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行业资讯新闻 人工客服公众号
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20-03-06,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职工个人账户设立

   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事业和其他组织常驻本市代表机构,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到缴存银行办理账户设立手续。

    一、单位到中心办理缴存登记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单位设立证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具体如下:

    ①机关单位:机关单位设立批准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②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设立批准文件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③企业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④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⑤社会团体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⑥外地驻蓉机构:外地驻蓉机构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⑦外商投资企业及办事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及办事机构注册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印章授权书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单位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成都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表1)、《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清册》(表2),职工有开户补缴的情况,还需填写《成都住房公积金补缴计算表》(表18),各表一式三份,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公章。

    6、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到缴存银行办理职工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应提供资料

    单位持《成都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表1)、《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清册》(表2)办理。

    三、办理流程

    1、单位到中心领取(或通过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制相关表格;

    2、单位持证明材料和填制完备的表格提交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审核意见,资料传递至受委托银行;

    3、受委托银行录入相关信息后通知单位办理账户设立;

    4、单位接受委托银行通知后,持(表1)、(表2)及有关资料到受委托银行确认办理账户设立手续。

    四、受理时限  7-10个工作日

    五、提示

    1、在职职工,是指在上述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包括与单位签订聘用(劳动)或虽未签订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职工。

    2、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工资总额以国家统计局职工工资总额指标解释为准;

    3、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每个职工月应缴额时,元以下应见角进元。

    4、单位新增加职工设立公积金账户,请直接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工程造价信息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
文章字数:1952
点击数:5506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