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行业资讯新闻列表 人工客服公众号
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19-08-15,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改革监督管理体制 创新效能监察机制

    近年来,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认真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不断完善规划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着力提高城乡规划的质量、效率和规范水平。改革城乡规划监督管理体制

  2005年3月,成都市委、市政府正式设置了成都市规划执法监督局和成都市规划督察专员办公室,并将规划督察专员派驻到全市20个区(市)县。2007年10月,成都决定整合城乡规划监督资源,将市规划执法监督局与市城乡规划督察专员办公室合署办公(简称:市城乡规划监督机构),配置行政和行政执法编制95名,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工作,对规划监督队伍建设的重视列国内中心城市前列。创新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机制

  一是属地责任制。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以块为主的原则,将全市城乡规划编制、实施及执法监督的责任落实到市辖各区(市)县党委、政府,实行属地责任制。同时,实行严格的城乡规划责任追究,凡区(市)县行政区域内发生违反规划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均要追究当地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是分级巡查制。由市规划执法监督局和市城乡规划督察专员办负责,按“分片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坚持每日巡查,对全市各区(市)县城乡规划执行情况和违法建设新增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了解,及时反映,及时督办、解决。

  三是网格化监督制。各区(市)县均制定完成本区域(市、县)镇乡(街办)、村(社区)三级网格化监督体系手册,严格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将违法建设发现、制止、查处责任逐级落实。目前,全市310多个镇乡(街办)、3470多个村(社区)均落实了规划监督责任人,基本形成“全域成都”规划督查责任网络。

  四是及时督办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区(市)县违反城乡规划的建设项目和行为,市城乡规划监督机构均及时予以督查督办。五是联动执法制。全市各级相关部门积极与规划部门配合,各司其职,联动执法,共同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如:与成都市交委联动执法,共同查处市域内国道、省道及主要干道两侧的违法建设10余起,有效地遏制了违法建设。

  六是违纪案件移送制。2007年2月,成都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规划局联合制定并出台了《成都市城乡规划违纪案件移送办法》(成纪发[2007]9号),强化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协调一致地做好查处城乡规划领域违法违纪案件工作。

(据《中国建设报》刘月月)

材料造价信息四川省材料造价信息成都市材料造价信息
文章字数:1159
点击数:5528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