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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3-02,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四川省建设厅行政执法责任分解制度

  四川省建设厅厅长执法责任制

 

  一、负责本厅建设行政执法的全面工作;

 

  二、主持制定本厅行政执法责任目标及建设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主持研究设置建设行政执法机构,分解执法责任;

 

  四、主持召开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听取行政执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行政执法中的问题;

 

  五、负责本厅重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的审定,签发或委托分管厅领导签发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等法律文书及规范性文件;

 

  六、协调本厅与其他执法主体之间的执法工作关系;

 

  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的行政执法中的违法、违纪案件责成有关处室查处;

 

  八、主持本厅行政执法工作的年度考核奖惩工作;

 

  九、支持副厅长开展分管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负责向省人大、省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本厅行政执法工作。

 

  四川省建设厅副厅长执法责任制

 

  一、协助厅长负责分管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分管的行政执法责任;

 

  二、参与和协助厅长制定本厅行政执法责任目标,接受厅长委托处理本厅具体的法律事务;

 

  三、参与并负责建设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组织开展分管专业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

 

  四、负责分管范围内各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复核或者受厅长委托签发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等法律文书及规范性文件;

 

  五、主持研究解决分管职能处室之间和协管部门之间的执法关系,对一般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厅长解决;

 

  六、规范分管职能处室的行政执法行为,纠正分管职能处室行政执法中的不规范行为;

 

  七、负责主持分管职能处室的年度执法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

 

  八、定期向厅长报告分管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并向其他领导通报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四川省建设厅助理巡视员执法责任制

 

  一、协助厅长或者副厅长负责分管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分管的行政执法责任;

 

  二、参与和协助厅长或者副厅长制定本厅行政执法责任目标,接受厅长或者副厅长的委托处理本厅具体的法律事务;

 

  三、参与建设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协助厅长或者副厅长组织开展分管专业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

 

  四、受厅长或者副厅长的委托,审查协管业务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或者行政执法文书;

 

  五、协助厅长或者副厅长规范分管职能处室的行政执法行为,及时纠正不规范的行政行为;

 

  六、协助对分管职能处室的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

 

  四川省建设厅政策法规处执法责任制

 

  一、组织地方性建设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审查和申报工作;

 

  二、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建设法制和建设执法监察的政策和规定;

 

  三、组织实施本厅和全省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监督检查;

 

  四、监督和指导全省和本厅直属专业行政执法队伍;

 

  五、承担行政执法培训和颁证工作;

 

  六、负责本厅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的审核,承担本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赔偿的认定工作;

 

  七、负责全省建设系统的法律、法规培训和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宣传工作;

 

  八、负责协调负责建设系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负责协调建设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九、负责建设系统社会团体的管理和本厅直属单位的改革工作。

 

  政策法规处处长执法责任

 

  一、根据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审定和报送由本厅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

 

  二、计划、组织、协调全省建设系统法制工作,指导开展执法培训、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三、负责组织承办本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

 

  四、负责组织全省建设系统法律知识培训和普法培训工作;

 

  五、带头牢固树立法制观念,遵守法律法规,公正廉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执法责任

 

  一、具体承办行政处罚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承办由本厅草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审定工作;

 

  三、加强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严格执法;

 

  四、及时汇报执法和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和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处理结果。

 

  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办法按照本厅制定的办法执行

 

  四川省建设厅计划财务处(对外合作交流处)执法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计划方针、政策和制度;

 

  二、组织拟订全省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协调检查其实施;

 

  三、综合管理各专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分配使用,负责指导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收集、管理和使用;

 

  四、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

 

  五、综合协调建设系统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的立项和报批工作;

 

  六、负责厅对外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

 

  七、负责组织指导建设系统的统计事项。

 

  计划财务处处长执法责任制

 

  一、负责计划财务处(对外合作交流处)的全面工作;

 

  二、牢固树立法制观念,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公正廉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三、组织和加强处内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四、经常检查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

 

  计划财务处执法人员执法责任

 

  一、按照国家有关城乡建设和财务、会计、统计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法;

 

  二、加强法律、法规和财务、统计、会计知识的学习,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严格执法;

 

  三、及时汇报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处理结果。

 

  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办法按本厅制定的办法执行。

 

  四川省建设厅重点建设管理处执法责任制

 

  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基本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

 

  二、负责编制重点建设年度实施计划;

 

  三、组织、监督、检查重点建设和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实施,组织协调处理工程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四、负责厅管建设项目的开工审批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五、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监督、工程概预算调整和稽查工作;

 

  六、参与制定基本建设体制改革和有关法规,参与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七、承担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省电力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重点建设管理处处长执法责任制

