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行业资讯新闻列表 人工客服公众号
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20-02-25,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如何在造价环节中盈利

1、建设单位与施工盈利单位都有造价部门,那造价公司如何盈利呢

造价员在这3个公司都是做一样的工作,概算、预算、决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特别是施工单位的造价员都很少特别是施工单位,相对于造价公司来说。这样就造成了,在开工和竣工的时候,造价员都很累很忙,经常要在1天2天内集中突击工作,而造价公司一般来说人多些,工作量相对少些,当然工资也比建设和施工单位少了。你是新毕业的,如果能进造价公司话还是先去造价公司吧,工资少点但是可以积累经验啊,而且有老手能偷着学些东西,不要奢望会有人主动教你的,造价这里的道道好多的说,而且这个工作也是经验饭,做的活越多年头越长,你能拦到的活越多或者说你的名声越响。在造价公司做过1-2年后,在去建设和施工单位吧。这样工作才好找。

2、造价咨询公司在江苏这边如何?竞争激烈嘛?现存的同类公司中盈利情况如何?

造价咨询业务在江苏竞争还是比较激烈的,因为有资质的比较多,费用收得也比较低,但只要有广泛的人脉关系还是能做的。

3、工程造价中,如何确定某一项目的赢利值?如何确定实际成本?

这个是个系统性的问题,价格确定主要是在于 人工 、材料、 机械的价格 还包括各种取费,如规费、管理费等。实际结算都是按清单、定额计价法做结算的,有图纸就能算出量,套用定额厚就知道预算价格多少钱了(实际是要按这个价格下浮多少点优惠的)。实际成本多少,工地上一般都是单项分包,比如钢筋包给钢筋老板,模板包给模板老板,人工这块包出去占多少钱平米,材料也是能测算出来的,就知道与预算价的差额了,就是利润了。工程造价的直意就是工程的建造价格。广义上工程造价涵盖建设工程造价,安装工程造价,市政工程造价,电力工程造价,水利工程造价,通信工程造价等。工程造价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其核心内容是投资估算、设计概算、修正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等等。工程造价的任务:根据图纸、定额以及清单规范,计算出工程中所包含的直接费、间接费、规费及税金等等。

4、造价利润由什么组成

建设工程造价的利益一般是由人工费为基数,乘于利润的费率得出来的。抄利润的高低是跟取费基数以及取费费率相关的。取费基数一般分“人工费+机械费”和“人工费”两种。取费费率的测算都是造价管理部袭门通过科学的测算方法测定的,由于建筑知工程跟装饰工程的人工和机械含量不一样,为维持相近的利润,必然要求两者的取费道费率不同。当然,在取费定额中,利润的取费费率一般是一个弹性区间,分上、下限,在计算工程造价时,可根据需要在区间范围内取定。

5、建筑中,税前造价中包括利润么?

我的回答有点晚。建筑业中,计价有建安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按照现在的规范来说,建安计价是44号文,以前是206文;清单计价现在是13规范,以前是08规范。这个是背景。利润是价外税,不含自身。不管是如何规范,税前都包含利润,如按照建安计价,那么就是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算税金的时候,前三项是计税额。如果是清单计价,那么就是分部分项费+其他项目费+措施费+规费+税金,算税金的时候,前三项是计税额,注意,虽然看不到利润,但是实际上,利润已经含在分部分项,其他项目和措施费里面了,这3项都含了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了。只是没有建安计价那么明显。一般现在,都安置工程量清单计价,如果你有机会看到定案表,那么在分部分项,措施费里面,肯定能看到利润部分的。税金一般按照综合计税,可以是3.41%。3.48%,3.28%,具体记不清了,主要是考虑到城市维护建设税在城市、县城、乡下不同导致的。

6、谁了解工程造价啊?其中的利润是什么意思?

工程造价中的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在工程造价基础理论教材中的工程造价构成里面有解释说明。

7、工程造价中的利润费率是什么意思

利润费率是百经过定额编制单位的测算,是国家规定的一个费率,这个费率在投标中一般有下浮度限制,比如下浮不能超过百分之多少。经过这个利率算得的金额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专获取的盈属利,换句话说,就是由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单位的报酬。

8、招投标问题。固定总价合同如果非要用在大型或者特大型工程中的话应该怎样做以保证盈利?

