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建示〔2018〕40号东莞市2018年第六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示
东莞市2018年第六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示
东建示〔2018〕40号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东莞市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工作的批复》(粤建科函〔2014〕1157号)、《东莞市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评价工作实施细则》(东建节能〔2014〕3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和试行〈东莞市绿色建筑一星级评价导则〉的批复》(粤建科函〔2018〕782号)、《关于发布〈东莞市绿色建筑一星级评价导则〉的通知》(东建节能〔2018〕13号)等要求,我局组织完成了2018年第六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现将通过评审的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情况,单位意见应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1.公示情况说明
2.东莞市2018年第六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19日
(联系人:邝丽仪,联系电话:0769-23286212。)
点击数:5584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