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粤建规范〔2018〕3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
粤建规范〔2018〕3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指导我省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我厅制定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径向我厅反映。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17日
点击数:5606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