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区清波村二组、清江村三、八组(中房.金沙海棠)商品住宅、商业用房、配套设施及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青羊区清波村二组、清江村三、八组(“中房.金沙海棠”)商品住宅、商业用房、配套设施及绿化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成发改审批105号”文件批准立项。本项目是中房集团成都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组织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项目管理单位。
一、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青羊区清波村二组、清江村三、八组(中房.金沙海棠)商品住宅、商业用房、配套设施及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2、建设地点:青羊区清波村二组、清江村三、八组规划红线范围内
3、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法规筹集
二、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全过程项目建设管理;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报名条件:
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项目管理公司,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含300万);
(2)具有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质;
(3)具有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4)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要求:法定代表人本人持以下证件报名(1)营业执照副本、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副本、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副本(出示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六、报名时间:2009年11 月 25 日至2009年 11 月26 日(09:00-12:00,13:00-17:00;公休日休息)
七、报名地点:成都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八宝街111号)
八、报名费用: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50元(现金,售后不退)
招标人:中房集团成都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3281069974
点击数:5479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