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合格人员名单的通告
2008年第227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暂行办法》(川办发〔2006〕16号)和《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实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的通知》(川建人教发[2008]220号)的有关要求,为提高我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省建设厅组织项目管理从业人员进行了职业培训和考试。现对李晓宁等238人考试合格者,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合格人员名单(第一批).doc
四川省建设厅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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