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行业资讯新闻 人工客服公众号
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20-06-04,来源:造价者,作者:

鄂建〔2019〕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鄂建〔2019〕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水利和湖泊局、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武汉市水务局,黄石市、十堰市城管委:

近期,省内相继出现安陆市解放山水库“水华”、小区供水水质变差等事件,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切实加强城镇饮用水水源水质管理和供水安全保障,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水是生命之源,饮水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水安全是涉及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全党要大力增强水忧患意识、水危机意识,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解决好水安全问题。”我省长期以来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和保护,大力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源地保护和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但是个别地区饮用水水源仍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未建立有效的长效管护机制,保障水源安全任务十分艰巨。各地相关部门要从生态文明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到位。

二、切实强化饮用水水源水质管理和安全保障责任

要以保障饮用水安全为目标,以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为抓手,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晰工作责任、强化目标管理,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水源保护工作格局。住建部门负责协调对水源水、供水水质的监管和取水口附近水源的保护;水利部门负责应急水资源调度,维持江河的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的合理水位;生态环境部门负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水环境质量监测、保护、监督检查;卫生健康部门负责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市场监督部门负责水质检测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资质管理。城市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由各地人民政府负责。各地住建部门为饮用水水源建设和保护牵头单位,统筹建立水源保护协调联动机制,督促部门之间在水质检测、污染源数据和流域性水质污染等方面信息互通共享,形成水源保护合力。

三、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提升水源保护管理实效

按照“水量保证、水质达标、管理规范、监控到位、信息共享”的目标要求,将水源地安全保护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单位、部门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护工作有序推进。要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实施最严格的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和保护措施,着力解决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优化水资源配置,推进水源地管理和保护常态化、制度化。探索运用绩效评估手段,通过监督考核倒逼机制,不断完善创新协调联动、合力攻坚方式方法,最大程度降低水源保护区域管理和条块分割不利影响,促进水源保护跨地区、跨部门协同发力。完善水源地安全预警预报制度,建立参与预防、处置水源污染事件工作机制,持续提高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控和快速应急处置能力。

四、抓紧出台地方水源地保护和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各相关部门要坚持全面规划、因地制宜、防治结合、严格管理的原则,抓紧出台地方水源地保护和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加快编制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和应急水源地建设,确保2020年底前单一水源的地级以上城市完成备用水源建设。人口在20万以上的城市,应建饮用水备用水源并保证可正常启用。对没有备用水源的城市,原则上应具备至少7天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供水能力。修编《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一厂一预案”应急预案,建立公众参与饮用水水源监督管理机制,夯实水源保护基础,提升饮用水水源地管理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水利厅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1日

工程预算价湖北省工程预算价湖北省工程预算价
文章字数:1661
点击数:5565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