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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9-11-30,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国土部:再出重拳打击囤地

    近日,国土部下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批而未用”土地核实工作的通知》,对“批而未用”土地展开核实。《通知》指出,“批而未用”土地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属于建设用地,开展“批而未用”土地核实工作是核定各地建设用地区位与面积、掌握各地真实土地基础数据的必要措施,也是为科学规划、客观决策等提供真实土地基础数据的重要保障。

  国土部要求,县级耕保、规划部门根据《“批而未用”土地核实情况记录表》提供的“批而未用”土地相关信息,收集、查找批地原始文件材料,认真审查“批而未用”土地批地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判定批地文件是否真实、是否依法依规批准用地,逐一核对批准建设地块的位置、面积、范围等,并将核实结果填写在《“批而未用”土地核实情况记录表》上。同时,《通知》还要求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员负责对核实结果进行重点督察,形成督察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国土部对开发商以及一些地方政府囤地问题的整治力度呈明显加大之势。不久前,国土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土地储备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调查的紧急通知》,调查内容包括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及来源于储备土地的情况等,调查目标直指囤地问题。同时,国土部近期还印发了《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的通知,明确商品住宅用地的宗地出让面积上限,小城市(镇)不超过7公顷,中等城市不超过14公顷,大城市不能超过20公顷(约300亩)。(消息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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