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金雁大桥灾后异地重建施工招标
广汉市金雁大桥灾后异地重建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汉市金雁大桥灾后异地重建已由 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发改社3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汉市规划和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灾后重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广汉市规划和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发改社3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09031334)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河北华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广汉市鸭子河韶山路口,南接韶山路,横跨鸭子河北岸,至大同路;
工程规模: 桥梁等级:城市主干道-Ⅱ,双向四车道,行车速度:40km/h;其中主桥长度538m,引桥长度252m;引桥宽25m(含人行道),主桥全宽22m;设计荷载:公路-Ⅰ级。
结构类型: 预应力砼
计划工期: 545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004年以来已完成2个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类似项目是指: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才能实施的桥梁施工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 3 月 25 日至 2009 年 3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汉市规划和建设局 持下列证件、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其它资料费另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 年 4 月 15 日10时
00 分,地点为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德阳市长江东路105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汉市规划和建设局
地 址:广汉市长沙路规划和建设局大楼
邮 编: 618300
联 系 人: 高先生
电 话: 0838-5227801
传 真: 0838-522780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青石桥北街37号
邮 编: 610081
联 系 人: 何先生
电 话: 15928635691
传 真: 028-83263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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