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建市〔2019〕5号填报本市企业外出承接业务情况的通知
东建市〔2019〕5号填报本市企业外出承接业务情况的通知
本市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企业:
根据《东莞市住建系统年度工作情况量化评价实施方案》,为掌握2018年度本市企业外出承接业务情况,并以此作为建设行业企业工作情况量化评价的参考。请本市(注册地为东莞)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企业认真填报外出承接业务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本市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在东莞市外承接业务情况。
二、报送日期
请于2019年1月6日前报送,超期报送或未报送视为无相关情况。
三、报送方式
外出承接业务情况:填写附件,盖企业公章扫描,并提交所承接工程的施工许可证扫描件。
请在规定时间将表格及相关证明资料发送至邮箱sck002@163.com。
附件:本市企业外出承接业务情况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4日
(经办人:市场科 杨新莲,联系电话:22671620、13450057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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