 

  一、负责重点建设管理处(省重点办)的全面工作,协调解决重点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带头牢固树立法制观念,遵守法律法规,公正廉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三、组织和加强处内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重点建设管理处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制:

 

  一、按照重点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执法;

 

  二、加强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依法办事,公正廉洁,规范执法行为;

 

  三、及时汇报执法工作和重点建设监督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处理结果。

 

  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办法按照本厅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执法责任制

 

  一、拟订全省建筑业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全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和建筑业企业及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报建、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工程质量和安全、散装水泥、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

 

  四、对省外、国外建筑业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进行验证、注册管理;

 

  五、指导对外劳务合作和厅驻外办事处的工作,参与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参与国内、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

 

  建筑管理处处长执法责任制:

 

  一、负责建筑管理处的全面工作,协调解决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总站、省散装水泥办公室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织本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相关法规的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和严格执法的自觉性;

 

  三、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四、经常检查本处和行业执法情况,确保行政执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建筑管理处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建筑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严格执法;

 

  二、加强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做到执法准确、合法;

 

  三、及时汇报和反映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及处理结果。

 

  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按照本厅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建设厅城市规划处执法责任制

 

  一、研究起草全省城市发展战略以及城市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

 

  二、指导和监督全省城市规划的实施和管理;

 

  三、负责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开发区规划的综合协调和报批工作;

 

  四、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证工作;

 

  五、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六、指导全省城市空间合理开发和利用,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

 

  七、负责指导城市规划督察员工作。

 

  城市规划处处长执法责任制:

 

  一、负责城市规划处的全面工作;

 

  二、组织本处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城市规划的相关法律和业务知识,提高执法水平;

 

  三、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四、经常检查本处和行业执法情况,确保行政执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城市规划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严格执法;

 

  二、加强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做到执法准确、合法;

 

  三、及时汇报和反映城市规划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及处理结果。

 

  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按照本厅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建设厅勘察设计处(抗震办)执法责任制

 

  一、综合管理全省勘察设计咨询业工作,拟订行业发展及体制改革规划、产业及技术标准以及规章制度;

 

  二、负责勘察设计技术质量管理、各类房屋建筑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

 

  三、负责全省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单位的资质认证工作和参与以设计为主体的工程总承包的资质认证工作;

 

  四、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应用;

 

  五、拟订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抗震设计的地方规范并组织实施;

 

  六、管理和规范全省勘察设计市场;

 

  七、参与全省注册建筑师和注册工程师的管理;

 

  八、指导全省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工作;

 

  九、对省外、境外(含国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进行验证、备案管理。

 

  勘察设计处(抗震办)处长执法责任制

 

  一、负责勘察设计处(抗震办)的全面工作;

 

  二、组织本处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勘察设计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执法水平;

 

  三、带头遵守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依法办事。

 

  四、经常检查本处和行业行政执法情况,确保行政执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勘察设计处(抗震办)工作人员执法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勘察设计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

 

  二、加强勘察设计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执法公正、合法。

 

  三、及时汇报和反映勘察设计执法中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按本厅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省节水办)执法责任制

 

  一、拟订全省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指导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管理和市政、公用、环卫事业的发展;

 

  二、负责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广场、热力、供气、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城市防洪设施、城市雕塑、公交场站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市政工程企业资质、市政工程监理和市政工程设计资质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四、参与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五、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和市政、公用、环卫的专业规划工作;

 

  六、指导全省城市综合开发、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工作;

 

  七、指导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城市建设处处长执法责任制

 

  一、负责城市建设处的全面工作;

 

  二、组织本处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城市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提高执法水平;

 

  三、带头遵守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依法办事。

 

  四、经常检查本处和行业行政执法情况,确保行政执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城市建设处(省节水办)工作人员执法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城市建设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

 

  二、加强城市建设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执法公正、合法。

 

  三、及时汇报和反映城市建设执法中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按本厅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建设厅村镇建设处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拟定村镇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并监督执行;

 

  二、指导全省村镇建设工作;

 

  三、指导和管理全省县以下建制镇、集镇和村庄的规划、建设工作;

 

  四、负责组织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重点中心镇规划的评审和报批;

 

  五、指导农村居民建房通用设计图的推广、乡镇的房屋及公用基础设施的设计与施工工作;负责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

 

  六、指导村镇统一开发建设、村容镇貌、环卫与绿化工作;

 

  七、指导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工作。

 

  村镇建设处处长执法责任制

 

  一、负责村镇建设处的全面工作;

 

  二、组织本处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村镇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提高执法水平;

 

  三、带头遵守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依法办事。

 

