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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3-13,来源:造价者,作者:

陕西省:延市住建政发〔2018〕69号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市住建政发〔2018〕69号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新区住建局、南泥湾管委会,市质监站:

  现将《全市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你们,请对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31日

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市安办发〔2018〕13号)精神,结合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18年延安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市住建政发﹝2018﹞48号)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各类建筑施工事故和坚决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住建局成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郭 毅

  副组长: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曹 毅

  成 员:质量安全科、市项目办、市质监站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质量安全科,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文件起草、汇总、上报,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别要重点治理复杂地质条件下各类隧道工程项目。

  (二)专项治理重点内容。

  重点治理施工现场以下8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

  1.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及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投入资金保障等情况。

  2.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施工管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3.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等情况。

  4.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负责人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针对性及操作性等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及执行、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及闭环管理等情况。

  6.现场安全管理。对分包单位带班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洞口及临边防护、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7.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应急演练等情况。

  8.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地质风险因素识别及控制方案、安全风险评估、超前地质预报、瓦斯隧道通风及检测、隧道支护及安全步距、高风险工点实时监测及预警、逃生通道设置等情况。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0前)。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新区住建局、南泥湾管委会,市质监站及相关企业根据本县区、本行业工程建设的特点,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和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工作。

  (二)重点治理和监督检查阶段(6月1日至11月30日)。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新区住建局、南泥湾管委会,市质监站对本辖区内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全面排查,以治理复杂地质条件下各类隧道工程项目为重点,加大检查频次,集中开展“全覆盖”的专项治理工作。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指导各相关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各自实际对专项治理内容进行“无盲区”的自查自改。

  (三)总结分析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新区住建局、南泥湾管委会,市质监站要对专项行动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评估,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严肃追责问责。要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盲点、不能有任何一个疏忽”的要求,认真组织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检查。对自查自纠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检查责任不落实、监督执法不严格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二)强化整改落实。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安全隐患和问题,要严格落实督办责任和要求,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新区住建局、南泥湾管委会,市质监站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失信企业,要落实“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措施,全面惩戒和约束违法违规企业,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提高失信企业的违法成本,严肃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倒逼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新区住建局、南泥湾管委会,市质监站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督促和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培训体系,提高安全教育培训质量。重点抓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监理人员和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要进一步加强全员安全培训、技能培训、重点岗位安全培训,切实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严把相关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关。一线员工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方案。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新区住建局、南泥湾管委会,市质监站要高度重视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科学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认真组织开展本区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工作。科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治理行动目标任务、具体措施,确保专项治理行动扎实开展,切实解决本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新区住建局、南泥湾管委会,市质监站要每季度开展2次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监督检查。市住建局督查组每季度对各县区、各单位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将适时予以全市通报。

  (三)及时总结分析。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新区住建局、南泥湾管委会,市质监站要及时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制定隐患整改工作措施,曝光通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请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新区住建局、南泥湾管委会,市质监站于6月4日前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专项整治工作联系人名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12月1日前报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科。

  联系人:王 磊 联系电话:0911-21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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