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时间:2020-03-12,来源:造价者,作者: 沪住建规范〔2020〕9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延长《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管理规定》有效期的通知 沪住建规范〔2020〕9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延长《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管理规定》有效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评估,2015年5月25日原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管理规定》(沪建管〔2015〕355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文章字数: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