  四、经常检查本处和行业行政执法情况,确保行政执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村镇建设处工作人员执法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村镇建设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

 

  二、加强村镇建设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执法公正、合法。

 

  三、及时汇报和反映村镇建设执法中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按本厅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省房改办)执法责任制

 

  一、负责全省住宅与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

 

  二、研究拟订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的中长期规划、科技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规章;

 

  三、组织拟订全省城镇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屋拆迁、房地产交易、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和商品房销售、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有关企业和机构的资质认证工作;

 

  四、负责房地产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和省政府规定范围内的房屋产权确认登记发证;

 

  五、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房改资金的政策指导和协调并监督使用;

 

  六、指导全省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七、指导全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拟订全省房改政策、方案以及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住房标准并组织实施。

 

  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处长执法责任制

 

  一、负责住宅与房地产业处的全面工作;

 

  二、组织本处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住宅与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提高执法水平;

 

  三、带头遵守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依法办事。

 

  四、经常检查本处和行业行政执法情况,确保行政执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工作人员执法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住宅与房地产业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

 

  二、加强住宅与房地产业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执法公正、合法。

 

  三、及时汇报和反映住宅与房地产业执法中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按本厅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建设厅风景园林处执法责任制

 

  一、负责全省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

 

  二、负责省级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审查报批工作;

 

  三、负责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地的保护、监测和管理;

 

  四、负责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重要建设项目规划和近期建设详细规划的审查报批;

 

  五、负责指导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及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资质认证;

 

  六、指导城市和风景名胜区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风景园林处处长执法责任制

 

  一、负责风景园林处的全面工作;

 

  二、组织本处行政执法人员学习风景园林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提高执法水平;

 

  三、带头遵守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依法办事。

 

  四、经常检查本处和行业行政执法情况,确保行政执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风景园林处工作人员执法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风景园林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

 

  二、加强风景园林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执法公正、合法。

 

  三、及时汇报和反映风景园林执法中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按本厅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建设厅科学技术处执法责任制

 

  一、组织拟订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政策,编制行业重点科技发展项目计划和技术引进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开发、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重大技术引进项目的论证,管理行业科技成果和技术市场;

 

  三、指导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指导新型建筑材料、产品的研制开发和“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以及建设科技信息管理,对在建筑工程中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和淘汰产品进行执法检查;

 

  四、组织制订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省墙改和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建设规范、标准和组织编制地方标准,负责强制性标准的监督实施工作;

 

  六、管理全省建设信息化工作。

 

  科学技术处处长执法责任制

 

  一、负责科学技术处的全面工作;

 

  二、组织本处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有关专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提高执法水平;

 

  三、带头遵守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依法办事。

 

  四、经常检查本处和行业行政执法情况,确保行政执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科学技术处工作人员执法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

 

  二、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执法公正、合法。

 

  三、及时汇报和反映行业执法中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按本厅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建设厅人事教育处执法责任制

 

  一、负责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劳资工作;

 

  二、负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专业技术职务标准拟订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

 

  三、编制建设人才培训规划,指导行业职工培训、技能鉴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负责厅属学校管理;

 

  四、协调建设类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中学的专业设置等管理工作;

 

  五、指导建设人才交流和毕业生就业工作。

 

  人事教育处处长执法责任制

 

  一、负责人事教育处的全面工作;

 

  二、组织本处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有关专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提高执法水平;

 

  三、带头遵守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依法办事。

 

  四、经常检查本处和行业行政执法情况,确保行政执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人事教育处工作人员执法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

 

  二、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执法公正、合法。

 

  三、及时汇报和反映行业执法中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按本厅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建设厅直属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

 

  四川省建设监察总队执法责任制

 

  一、受省建设厅的委托,对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建设行为实施监察;

 

  二、受省建设厅的委托,对违反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建设行为实施监察;

 

  三、受省建设厅的委托,对违反基本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建设行为实施监察;

 

  四、受省建设厅的委托,对违反农村能源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建设行为实施监察;

 

  五、受省建设厅的委托,对违反建筑业和建筑装饰装修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建设行为实施监察;

 

  六、受省建设厅的委托,对违反住宅和房地产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建设行为实施监察;

 

  七、受省建设厅的委托,对违反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建设行为实施监察;

 

  八、受省建设厅的委托,对违反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建设行为实施监察;

 

  九、受省建设厅的委托,对违反风景名胜事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建设行为实施监察;

 

  十、承办省建设厅机关和其他委托执法单位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应适用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处罚的案件查处工作,以及省建设厅委托的其他行政处罚工作。

 

  省建设监察总队总队长执法责任:

