远超违约金,不合逻辑

8、2013版《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第六章 案例五 问题4的解答有误吗?

书本没有错,148.437是根据没有扣除材料预付款的分项工程量总价款算出来的,所以要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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