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住建发〔2019〕213号 关于发布实施《防城港市绿色阳台认定及面积计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发布实施《防城港市绿色阳台认定及面积计算办法》(试行)的通知防住建发〔2019〕213号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建设绿色、生态宜居防城港,根据我市海、边、山的特点,鼓励建设绿色阳台,制定《防城港市绿色阳台认定及面积计算办》(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已经市规委会2018年第十四期会议审议通过期问征求各房地产项目业主代表意见后,通过公示途径征求公众意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结合司法局意见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现将完善后的《防城港市绿色阳台认定及面积计算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19年9月10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防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9月10日(联系人:黄美秀 联系电话:2880727) 附件下载:防城港市绿色阳台认定及面积计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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