 

  一、负责省建设监察总队的全面工作,加强建设监察执法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带头牢固树立法制观念,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执法水平,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三、建立和健全监察总队内部管理制度,做到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四、掌握本单位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执法行为,确保建设监察执法的合法性。

 

  省建设监察总队执法人员执法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建设行政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二、加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专业知识的学习,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三、及时、认真办案,对违反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四、认真贯彻执行总队各项管理制度和执法工作流程,及时汇报监察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五、公正廉洁,严格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和队风。

 

  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按本厅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执法责任制

 

  一、受省建设厅委托,具体实施对全省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审查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资质并对其进行考核和业务指导;

 

  二、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三、具体办理省属及国家在川的工程项目的直接监督工作及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

 

  四、组织安排对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督抽查和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行为的监督;

 

  五、具体承办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工程监理企业的监督管理及资质审查、年检等工作;

 

  六、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鉴定、认定和处理工作;受理工程质量安全投诉和监督质量安全投诉的处理;

 

  七、对各市州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业务进行具体指导;

 

  八、向省建设厅报告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状况和受委托监督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情况。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执法责任

 

  一、负责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的全面工作,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带头牢固树立法制观念,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技术标准,提高执法水平,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三、不断建立和健全监督总站内部管理制度,做到执法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四、掌握本单位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执法行为,确保执法的合法性。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执法人员执法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二、加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专业知识的学习,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三、认真贯彻执行总站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及时汇报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四、公正廉洁,严格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和行风。

 

  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按本厅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标准定额处)执法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标准,对全省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管理;

 

  二、承办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标准定额和材料价格信息的编制,发布建设工程造价有关指数。

 

  三、承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管理;

 

  四、负责建设工程造价人员的培训、资格考核、审查、发证和年检工作;

 

  五、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调解、标底复议和技术经济鉴定;

 

  六、负责对建设工程定额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咨询和答疑。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站长执法责任

 

  一、负责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全面工作,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执法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带头牢固树立法制观念,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技术标准,提高执法水平,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三、不断建立和健全总站内部管理制度,做到执法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四、掌握本单位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执法行为,确保执法的合法性。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执法人员执法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二、加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专业知识的学习,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三、认真贯彻执行总站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及时汇报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四、公正廉洁,严格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和行风。

 

  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按本厅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总站执法责任制

 

  一、受省建设厅委托,具体实施对全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三、组织安排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日常监督检查;

 

  四、具体承办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招标投标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具体负责对全省建设系统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

 

  六、受理和处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投诉和复核申请;

 

  七、负责全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审批及监督管理,对各市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业务进行具体指导;

 

  八、及时向省建设厅报告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状况和行政监督情况。

 

  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总站站长执法责任

 

  一、负责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总站的全面工作,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带头牢固树立法制观念,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执法水平,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三、不断建立和健全总站内部管理制度,做到执法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四、掌握本单位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执法行为,确保执法的合法性。

 

  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总站执法人员执法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二、加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专业知识的学习,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三、认真贯彻执行总站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及时汇报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四、公正廉洁,严格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和行风。

 

  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按本厅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散装水泥办公室执法责任制

 

  一、受省建设厅委托,具体实施发展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全省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参与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查工作;

 

  四、按规定收取和统筹安排全省发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会同财政、审计部门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五、按规定对使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批,协助有关部门对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生产大中型建设项目进行审批。

 

  省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执法责任

 

  一、负责省散装水泥办公室的全面工作,加强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行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带头牢固树立法制观念,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执法水平;

 

  三、不断建立和健全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做到执法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四、掌握本单位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执法行为,确保执法的合法性。

 

  四川省散装水泥办公室执法人员执法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二、加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专业知识的学习,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三、认真贯彻执行办公室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及时汇报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四、公正廉洁,严格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和行风。

 

  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按本厅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执法责任制

 

  一、受省建设厅的委托,具体负责全省农村能源建设的管理和推广工作,贯彻执行农村能源建设的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全省农村能源建设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农村能源的技术研究,组织推广农村能源利用技术;

 

  四、参与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大中型沼气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

 

  五、监督农村能源建设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六、组织制定全省农村能源建设的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

 

  七、参与农村能源产品的质量抽查。

 

  省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主任执法责任

 

  一、负责省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的全面工作,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带头牢固树立法制观念,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和技术标准,提高执法水平;

 

  三、不断建立和健全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做到执法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四、掌握本单位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执法行为,确保执法的合法性。

 

  四川省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执法人员执法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农村能源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二、加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专业知识的学习,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三、认真贯彻执行办公室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及时汇报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四、公正廉洁,严格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和行风。

