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的通知
川建党组[2006]29号
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管理中心,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整体推进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建设部党组制定了城乡规划、建筑市场、房地产行业、住房公积金、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名胜区等六个配套实施办法。结合四川的情况,特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
二OO六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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