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川建村镇发[2009]147号
各市(州)及各扩权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村建函[2009]69号)精神,为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的技术指导,现将《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建设厅村镇处。
联系人:王维疆 电 话:028-85568197(传真)
邮 箱:cunzhenchuwen@vip.163.com
《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下载地址:jst.sc.gov.cn(省建设厅网站下载中心)。
四川省建设厅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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