 

  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按本厅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建设厅厅长执法责任制

 

  一、负责本厅建设行政执法的全面工作;

 

  二、主持制定本厅行政执法责任目标及建设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主持研究设置建设行政执法机构,分解执法责任;

 

  四、主持召开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听取行政执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行政执法中的问题;

 

  五、负责本厅重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的审定,签发或委托分管厅领导签发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等法律文书及规范性文件;

 

  六、协调本厅与其他执法主体之间的执法工作关系;

 

  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的行政执法中的违法、违纪案件责成有关处室查处;

 

  八、主持本厅行政执法工作的年度考核奖惩工作;

 

  九、支持副厅长开展分管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负责向省人大、省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本厅行政执法工作。

 

  四川省建设厅副厅长执法责任制

 

  一、协助厅长负责分管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分管的行政执法责任;

 

  二、参与和协助厅长制定本厅行政执法责任目标,接受厅长委托处理本厅具体的法律事务;

 

  三、参与并负责建设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组织开展分管专业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

 

  四、负责分管范围内各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复核或者受厅长委托签发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等法律文书及规范性文件;

 

  五、主持研究解决分管职能处室之间和协管部门之间的执法关系,对一般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厅长解决;

 

  六、规范分管职能处室的行政执法行为,纠正分管职能处室行政执法中的不规范行为;

 

  七、负责主持分管职能处室的年度执法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

 

  八、定期向厅长报告分管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并向其他领导通报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四川省建设厅助理巡视员执法责任制

 

  一、协助厅长或者副厅长负责分管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分管的行政执法责任;

 

  二、参与和协助厅长或者副厅长制定本厅行政执法责任目标,接受厅长或者副厅长的委托处理本厅具体的法律事务;

 

  三、参与建设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协助厅长或者副厅长组织开展分管专业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

 

  四、受厅长或者副厅长的委托,审查协管业务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或者行政执法文书;

 

  五、协助厅长或者副厅长规范分管职能处室的行政执法行为,及时纠正不规范的行政行为;

 

  六、协助对分管职能处室的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

 

  四川省建设厅政策法规处执法责任制

 

  一、组织地方性建设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审查和申报工作;

 

  二、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建设法制和建设执法监察的政策和规定;

 

  三、组织实施本厅和全省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监督检查;

 

  四、监督和指导全省和本厅直属专业行政执法队伍;

 

  五、承担行政执法培训和颁证工作;

 

  六、负责本厅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的审核,承担本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赔偿的认定工作;

 

  七、负责全省建设系统的法律、法规培训和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宣传工作;

 

  八、负责协调负责建设系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负责协调建设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九、负责建设系统社会团体的管理和本厅直属单位的改革工作。

 

  政策法规处处长执法责任

 

  一、根据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审定和报送由本厅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

 

  二、计划、组织、协调全省建设系统法制工作,指导开展执法培训、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三、负责组织承办本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

 

  四、负责组织全省建设系统法律知识培训和普法培训工作;

 

  五、带头牢固树立法制观念,遵守法律法规,公正廉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执法责任

 

  一、具体承办行政处罚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承办由本厅草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审定工作;

 

  三、加强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严格执法;

 

  四、及时汇报执法和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和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处理结果。

 

  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办法按照本厅制定的办法执行

 

  四川省建设厅计划财务处(对外合作交流处)执法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计划方针、政策和制度;

 

  二、组织拟订全省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协调检查其实施;

 

  三、综合管理各专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分配使用,负责指导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收集、管理和使用;

 

  四、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

 

  五、综合协调建设系统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的立项和报批工作;

 

  六、负责厅对外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

 

  七、负责组织指导建设系统的统计事项。

 

  计划财务处处长执法责任制

 

  一、负责计划财务处(对外合作交流处)的全面工作;

 

  二、牢固树立法制观念,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公正廉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三、组织和加强处内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四、经常检查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

 

  计划财务处执法人员执法责任

 

  一、按照国家有关城乡建设和财务、会计、统计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法;

 

  二、加强法律、法规和财务、统计、会计知识的学习,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严格执法;

 

  三、及时汇报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处理结果。

 

  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办法按本厅制定的办法执行。

 

  四川省建设厅重点建设管理处执法责任制

 

  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基本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

 

  二、负责编制重点建设年度实施计划;

 

  三、组织、监督、检查重点建设和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实施,组织协调处理工程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四、负责厅管建设项目的开工审批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五、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监督、工程概预算调整和稽查工作;

 

  六、参与制定基本建设体制改革和有关法规,参与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七、承担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省电力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重点建设管理处处长执法责任制

 

