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19年全市建筑节能与勘察设计工作综合检查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住建局,各城区(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图审单位,局属相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9年建筑节能与勘察设计工作综合检查的通知》要求,为推进我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规范企业市场行为,市住建局决定成立综合检查组在全市开展2019年建筑节能与勘察设计工作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在建和已完工的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
1.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情况;
2.绿色建筑推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监管等工作情况;
3.执行《湖北省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情况;
4.省级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示范创建项目实施情况;
5.预拌混凝土、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市场监管情况。
(二)勘察设计工作
1.各县(市、区)建设局监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情况;
2.企业落实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情况。
(三)施工图审查工作
1.施工图审查机构建设情况;
2.施工图审查质量情况。
(四)建设工程造价工作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及主管部门监管情况(工程造价工作按厅字〔2019〕337号文件进行检查)。
三、检查时间
8月5–9日检查市区工程项目
8月14–15日抽查大冶市、阳新县工程项目。
四、检查方式
1.第一阶段:自查自纠(7月22日至8月4日)。受检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文件要求开展自查,并将资料台账汇总整理随时备查。
2.第二阶段:综合检查(8月5日至8月9日)。综合检查组对受检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以查看资料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设单位对综合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纠正的及时纠正,不能现场纠正的由综合检查组现场下达问题整改通知单。
3.第三阶段:整改销号(8月9日至8月16日)。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问题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并将书面整改报告及整改台账汇总成册报送到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4号楼305室)。
4.第四阶段:省厅检查(9月)。做好省住建厅对我市建设项目“随机抽查”的迎检工作。
五、检查要求
1.各受检单位需高度重视本次综合检查,接到通知后迅速开展对标自查,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参与配合检查。
2.大冶市、阳新县住建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的综合检查工作,力争实现全覆盖,并于8月14日前将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住建局。
3.建设单位牵头负责迎检各项准备工作。负责通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时参加检查,负责通知受检项目现场答疑人员按时参加答疑,并牵头负责对综合检查组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4.对本次检查中提供虚假资料、拒不配合及敷衍了事走过场的项目,将列入省住建厅的重点抽查项目。
5.检查期间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
(联系人:李佩佩,电话:6260986,邮箱:327257580@qq.com)
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22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2019年黄石市建设工程受检项目一览表
附件2-受检项目备检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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