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汕住建通〔2018〕382号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汕住建通〔2018〕382号
各区县、高新区、保税区、海湾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下载:《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5号)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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