  一、负责重点建设管理处(省重点办)的全面工作,协调解决重点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带头牢固树立法制观念,遵守法律法规,公正廉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三、组织和加强处内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重点建设管理处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制:

 

  一、按照重点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执法;

 

  二、加强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依法办事,公正廉洁,规范执法行为;

 

  三、及时汇报执法工作和重点建设监督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处理结果。

 

  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办法按照本厅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执法责任制

 

  一、拟订全省建筑业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全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和建筑业企业及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报建、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工程质量和安全、散装水泥、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

 

  四、对省外、国外建筑业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进行验证、注册管理;

 

  五、指导对外劳务合作和厅驻外办事处的工作,参与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参与国内、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

 

  建筑管理处处长执法责任制:

 

  一、负责建筑管理处的全面工作,协调解决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总站、省散装水泥办公室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织本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相关法规的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和严格执法的自觉性;

 

  三、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四、经常检查本处和行业执法情况,确保行政执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建筑管理处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建筑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严格执法;

 

  二、加强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做到执法准确、合法;

 

  三、及时汇报和反映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及处理结果。

 

  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按照本厅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建设厅城市规划处执法责任制

 

  一、研究起草全省城市发展战略以及城市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

 

  二、指导和监督全省城市规划的实施和管理;

 

  三、负责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开发区规划的综合协调和报批工作;

 

  四、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证工作;

 

  五、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六、指导全省城市空间合理开发和利用,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

 

  七、负责指导城市规划督察员工作。

 

  城市规划处处长执法责任制:

 

  一、负责城市规划处的全面工作;

 

  二、组织本处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城市规划的相关法律和业务知识,提高执法水平;

 

  三、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四、经常检查本处和行业执法情况,确保行政执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城市规划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严格执法;

 

  二、加强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做到执法准确、合法;

 

  三、及时汇报和反映城市规划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及处理结果。

 

  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按照本厅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建设厅勘察设计处(抗震办)执法责任制

 

  一、综合管理全省勘察设计咨询业工作,拟订行业发展及体制改革规划、产业及技术标准以及规章制度;

 

  二、负责勘察设计技术质量管理、各类房屋建筑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

 

  三、负责全省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单位的资质认证工作和参与以设计为主体的工程总承包的资质认证工作;

 

  四、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应用;

 

  五、拟订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抗震设计的地方规范并组织实施;

 

  六、管理和规范全省勘察设计市场;

 

  七、参与全省注册建筑师和注册工程师的管理;

 

  八、指导全省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工作;

 

  九、对省外、境外(含国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进行验证、备案管理。

 

  勘察设计处(抗震办)处长执法责任制

 

  一、负责勘察设计处(抗震办)的全面工作;

 

  二、组织本处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勘察设计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执法水平;

 

  三、带头遵守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依法办事。

 

  四、经常检查本处和行业行政执法情况,确保行政执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勘察设计处(抗震办)工作人员执法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勘察设计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

 

  二、加强勘察设计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执法公正、合法。

 

  三、及时汇报和反映勘察设计执法中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按本厅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省节水办)执法责任制

 

  一、拟订全省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指导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管理和市政、公用、环卫事业的发展;

 

  二、负责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广场、热力、供气、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城市防洪设施、城市雕塑、公交场站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市政工程企业资质、市政工程监理和市政工程设计资质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四、参与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五、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和市政、公用、环卫的专业规划工作;

 

  六、指导全省城市综合开发、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工作;

 

  七、指导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城市建设处处长执法责任制

 

  一、负责城市建设处的全面工作;

 

  二、组织本处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城市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提高执法水平;

 

  三、带头遵守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依法办事。

 

  四、经常检查本处和行业行政执法情况,确保行政执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城市建设处(省节水办)工作人员执法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城市建设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

 

  二、加强城市建设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执法公正、合法。

 

  三、及时汇报和反映城市建设执法中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按本厅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建设厅村镇建设处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拟定村镇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并监督执行;

 

  二、指导全省村镇建设工作;

 

  三、指导和管理全省县以下建制镇、集镇和村庄的规划、建设工作;

 

  四、负责组织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重点中心镇规划的评审和报批;

 

  五、指导农村居民建房通用设计图的推广、乡镇的房屋及公用基础设施的设计与施工工作;负责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

 

  六、指导村镇统一开发建设、村容镇貌、环卫与绿化工作;

 

  七、指导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工作。

 

  村镇建设处处长执法责任制

 

  一、负责村镇建设处的全面工作;

 

  二、组织本处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村镇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提高执法水平;

 

  三、带头遵守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依法办事。

 

