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要求全面排查建筑安全隐患
东莞市建设局日前下发了《关于汛期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加强房屋建筑,尤其是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等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通知要求,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马上采取整改措施。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屋,应坚决停用、立即组织撤离居住人员,该拆除的坚决拆除,不能及时拆除的要落实排险解危措施并设置好警戒线,避免伤及旁人。同时,各有关单位要建立雨前预警、雨中巡查、雨后检查的防汛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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