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共机构能耗超标“一把手”将被问责
笔者从辽宁省资源节约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今后,辽宁省公共机构能耗将有定额,超过定额的单位“一把手”将被问责。 据介绍,辽宁省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用水、用电和油耗方面都将有“定额”,辽宁省将建立节能监管体系,这个体系最终有望实现对机关和事业单位每个办公室、甚至每盏灯的能耗监控。为此,辽宁省日前专门成立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并正在考虑将各单位能耗情况直接与“一把手”的年终考评挂钩。
公共机构节能主要针对照明用电、节水、节约燃气和燃油,辽宁已有部分公共机构开始进行能耗定额试点,从今年开始,这项工作将在全省机关和事业单位逐步推开。目前,辽宁省正在对公共机构自2005年以来的能耗情况进行清查,以此为基础制定各单位的能耗定额。
按照要求,包括各市在内,辽宁省各级行政单位都要在明年年底前确定能耗定额,行政单位以外的公共机构能耗定额也必须在2010年年底前确定。今后,享受财政拨款的公共机构的能耗如果超出定额,且无正当理由,财政部门将不会为超出部分“埋单”。
辽宁省将在公共机构大力推广节能灯具,并将投资建立严格的节能监管网络。有关人士介绍,网络建成后,有可能对办公室或楼道里的每盏灯都实现网络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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