  四、经常检查本处和行业行政执法情况,确保行政执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村镇建设处工作人员执法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村镇建设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

 

  二、加强村镇建设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执法公正、合法。

 

  三、及时汇报和反映村镇建设执法中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按本厅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省房改办)执法责任制

 

  一、负责全省住宅与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

 

  二、研究拟订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的中长期规划、科技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规章;

 

  三、组织拟订全省城镇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屋拆迁、房地产交易、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和商品房销售、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有关企业和机构的资质认证工作;

 

  四、负责房地产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和省政府规定范围内的房屋产权确认登记发证;

 

  五、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房改资金的政策指导和协调并监督使用;

 

  六、指导全省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七、指导全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拟订全省房改政策、方案以及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住房标准并组织实施。

 

  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处长执法责任制

 

  一、负责住宅与房地产业处的全面工作;

 

  二、组织本处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住宅与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提高执法水平;

 

  三、带头遵守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依法办事。

 

  四、经常检查本处和行业行政执法情况,确保行政执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工作人员执法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住宅与房地产业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

 

  二、加强住宅与房地产业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执法公正、合法。

 

  三、及时汇报和反映住宅与房地产业执法中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按本厅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建设厅风景园林处执法责任制

 

  一、负责全省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

 

  二、负责省级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审查报批工作;

 

  三、负责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地的保护、监测和管理;

 

  四、负责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重要建设项目规划和近期建设详细规划的审查报批;

 

  五、负责指导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及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资质认证;

 

  六、指导城市和风景名胜区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风景园林处处长执法责任制

 

  一、负责风景园林处的全面工作;

 

  二、组织本处行政执法人员学习风景园林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提高执法水平;

 

  三、带头遵守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依法办事。

 

  四、经常检查本处和行业行政执法情况,确保行政执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风景园林处工作人员执法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风景园林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

 

  二、加强风景园林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执法公正、合法。

 

  三、及时汇报和反映风景园林执法中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按本厅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建设厅科学技术处执法责任制

 

  一、组织拟订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政策,编制行业重点科技发展项目计划和技术引进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开发、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重大技术引进项目的论证,管理行业科技成果和技术市场;

 

  三、指导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指导新型建筑材料、产品的研制开发和“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以及建设科技信息管理,对在建筑工程中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和淘汰产品进行执法检查;

 

  四、组织制订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省墙改和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建设规范、标准和组织编制地方标准,负责强制性标准的监督实施工作;

 

  六、管理全省建设信息化工作。

 

  科学技术处处长执法责任制

 

  一、负责科学技术处的全面工作;

 

  二、组织本处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有关专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提高执法水平;

 

  三、带头遵守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依法办事。

 

  四、经常检查本处和行业行政执法情况,确保行政执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科学技术处工作人员执法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

 

  二、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执法公正、合法。

 

  三、及时汇报和反映行业执法中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按本厅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建设厅人事教育处执法责任制

 

  一、负责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劳资工作;

 

  二、负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专业技术职务标准拟订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

 

  三、编制建设人才培训规划,指导行业职工培训、技能鉴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负责厅属学校管理;

 

  四、协调建设类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中学的专业设置等管理工作;

 

  五、指导建设人才交流和毕业生就业工作。

 

  人事教育处处长执法责任制

 

  一、负责人事教育处的全面工作;

 

  二、组织本处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有关专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提高执法水平;

 

  三、带头遵守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依法办事。

 

  四、经常检查本处和行业行政执法情况,确保行政执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人事教育处工作人员执法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

 

  二、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执法公正、合法。

 

  三、及时汇报和反映行业执法中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按本厅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建设厅直属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

 

  四川省建设监察总队执法责任制

 

  一、受省建设厅的委托,对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建设行为实施监察;

 

  二、受省建设厅的委托,对违反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建设行为实施监察;

 

  三、受省建设厅的委托,对违反基本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建设行为实施监察;

 

  四、受省建设厅的委托,对违反农村能源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建设行为实施监察;

 

  五、受省建设厅的委托,对违反建筑业和建筑装饰装修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建设行为实施监察;

 

  六、受省建设厅的委托,对违反住宅和房地产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建设行为实施监察;

 

  七、受省建设厅的委托,对违反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建设行为实施监察;

 

  八、受省建设厅的委托,对违反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建设行为实施监察;

 

  九、受省建设厅的委托,对违反风景名胜事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建设行为实施监察;

 

  十、承办省建设厅机关和其他委托执法单位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应适用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处罚的案件查处工作,以及省建设厅委托的其他行政处罚工作。

 

  省建设监察总队总队长执法责任:

 

