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质发〔2019〕1089号关于转发《陕西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其他人身意外情况统计报表制度(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陕建质发〔2019〕1089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其他人身意外情况统计报表制度(试行)的通知》(陕政办函〔2019〕126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房屋、市政、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事故灾难统计(表二事故灾难情况统计表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021、地铁033),并于每月7日前将事故灾难情况统计表报省厅安全处。 请各单位于10月31日前上报一名联络人员。 联系人:朱剑龙 电话:029-63915782 附件:1.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其他人身意外情况统计报表制度(试行)的通知》(陕政办函〔2019〕126号) 2.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其他人身意外情况统计报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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