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行业资讯新闻 人工客服公众号
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20-05-01,来源:造价者,作者:

上海:沪建市管[2016]43号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造价中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费率的通知

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造价中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费率的通知

沪建市管[2016]4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维护外来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沪府发〔2016〕18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保险费率等问题的通知》(沪人社福发(2016)3号)要求,现对本市建设工程造价中社会保险费及社会公积金费率作如下调整:

一、最高投标限价中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的人工费为基数,其中,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按专业暂估价的20%计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市政养护、绿地养护以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

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进行招标的施工项目,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规费项目中列支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包括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的社会保险费,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社会保险费取费费率固定统一。投标人在投标时分别填报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的社会保险费金额,两项合计后列入评标总价参与评标。

三、水利工程相关费率由市水务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另行发布。

四、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原《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中的社会保障费费用标准(2012年度)的通知》(沪建市管[2012]74号)、《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社会保险费取费和缴交核付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沪建市管[2015]54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1.社会保险费费率表

   2.住房公积金费率表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2016年4月18日

建筑造价信息直辖市建筑造价信息上海市建筑造价信息
文章字数:723
点击数:5607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