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遏制低价恶性竞争新举措,再见,最低价中标!
“最低价中标”或要彻底被取消了!8月末,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通告《财政部酝酿遏制低价恶性竞争新举措》。建材结算价
文章字数:1994根据《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938号建议的答复》,有全国人大代表在两会期间提出了《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建立最优品质中标制度的建议》。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介绍,目前正在研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设计,着力解决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低价恶性竞争等问题。初步考虑拟采取四个方面的措施。其中最受各方关注的是对相关制度办法的修改。财政部称,将调整低价优先的交易规则研究取消最低价中标的规定,取消综合评分法中价格权重规定,按照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着力推进优质优价采购。也就说,在政府采购的招标法规中,“最低价中标”的规定将被彻底取消了!虽然目前这项改革还未落地,但是财政部已经明确表示,在招标制度办法改革中要落实调整“低价优先的交易规则”、取消“低价中标”规定,意味着最低价中标被彻底取消只是时间问题!财政部此次举动早已有迹象。去年印发的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明确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招标投标法》现行条例第五十五条“必须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在最新发布的《招标投标法》修改草案也被修改为”在中标候选人中甲方自行选定中标人”。意思是说:1、第一名不一定中标。2、甲方有权决定第二名或第三名中标。>>> 人民日报二评“最低价中标”人民日报:“最低价中标”不改,谈什么工匠精神、中国制造!人民日报评“低价中标”,没有利润何来质量!2017年,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人民日报》两次发文诟病“最低价中标”,实为罕见!建设工程质量因“最低价中标”问题频发,使得整个行业怨声载道,也在给业内人士敲响警钟:“最低价中标”原则一天不变,行业就很难有什么工匠精神,更不要说什么中国品牌!”>>> 最低价中标危害大容易导致优汰劣胜,埋下安全隐患,影响企业创新的积极性。
- “最低价中标”助长以次充好,导致产品质量下降,优汰劣胜。
- “最低价中标”极易引发偷工减料,甚至埋下安全隐患。
- “最低价中标”影响企业创新研发的积极性。
- 担心“说不清”“犯错误”,规避“履职风险”,是一些地方和企业倾向于“最低价中标”的重要原因。
- 市场质量监管缺位、不到位,也是“最低价中标”大行其道的助力。
- 招标方过于强调成本而忽视质量,也导致招标的天平倾向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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