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开创农村改革发展新局面的决定解读
《中共四川省委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开创农村改革发展新局面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近日公布。如何理解这部指导我省农村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记者日前采访了参与《决定》起草工作的省委农办。
背景和意义
坚定不移地深化农村改革
省委农办负责人说,我们党一直十分重视农村改革。30年改革开放就是从农村拉开序幕的。正是农村改革带动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带来了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大解放和国民经济的大发展。
四川是农村改革的发源地之一。30年来,我省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实现了农村经营体制的大变革,推动了农村生产力的大解放,促进了农村公共事业的大发展,带来了农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大提高,带动了经济社会的大发展。以农民收入为例,2007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547元,是1978年的28倍。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目前在农村发展中仍面临许多矛盾和问题,深层次的矛盾是城乡分割的体制性障碍还比较突出,二元经济的特征比较明显,这已经成为我省加快发展、跨越发展的第一大难题。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通过深化改革,创新农村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现代化,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做出新贡献。刚刚结束的省委九届六次全会,把重点放在推进农村改革方面,通过了《决定》,这是指导全省农村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统筹城乡发展
始终贯穿农村改革发展的主线
省委农办负责人指出,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结合四川实际,特别是根据省委提出的全省“两个加快”总体要求,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赋予了新内容。
省委九届六次全会把 “统筹城乡发展”作为了《决定》的主题,目的在于把统筹城乡发展这一基本方略作为一条主线,始终贯穿农村改革发展的全过程,体现到各项工作中,以此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进而带动农村社会、文化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促进农村和谐,实现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开创农村新的局面。这样考虑,既符合中央关于“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的精神,又体现了省委“两个加快”和推动农业发展上台阶的需要。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主题,既是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破除农村发展体制性障碍、破解“三农”难题的治本之策,也是通过以工促农和以城带乡、一二三产业互动和城乡经济相融改变我省农村发展水平不足、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妙方良策,更是以“三化”联动推进、加速全省“两个加快”进程的战略决策。
在学习贯彻《决定》中,我们一定要深入领会、准确理解、牢牢把握好“统筹城乡发展”这个主题。
目标任务
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
省委农办负责人说,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在明确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到2012年实现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其主要标志是实现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和初步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具体包括农业结构调整、现代畜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支撑和农民增收六个上台阶。这六个上台阶,都是经济方面的,突出了增加农民收入这一核心目标,强化了促进农民增收的产业发展目标:先夯实经济基础。
农村经济发展上台阶,既是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同时也将为农村社会发展上台阶创造条件。而且都有明确的指标,如在现代畜牧业发展上台阶中提出“建成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初步建成畜牧经济强省”。
对每一项具体指标,在《决定》形成过程中,都经过了反复认真的测算。如“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平均增长8%以上,在全国的排位明显上升”,就既分析了前几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实际增长水平和在全国排位的变化情况,又考虑到今后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趋势和全国各省区市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格局变化的各种可能。应当说,这一目标既令人振奋,也有一定难度。难就难在2007年我省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00多元,去年在全国排第21位,要“在全国的排位明显上升”,就必须要在近几年内加紧赶超。
制度创新
加快构建城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
省委农办负责人说,为实现目标任务,省委九届六次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了一整套保障措施,其中在“建立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制度”中,提出要着力在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等“六个统筹”上取得突破;“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这一条就是根据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量在全国位居前列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带突破性的政策举措;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提出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推动“两个转变”,着力提高农业的集约化水平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强调积极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在“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中,放活了土地流转,“允许农民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支持农民以土地经营使用权入股组建股份合作社”,“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股份合作”,“鼓励工商企业和城镇居民到农村租赁经营农民的承包土地”。在“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上,强调“加大对现代农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在“创新金融服务农村制度”上,明确“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提出“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多种微型金融服务,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等等。
发展举措
农业产业化经营成为重要抓手
省委农办负责人说,《决定》中提到的发展方面的重大举措有 “突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和谐进步”等,每个方面都有不少具体措施。特别是把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做为重要抓手,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具有十分突出的作用。
与先进省市相比,我省在龙头企业的规模和农产品加工率等方面都存在差距。因此,必须着力培育龙头企业和专合组织等带动主体,打造一批在全国都有较大影响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形成一批引领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航母”群体,不断完善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产品加工率,提升产业化经营总体水平,增加农民的效益性收入。只要这些措施落实到位了,我省农村改革发展就一定能开创新的局面,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一定能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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