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四川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质清理(复查)审查意见的通告(第二批)
川交发〔2007〕61号
根据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质清理(复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交发[2006]64号)的规定,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建设厅联合组织了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质清理(复查)工作,经专家审查、公示等程序,现将审查结论通告如下:
一、审查合格名单见附件《四川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质清理(复查)审查结论(第二批)》。
二、本次资质清理中审查合格的企业,将在省交通厅网站、省建设厅网站和四川建设网站上的“四川省公路施工企业资质汇总名单”中通告。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公路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从“四川省公路施工企业资质汇总名单”查询投标单位资质情况。
三、从2007年12月1日起,凡省交通厅网站、省建设厅网站和四川建设网站上的“四川省公路施工企业资质汇总名单”未包含的企业和资质,视为无相应的公路施工企业资质。
特此通告。
附:四川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质清理(复查)审查结论(第二批).xls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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