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建〔2018〕2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渝建〔2018〕238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重要思想,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统一部署,抓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教育培训,持续提升建筑施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现就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是在我市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安管人员”,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7号)有关规定,接受市城乡建委统一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 二、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负责做好“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监督与指导工作。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会负责具体组织开展2018年“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三、“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为免费培训,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向参培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四、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在2017年9月5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且因前期继续教育培训改革进而有效期得以顺延一年的“安管人员”,应在有效期内参加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并申请正常延期。 五、“安管人员”应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会关于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的有关通知进行报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六、各区县城乡建委要做好辖区内“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的宣传、动员及相关组织配合工作,进一步确保本项工作顺利推进。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5月25日
附件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会
联系方式
培训机构名称: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会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地产大厦2号楼9层 咨询电话:63672083 网址:http://www1.cqjsxx.com/WEBSISOC/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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