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印发《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及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
福州市园林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泉州市市政公用局,漳州、莆田、龙岩、三明、南平、宁德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推进全省园林绿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园林绿化建设市场监管机制,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制,省厅制定了《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及评价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及评价标准(试行).doc
2.福建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试行).xls
3.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申报表.doc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6月23日
点击数:5604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