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行业资讯新闻 人工客服公众号
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来源:造价者,作者:

陕西省:陕建质发〔2018〕72号关于对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督查的通知

关于对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督查的通知

陕建质发〔2018〕72号

西安市建委、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宝鸡市、咸阳市、汉中市、榆林市、铜川市、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扎实做好陕西省环境保护督查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大气污染专项督查工作的报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省厅将对西安、西咸新区、宝鸡、咸阳、铜川、汉中、榆林、渭南扬尘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就专项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陕西省环境保护督查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反馈的扬尘治理存在问题

  1至4月份,省大气污染专项督查组先后对西安市阎良区、咸阳兴平市和秦都区、渭南华阴市和高新区、宝鸡陈仓区、铜川王益区、榆林榆阳区、汉中勉县、西咸新区沣东新城10个县(市区)开展了大气污染专项督查,督查发现10个县(市区)在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100%”措施上有差距,不同程度存在着在线监控流于形式、红黄绿牌制度不落实、原材料露天堆放不覆盖、出入口无车辆冲洗设施、场地未硬化等问题。还发现西安阎良区、宝鸡陈城区、铜川王益区执行“禁土令”不严格,冬防期间仍存在土方作业现象;榆林市榆阳区107个建筑工地长期处于监管之外;督查发现,部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该开的会开了,该发的文件大多发了。但存在主要领导对扬尘治理工作不够重视、指导不够有力,扑下身子抓落实不够,经常督导不够,责任追究不够,导致制订的扬尘治理方案、措施落实不够扎实,责任压力衰减严重,呈现市上紧、县上松、部门软的现象。

  二、工作要求

  1.自查自纠,认真整改。自5月28日起,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宝鸡市、铜川市、榆林市、汉中市、西咸新区对通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和整改。

  2.举一反三,全面检查。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要举一反三,对辖区内的在建工地必须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逐一整改,整改不到位坚决不能开工,整改达标并经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3.严格管理,上限处罚。各市建设主管部门检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六个100%管理+红黄绿牌结果管理”的扬尘管理制度,有条件的施工工地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主管部门管理平台联网。对落实扬尘管控措施不力的施工企业上限处罚,并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曝光,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

  4.追究到人,严肃问责。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大气污染专项督查组督查和省厅专项督查组指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必须从严追究问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省厅督查

  省厅将分两个督查组,对八个市(区)落实省大气污染专项督查组指出问题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各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对扬尘治理方案制定、措施落实、检查问责情况和各市督促各县(区)对省大气污染专项督查组指出问题整改和问责情况,督查组将对存在问题的八个市(区)10个县(区)扬尘治理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每个县(区)必须抽查两个在建工地。各市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认真整改,严格问责,追究到人,做好督查的各项准备。各市(区)要将自查整改情况于6月10日前上报省厅,对自查整改不到位和不按时上报整改情况的单位,省厅将通报批评并报送市级人民政府。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28日

材料价格依据陕西省材料价格依据陕西省材料价格依据
文章字数:1323
点击数:5606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