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核销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推行建设领域准入和退出制度,我厅拟对2006年新办建筑施工资质至今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做出核销资质证书处理。现将拟核销资质证书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省建设厅建管处提出申诉。
联系电话:85568348
附件:拟核销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名单.xls
四川省建设厅建管处
二○○七年九月六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推行建设领域准入和退出制度,我厅拟对2006年新办建筑施工资质至今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做出核销资质证书处理。现将拟核销资质证书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省建设厅建管处提出申诉。
联系电话:85568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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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厅建管处
二○○七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