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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有关问题的函

川建造注办[2007]5号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了做好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应当在四川省建设厅网(网址:jst.sc.gov.cn)上的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中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申请表。 二、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附表2-1);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必须复印有编号页面和有照片页面;新版身份证必须复印正反两面。)申请增项注册的须提供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  (四)申请人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业绩提供一至两项,包括担任职务任命文件和反映工程规模的合同页面);  (五)申请人考核认定申报单位或考试申请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申请人需提供《建造师变更注册单位申请表》(申请表上“原企业意见栏”的盖章单位必须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且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三、建设厅直批企业将《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附表2-2)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其中,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两份;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四、市(州)、县所属企业将《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附表2-2)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所在地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其中,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两份;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五、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将《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意见表》(附表2-3)、《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汇总表(企业申请人)》(附表2-4)、《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汇总表(专业)》(附表2-5)和申请人的申请表、材料附件报建设厅。其中,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一份;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材料报送按《市级建设主管部门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材料报送目录》(见附件)要求办理。   六、申报过程中,有关网上申报的相关问题可咨询信息中心,联系电话:85541957、85533312;完成网上申报后,书面材料申报相关问题可咨询注册中心,联系电话:85568345、85551458。   附件:市级建设主管部门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材料报送目录.doc       四川省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九日

文章字数: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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