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南建城〔2018〕114号转发《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及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公用局: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及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闽建〔2018〕6号)文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贯彻执行。
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及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闽建〔2018〕6号)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28日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28日印发
点击数:5598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