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建科[2018]6号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住宅适老化设计标准》,于4月1日起实施
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住宅适老化设计标准》的通知
闽建科[2018]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由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的《福建省住宅适老化设计标准》,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281-2018,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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