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项目投资人招标预公告
详细内容: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项目之一,现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关于建设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有关事宜的复函》(川办函〔2009〕274号)授权成都市政府以BOT等方式建设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
一、招标项目名称
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项目投资人
二、项目概况
路线起于广汉境内新丰场南侧龙居寺附近成绵高速公路K20+800,之后沿顺时针方向环状前行,经成都市(青白江区、金堂县、龙泉驿区、双流县、新津县、崇州市、温江县、郫县、新都区、彭州市)、广汉市、简阳市共12个区县市,闭合于起点。全长220.713公里,总投资271.83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12316万元。
项目沿途主要为平原微丘地形,仅龙泉山段及简阳境内路段为低山、丘陵地形,地形地质条件相对较好。主要控制性工程有龙泉山隧道(16215米/10座,最长隧道4110米)以及成都和广汉境内跨铁路、公路及城市规划区的12座特大桥(33523米/12座,最长特大桥5000米)、与成都市放射状高速公路相交叉的10座枢纽互通式立交等。
项目主要工程规模:桥梁总长54569米/199座,隧道总长16215米/10座,桥隧占路线总长32.07%;互通立交29座(不含预留7座),连接线长9.188公里,占地26088余亩。
本项目全段计划于2010年开工,2013年底建成通车,建设工期3年。
资金来源为项目法人自筹。项目收费期不超过30年,具体期限根据中标结果确定。
三、招标计划和运作模式
本项目计划2009年11月底左右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投资人。本次招标拟采取整段招标或分两至三段招标的方式确定投资人,具体分段情况以正式公告为准。项目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招投标文件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公路建设、经营管理企业(即项目法人),由项目法人在政府批准的建设和经营期内对本项目的资金筹集、建设、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和移交实行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项目法人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将该项目及其附属设施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四、投标人基本合格条件(最终以招标公告为准)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经济组织;
(二)实收资本2亿元(含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三)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总投资的25%;
(四)具有高速公路投资管理经验;
(五)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潜在投标人可独立参与投标,也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各成员均应为企业法人,所有成员的实收资本总额达3亿元(含3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其中主办人实收资本2亿元(含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同一潜在投标人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投标又参加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应符合上述基本要求。联合体的控股方须为联合体主办人。
五、联系办法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以于2009年11月18日至11月27日携带单位授权书(一个单位只能授权一个代表)向成都市交通委员会预先了解详情。
六、本招标预公告中的相关信息最终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内容最终以招标公告为准。
招标人:成都市人民政府
招标人授权代表:成都市交通委员会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洗面桥横街30号 邮编:610041
电话:028–85588727 传真:028–85570065
联系人:简红 13086629082 王小斐 13981919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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