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为了保障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以补充、更新、拓展知识,增强创新能力为目的,不断提高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四川省建设厅川建发401号《关于全省建设系统继续教育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对在四川省建设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委托人事代理的初、中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教班另行通知)专业技术人员于2006年2月20日开始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继续教育的对象 在建设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的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二、 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一)现代信息在建筑施工中的应用; (二)复杂空间结构的施工技术及其应用; (三)现代科技在建筑施工中的应用; (四)建筑施工管理。 三、 考核登记 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是提高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促进我省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内容,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晋升的必备条件之一。 (一)、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并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以下简称《登记手册》)上登记验印。 (二)、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者,年度考核或任期届满不能评为优秀。在规定周期内,未完成继续教育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四、 报名及培训时间 报名: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须交近期一寸彩照一张并提供本人职称证书编号及专业。 培训时间:2006年8月7日开班,上午9:00--12:00, 下午2:30--5:00 考试:8月14日下午2:30--5:00 五、 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省建设厅综合楼7楼(成都市人民南路4段36号二环路人民南路立交桥旁) 电话:85546667 85599380 85543322
二○○六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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