案例:某承包商中标承建一厂房的土建、安装、装饰工程。承发包双方选用了新版示范文本为合同文本。在协议书第五条约定:合同价款金额2320万元。在专用条款第23.2款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合同价格即为招投标中的中标价格。竣工工程量按实结算,以发包人委托有审价资质的单位提交审计报告审计为准)。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根据“竣工工程量按实结算”之约定,编制并向审价单位提交了竣工结算报告。但是在审价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就该合同是总价包干合同还是单价包干合同产生争议。发包方认为,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故本合同应认定为总价包干合同。承包方认为,双方约定的是竣工工程量按实结算,故本合同应认定为单价包干合同。 由于按总价包干合同方式确定的合同结算价款与按单价包干合同方式确定的合同结算价款大不一样,后者比前者的结算款要高10%。因此,对于承包商而言,如果按单价包干合同方式结算,则其尚有盈利,否则,必然会亏损;对于发包方而言,如果按总价包干合同方式结算,则其可以节约10%的成本。因此,双方对该合同约定的内容究竟为单价包干合同还是总价包干合同争执不下。于是,双方并审价单位共同至本律师事务所咨询。经笔者为他们详细分析,发包方、审价单位最终同意该合同应认定为单价包干合同。承包商因此而获得承包该工程应得的利润。为什么该合同应认定为单价包干合同而不应认定为总价包干合同呢?实际上,新版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23.2款约定的三种合同价款确定方式系《建设工程施工发包和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第七条中规定的三种工程价格类型。即:固定价格。工程价格在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化而调整;可调价格。工程价格在实施期间可随价格变化而调整;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工程成本按现行计价依据以合同约定的办法计算。该规定中的工程价格、固定价格、可调价格均系新概念,根据《暂行规定》第五条工程价格构成第1款“工程价格由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酬金)和税金构成”之规定,工程价格实际上就是指通常所称的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由直接费、综合间接费、利润、开办费、其他费用、税金组成),即工程价格中之“价格”指“造价”,是量和价的结合概念。但是,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及其定义条款中出现的“价格”是否指“造价”呢?我们认为,因工程价格与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是同一层次的概念,故这些概念中的“价格”应理解为“造价”。但是,这个合同定义条款中出现的“价格”并非指“造价”,只能理解为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否则,该定义条款就犯了“造价”系“造价”之循环定义的错误。 同时,我们不妨将上述“价格”分别替换成“造价”及“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则《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变更为:“工程造价的分类。(一)固定造价。工程造价在实施期间不因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化而调整。……(二)可调造价。工程造价在实施期间可随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化而调整。……(三)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造价。工程成本按现行计价依据以合同约定的办法计算,……”。显然,《暂行规定》将工程价格分为固定价格、可调价格、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三种类型,系采用了不同的分类标准。固定价格、可调价格仅考虑了价的因素,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却不但考虑了价的因素,而且考虑了量的因素。因固定价格合同仅考虑了价的因素,故承发包双方对工程量的不同约定决定了合同的不同类型,如果双方约定在图纸不变的情况下,工程量不作调整,则合同应为总价包干合同,否则应为单价包干合同。本案中,承发包双方既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了合同价款确定方式采用固定价格方式,又约定了竣工工程量按实结算,故本案所涉合同应认定为单价包干合同。通过该案例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新版示范文本中确定合同价款的三种方式划分标准不一。固定价格、可调价格合同仅考虑了价的因素而没有考虑量的因素,如果承发包双方不对量进行约定,则双方因对量没有约定而产生纠纷;如果承发包双方对量进行了约定,双方又会因对固定价格的理解不一而产生纠纷。因此,这系新版示范文本的缺陷之一。为了纠正这一缺陷,我们建议承发包双方在采用新版示范文本时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删除该通用条款,并对合同价款确定方式进行重新约定,比如首先约定单价是否可以调整、及调整方法,然后再约定图纸不变工程量是否可以调整、及调整方法

工程信息价江苏省工程信息价江苏省工程信息价
文章字数:3566
点击数:5647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