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川建厅纪(2007)9号
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科):
现将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学习中,要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通读文件与专题研讨结合起来、学习理论与思考工作结合起来,力求真正学深、学透、学懂;要大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运用十七大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要在全面总结今年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党的十七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作出的新部署和提出的新要求,结合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对明年工作超前思考、提前谋划。
请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科),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的情况及时报驻厅纪检组。(电子邮箱:jstjjz@scjst.gov.cn)
二00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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