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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9-06-20,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福建:建筑不节能不能竣工验收

今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如果没有建筑工程节能专项验收的,都不能进行竣工验收。记者昨天从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获悉,针对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厦门市将专门出台具体的实施意见。   厦门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负责人说,根据目前拟定的意见要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都必须实行专项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专项验收实施后,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或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不得予以备案或交付使用。节能工程验收不合格,建设单位应当按节能工程验收意见限期整改,重新组织验收。   此外,设计变更也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据介绍,截至2007年7月30日,厦门市经备案的节能建筑项目2845项,建筑面积2523.6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项目1738项,建筑面积1803.7万平方米,节能公共建筑项目1107项,建筑面积719.9万平方米。目前,厦门市新建建筑全面实现建筑节能50%的目标,下一个目标是争取实现节能65%。 建材结算价福建省建材结算价厦门市建材结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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