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近期防范恶劣天气确保我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
各市建委、合肥市园林局、淮南市公用局、宿州市城管局、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应急办转发国务院应急办关于做好近期防范恶劣天气确保交通安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省建设系统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国务院应急办的要求,密切关注近期恶劣天气对我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有效应对因近期连续大雪,严寒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突发性事故。 二、 春节和省“两会”临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省厅《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安发[2008]1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做好我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特别要注意和防范建筑工地因连续大雪压塌临时设施和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而造成人员伤亡。同时要确保城市公共交通、燃气、供水、供热运营安全。 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将此通知传达贯彻到建设系统各企业,全力以赴、狠抓落实。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指导,解决问题。 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值守制度,并将近期应急值班表于元月21日上午12:00前传真至省厅安全办(应急办),传真号码:0551-2645285。
安徽省建设厅二○○八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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