  一、负责省建设监察总队的全面工作,加强建设监察执法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带头牢固树立法制观念,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执法水平,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三、建立和健全监察总队内部管理制度,做到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四、掌握本单位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执法行为,确保建设监察执法的合法性。

 

  省建设监察总队执法人员执法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建设行政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二、加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专业知识的学习,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三、及时、认真办案,对违反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四、认真贯彻执行总队各项管理制度和执法工作流程,及时汇报监察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五、公正廉洁,严格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和队风。

 

  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按本厅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执法责任制

 

  一、受省建设厅委托,具体实施对全省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审查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资质并对其进行考核和业务指导;

 

  二、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三、具体办理省属及国家在川的工程项目的直接监督工作及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

 

  四、组织安排对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督抽查和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行为的监督;

 

  五、具体承办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工程监理企业的监督管理及资质审查、年检等工作;

 

  六、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鉴定、认定和处理工作;受理工程质量安全投诉和监督质量安全投诉的处理;

 

  七、对各市州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业务进行具体指导;

 

  八、向省建设厅报告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状况和受委托监督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情况。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执法责任

 

  一、负责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的全面工作,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带头牢固树立法制观念,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技术标准,提高执法水平,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三、不断建立和健全监督总站内部管理制度,做到执法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四、掌握本单位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执法行为,确保执法的合法性。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执法人员执法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二、加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专业知识的学习,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三、认真贯彻执行总站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及时汇报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四、公正廉洁,严格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和行风。

 

  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按本厅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标准定额处)执法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标准,对全省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管理;

 

  二、承办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标准定额和材料价格信息的编制,发布建设工程造价有关指数。

 

  三、承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管理;

 

  四、负责建设工程造价人员的培训、资格考核、审查、发证和年检工作;

 

  五、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调解、标底复议和技术经济鉴定;

 

  六、负责对建设工程定额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咨询和答疑。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站长执法责任

 

  一、负责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全面工作,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执法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带头牢固树立法制观念,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技术标准,提高执法水平,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三、不断建立和健全总站内部管理制度,做到执法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四、掌握本单位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执法行为,确保执法的合法性。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执法人员执法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二、加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专业知识的学习,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三、认真贯彻执行总站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及时汇报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四、公正廉洁,严格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和行风。

 

  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按本厅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总站执法责任制

 

  一、受省建设厅委托,具体实施对全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三、组织安排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日常监督检查;

 

  四、具体承办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招标投标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具体负责对全省建设系统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

 

  六、受理和处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投诉和复核申请;

 

  七、负责全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审批及监督管理,对各市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业务进行具体指导;

 

  八、及时向省建设厅报告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状况和行政监督情况。

 

  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总站站长执法责任

 

  一、负责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总站的全面工作,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带头牢固树立法制观念,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执法水平,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三、不断建立和健全总站内部管理制度,做到执法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四、掌握本单位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执法行为,确保执法的合法性。

 

  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总站执法人员执法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二、加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专业知识的学习,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三、认真贯彻执行总站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及时汇报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四、公正廉洁,严格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和行风。

 

  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按本厅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散装水泥办公室执法责任制

 

  一、受省建设厅委托,具体实施发展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全省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参与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查工作;

 

  四、按规定收取和统筹安排全省发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会同财政、审计部门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五、按规定对使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批,协助有关部门对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生产大中型建设项目进行审批。

 

  省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执法责任

 

  一、负责省散装水泥办公室的全面工作,加强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行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带头牢固树立法制观念,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执法水平;

 

  三、不断建立和健全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做到执法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四、掌握本单位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执法行为,确保执法的合法性。

 

  四川省散装水泥办公室执法人员执法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二、加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专业知识的学习,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三、认真贯彻执行办公室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及时汇报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四、公正廉洁,严格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和行风。

 

  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按本厅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执法责任制

 

  一、受省建设厅的委托,具体负责全省农村能源建设的管理和推广工作,贯彻执行农村能源建设的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全省农村能源建设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农村能源的技术研究,组织推广农村能源利用技术;

 

  四、参与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大中型沼气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

 

  五、监督农村能源建设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六、组织制定全省农村能源建设的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

 

  七、参与农村能源产品的质量抽查。

 

  省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主任执法责任

 

  一、负责省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的全面工作,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带头牢固树立法制观念,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廉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和技术标准,提高执法水平;

 

  三、不断建立和健全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做到执法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四、掌握本单位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执法行为,确保执法的合法性。

 

  四川省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执法人员执法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农村能源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二、加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专业知识的学习,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三、认真贯彻执行办公室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及时汇报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四、公正廉洁,严格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和行风。

 

  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按本厅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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